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31 文章来源:财政部网站
原文链接: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112/t20211231_3780272.htm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1〕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
备注说明:此税则包含RCEP相关缔约方的税收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