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0年9月公告版

纳入本指导性目录且已安排预算的服务项目,可以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未纳入本指导目录的服务事项,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的定义,本目录包含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及下属行政单位在本单位职能范围内可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的现有事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发布时间:2020-09-22            文章来源:工信部网站

原文链接:https://www.miit.gov.cn/zwgk/tzcg/zfcg/art/2020/art_f107c318891741fe943a3ed2039bbac5.html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代码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124A 基本公共服务
124A01 公共安全
124A0101 工业安全发展和民爆行业安全管理
124B 社会管理性服务
124B01 防灾救灾
124B0101 应急通信保障
124B02 公共公益宣传
124B0201 工信领域重大政策宣传
124B0202 工业和通信业科学普及
124B03 其他社会管理性服务
124B0301 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
124B0302 报刊及图书出版管理工作
124C 行业管理与协调服务
124C01 行业职业资格和水平测试管理
124C0101 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124C0102 通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124C02 行业规范
124C0201 工业行业规范
124C0202 通信行业规范
124C0203 信息化行业规范
124C03 行业规划
124C0301 工业行业规划
124C0302 通信业行业规划
124C0303 信息化行业规划
124C04 行业调查
124C0401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调查
124C05 行业统计分析
124C0501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统计分析(含数据购买与加工)
124C0502 工业通信业运行协调
124C0503 WTO事务性工作协调
124C06 行业标准制修订
124C0601 工业行业标准制修订
124C0602 通信行业标准制修订
124C0603 信息化行业标准制修订
124C0604 行业标准制修订的有关服务
124C07 其他行业管理与协调服务
124C0701 区域(园区基地)管理服务
124C0702 无线通信应急及监管平台运维管理和技术支撑
124C0703 政务服务大厅和平台管理
124C0704 工信部网站集约化平台和门户网站管理
124C0705 12381公共服务电话平台
124C0706 信息化行业指导
124C0707 工业产品质量提升
124C0708 制造业领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服务
124C0709 意见征求、信息报送
124C0710 通信行业入网许可申请支撑服务
124C0711 通信行业年检服务
124C0712 号码资源费收取支撑服务
124C0713 电信普遍服务支撑工作
124D 技术性服务
124D01 检验检疫检测
124D0101 汽车及相关产品检验
124D0102 无线电设备检测
124D02 监测服务
124D0201 通信行业动态监测
124D0202 社会舆情监测
124D03 其他技术性服务
124D0301 重大专项和科研计划支撑服务
124E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
124E01 课题研究和社会调查专项工作
124E0101 一般课题研究
124E0102 重大课题研究
124E0103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情况调研
124E0104 政策理论研究
124E0105 立法研究
124E02 会议和展览
124E0201 会议服务
124E0202 展览服务
124E03 监督检查服务
124E0301 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服务
124E0302 项目完成情况监督检查服务
124E0303 法律落实第三方评估
124E0304 政策落实第三方评估
124E0305 通信监管服务
124E04 项目评审评估
124E0401 项目评审
124E0402 项目评估与分析
124E05 绩效评价
124E0501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124E0502 经济运行提质增效评价
124E06 咨询
124E0601 政策决策咨询
124E07 技术业务培训
124E0701 政策培训
124E0702 技术培训
124E0703 专业知识培训
124E0704 干部培训
124E08 机关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
124E0801 信息系统维护
124E0802 信息数据系统服务
124E09 法律服务
124E0901 诉讼服务
124E0902 提供应诉法律咨询服务
124E10 其他辅助性服务
124E1001 论证、管理预研究、评价、信息发布等服务
124E1002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支撑性服务

 备注:

  1. 纳入本指导性目录且已安排预算的服务项目,可以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未纳入本指导目录的服务事项,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的定义,本目录包含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及下属行政单位在本单位职能范围内可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的现有事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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