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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能源规〔2025〕93号)
抽水蓄能项目一般分为服务电力系统项目、服务特定电源项目两类。服务电力系统项目是指服务相关省级或区域电网的抽水蓄能项目,根据省级或区域电网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调节需要规划建设。服务特定电源项目是指服务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等特定电源主体的抽水蓄能项目,根据相关特定电源开发需要规划建设。- 1.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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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24〕201号)
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是指参与水利建设活动以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活动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咨询、招标代理、质量检测、机械制造、材料设备供货、信息化系统建设等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公示、应用、修复及监督管理。本办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原《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管〔2019〕306号)同时废…- 2.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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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行业审查常见问题解答(2024年6月)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等有关规定,我部梳理形成了资质申报有关问题解答,供企业在申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和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时参考。- 1.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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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规定、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水建设〔2024〕116号)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规定》《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3年12月31日前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与本规定中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包括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量测5个专业。- 2.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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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矿井水保护和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4〕226号)
到2025年,全国矿井水利用量持续提高,利用率不断提升,其中黄河流域力争达到68%以上,矿井水保护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到2030年,矿井水管理制度体系、市场调节机制和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矿井水利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 2.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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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用水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节约用水条例》已经2024年2月23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所称节约用水,是指通过加强用水管理、转变用水方式,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降低水资源消耗、减少水资源损失、防止水资源浪费,合理、有效利用水资源的活动。- 1.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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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发改环资〔2023〕1193号)
到2025年,全国年用水总量控制在640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低16%。到2030年,节水制度体系、市场调节机制和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用水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 1.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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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水建设〔2023〕156号
《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23年05月19日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文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造价,是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建议书到竣工验收阶段发生的全部建设费用。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1.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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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3年3月10日水利部令第55号发布
为了规范水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水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1997年12月26日发布的《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1.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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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2023年7月7日发布实施
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加强地下水保护开发利用管理,保障地下水可持续利用,水利部自然资源部研究制定了《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开发利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1.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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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19〕58号)
积极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河湖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充分认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按照“保护优先、科学规划、规范许可、有效监管、确保安全”的原则和要求,保持河道采砂有序可控,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1.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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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
加快构建国家水网,建设现代化高质量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统筹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做好国家水网顶层设计,编制了《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本规划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水网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规划期为2021年至2035年。- 1.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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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印发《2023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办河湖〔2023〕33号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党组关于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安排部署和2023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河湖长制及河湖管理工作,水利部制定了《2023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按照2023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工作部署,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和河道采砂管理,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1.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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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指导意见(水保〔2023〕35号)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是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深化与发展,对保护涵养水源、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具有重要作用。为全面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和美丽中国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1.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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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十一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办综合函〔2023〕95号)
为科学保护和综合利用水利设施、水域岸线,维护河湖健康美丽,推动建设幸福河湖,助力乡村振兴和城镇绿色发展,服务美丽中国建设,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分享水利高质量发展最新成果,根据2023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申报第二十一批国家水利风景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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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利工程配套水文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水文〔2023〕30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国家水网、补好灾害预警监测短板等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加强水利工程配套水文设施建设,加快建立与防汛调度和国家水网相匹配的现代化国家水文站网,保障水利工程安全高效运行,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现就推进水利工程配套水文设施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5.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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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发布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同时废止。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和审批、方案实施、设施验收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1.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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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023年1月12日水利部令第52号发布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023年1月12日水利部令第52号发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1997年12月21日水利部发布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从事水利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改建、除险加固等)有关活动及其质量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1.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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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为了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黄河安澜,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制定本法。- 1.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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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2022〕102号
为了规范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电力企业防范、应对大坝运行安全突发事件能力,保障大坝运行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按照《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纳入国家能源局监督管理范围的大坝运行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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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
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包括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以及其他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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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意见》水防〔2022〕97号
我国山洪灾害点多面广、突发性强,严重危害山丘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近年来极端暴雨洪水事件和影响程度均呈增长趋势,加之山丘区生产、旅游等活动增加,山洪灾害防御形势愈加复杂严峻。为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等相关防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6.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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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国科〔2022〕122号)
项目围绕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大江大河大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聚焦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六条实施路径,重点支持水利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重大关键技术研发和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项目分为任务类和申报类。任务类项目由水利部直接向承担单位下达任务;申报类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水利部发布的指南自主申报。- 1.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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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水运管〔2022〕130号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是按照评价标准对工程标准化管理建设成效的全面评价,主要包括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本办法适用于已建成运行的大中型水库、水闸、泵站、灌区、调水工程以及3级以上堤防等工程的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水利部负责指导全国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和评价,组织开展水利部标准化评价工作。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和评价工作。- 10.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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