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不正当竞争”案中仿冒混淆案件占72%

今天,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通报2015年至2020年不正当竞争案件审判情况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显示,此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950件,占同期知识产权案件收案总量的6.2%,结案850件,收结案整体呈上涨态势,收案数年均增长21.2%。从案件类型看,仿冒混淆案件占72%,侵害商业秘密案件占14.3%,此外还有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其他不正当竞争案件等。

日期:2021-04-14  来源:中青报·中青网

原文链接: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sjzl/gn/202104/1961070.html

 

今天,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通报2015年至2020年不正当竞争案件审判情况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显示,此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950件,占同期知识产权案件收案总量的6.2%,结案850件,收结案整体呈上涨态势,收案数年均增长21.2%。

从案件类型看,仿冒混淆案件占72%,侵害商业秘密案件占14.3%,此外还有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其他不正当竞争案件等。

据介绍,不正当竞争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 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其他侵害知识产权行为交织,其中,侵害商标权与不正当竞争的案件363件,侵害著作权与不正当竞争的案件137件,合计占收案总数的52.6%;
  2. 一审案件诉讼标的金额高,诉讼标的金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案件24件,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29件,有2件侵害技术秘密纠纷关联案件诉讼标的总金额逾2.35亿元;
  3. 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多样,既有传统不正当竞争在互联网领域的延伸,也有互联网环境下发生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
  4. 新类型、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多,有全国首例涉及视频刷量纠纷案、全国首例涉及电子竞技类游戏赛事网络直播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涉及利用技术手段劫持浏览器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院长陈亚娟表示,法院将更加注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识别,注重商业秘密司法保护,以及注重审判机制创新,依法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定,对恶意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加大赔偿力度,制止和惩处各种违反公平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严格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同时,为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留出发展空间,以竞争活力激发创新和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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