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09日 来源:北京市通州区商务局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合法经营,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态正常、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符合北京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对北京城市副中心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带动和促进作用。
(二)申报项目发生时间2024年1月1日(含)-2024年12月31日(含)(各支持方向如有特殊要求,按其要求执行)。
(三)申报主体为:零售业企业、批发业企业
(四)申报项目类别:
- 年零售交易价值达到1亿元(含)量级且为正增长的产业项目。
- 年销售交易价值达到10亿元(含)量级且为正增长的产业项目。
事项描述
(一)对年零售商品交易价值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量级的批发业、零售业企业,建设扩大经营规模、壮大市场份额、拓展产业链条、创新技术、标准体系等产业项目,分别最高支持20万元、35万元、50万元。
(二)对年批发和零售业商品交易价值达到10亿元、20亿元、50亿元量级的批发业、零售业企业,建设扩大经营规模、壮大市场份额、拓展产业链条、创新技术、标准体系等产业项目,分别最高支持20万元、35万元、50万元。

申报方式
请于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20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 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北京市通州区企业政策兑现服务平台(https://qyfwpt.bjtzh.gov.cn:9000/qyfwdt)进行在线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方式
线上申报、线下办理
申报时间
2025-06-09至2025-06-20 23:59:59
咨询电话
通州区 消费促进科 项晓冬 010-60531411
特别说明
(一)截止报送时间2025年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各支持方向如有特殊要求,按其要求执行)。
(二)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同时符合多个支持方向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方向申报。本政策与区级其他产业政策执行“从优不重复”原则。
(三)电子版申报材料或线上申报材料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区商务局相关科室。纸质材料不予退回。
注:
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填写真实、完整、规范,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线上)申报材料一致。申报材料按顺序排列,双面打印、A4规格胶订,在规定处手写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表类需同时提交可编辑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