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02日 来源: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渝经信规范〔2023〕1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重庆市范围内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制造业企业、院校设立的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企业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二章“认定条件与程序”中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管理办法》附件一《重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主要评价指标》要求,且严格按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要求,提交《重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各区县经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受理、初审和推荐。请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区县经信部门的上报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生产服务处(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一份,电子文档PDF格式发送至邮箱shengfuchu@126.com)。联系人:刘老师,袁老师;联系电话:63899557,63896732。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是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市场主体、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区县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本地区企业的宣传动员和业务指导,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严格审核。请各区县经信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遴选申报对象,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申报和认定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附 件:
-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报材料清单
- 重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
附 件1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报材料清单
一、企业(院校)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 《重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院校)工业设计中心〕;
- 企业(院校)工业设计中心近两年的专项审计报告(含企业生产经营主要数据,工业设计中心运营、投入、专利、从业人员等主要情况);
- 工业设计企业从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部门、职务、职称、学历、年收入);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证明材料(成立文件等);
- 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授权时间等)及证书复印件;
- 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 制定工业设计标准(技术规范)相关佐证材料;
- 完成工业设计项目及设计成果产业化相关佐证材料;
- 企业(院校)工业设计中心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违法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等的相关证明(若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须加盖主管部门业务查询章);
- 其他有关材料。
二、工业设计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 《重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 企业近两年的专项审计报告(含企业设计经营主要数据,企业总营收,工业设计业务服务收入、投入、从业人员数量等主要情况);
- 工业设计企业从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部门、职务、职称、学历、年收入);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 完成的工业设计项目清单;
- 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违法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等的相关证明(若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须加盖主管部门业务查询章);
- 其他有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