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必须要提交鉴别材料,在提交资料文档时会遇到“一般交存”和“例外交存”的选项,这里我们就详细说一下什么是例外交存和一般交存。
【法规】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对软件著作权登记鉴别材料交存做了如下规定: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一) 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二) 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三) 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一般交存】
一般交存是正常的提交模式,主要的提交材料是源程序代码、操作手册或使用说明等资料。
源程序和文档:由源程序前、后各连续30页,一共60页。不足60页的就提交全部源程序代码。
操作说明书:前、后各连续30页,一共60页。不足60页的就提交全部操作说明书。
注:
- 这里说的“页”是指标准A4纸张大小的页面;
- 每页要求代码行数不少于50行;
- 交存的源代码必须要“有头有尾”,也就是该软件的起始第一行和末尾最后一行。
详细说明可以参考本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帖子。
【例外交存】
例外交存是区别于一般交存的一种形式,目的在于满足申请人对于源程序保密的需求,计算机软件鉴别材料中含有商业和技术秘密,或者含有不愿透露的内容时,申请人可以例外交存程序或文档的鉴别材料。
例外交存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 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 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 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总结】
- 一般而言我们在提交文档时都是选择一般交存的,因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不需要提交全部的软件代码,对于密级不是特别高的软件已经足够达到保密要求了;
-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交存对象是国家版权保护中心,他们的保密能力还是可信的;
- 选择“例外交存”提交鉴别材料时,由于审核人员未能全部浏览提交的材料,在登记过程中也会有一些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