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工程复查内容和复查程序
中国建筑业协会根据申报鲁班奖工程初审结果,按照区域申报工程的数量和工程类别组成若干个复查组,分别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同时进行复查。复查专家从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库中按照回避原则遴选,并实行动态管理。
一、复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一)复核申报工程是否符合《评选办法》规定的各项条件。
(二)查看工程的实体质量和相关资料。
(三)查看工程施工关键技术的难度及工程质量特色和不足之处。
(四)查看工程新技术应用、节能环保(绿色施工)和工程交付后使用或产能情况。
(五)按“鲁班奖工程综合评价表”(见附表)的要求进行综合评价并量化打分。
(六)撰写复查报告。复查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的难点和重点、工程的实体质量和资料情况、工程质量特色、技术进步与管理创新、推行“四节一环保”的措施、交付后运行情况、工程的不足之处、综合评价及推荐意见。
工程的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鲁班奖复查工作,安排相关人员协助复查。申报单位按《评选办法》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为复查组提供现场检查所必须的登高、照明、检测等工具设备,并将工程资料提前送到指定地点。
每项工程复查时间一般为2天,规模大和技术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延长。
二、工程复查会议的主要程序
(一)复查组组长主持会议,说明本次工程复查工作的内容及安排。
(二)申报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及施工质量情况,时间一般控制在20至30分钟,放映DVD录像,复查组专家提问。
(三)复查组听取设计、监理、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安全、使用功能或产能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和总体评价。申报单位人员应回避。
(四)复查组组长宣布专业分组和工程实体抽检部位。
三、工程实体质量检查的主要原则
- 工程实体质量检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住宅和公共建筑工程抽查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10%,工业交通水利和市政园林工程抽查工作量不低于总体量的10%。
- 抽查时应内外结合,上下兼顾,注重重要部位,关注细部质量。隐蔽工程实体质量可通过查阅检验测试记录等技术资料加以证实。
四、工程资料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资料总体要求
- 工程资料要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字迹清晰,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齐全;
- 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和复印日期,并有经手人签字;
- 工程资料要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归档立卷,建立三级目录;
- 工程资料内容完整齐全、真实有效、具有可追溯性。
(二)申报项目的相关文件(原件)
- 工程立项审批文件;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承包及专业分包的合同;
- 施工许可证(行业有特殊要求时,按行业规定);
- 竣工验收资料(包括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证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等);
- 各地区或行业结构优质工程的证明文件或创鲁班奖工程中间检查记录和评价结论;
- 省(部)级优质工程的文件、证书;
- 省(部)级优秀设计证书或对工程设计水平评价证明等资料;
- 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工法、新技术应用(科技)示范工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地市级及以上文明施工的文件或证书。
(三) 施工资料抽查的共性内容(本部分是施工资料的共性要求,不同行业资料方面的个性要求,详见各专业部分)
- 总包和分包企业资质证书、相关专业人员的岗位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书等资料;
-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各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施工日志等施工技术资料;
- 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针对本工程的相关检测报告;
- 涉及结构安全及工程耐久性的分部工程有关资料
(1)图纸会审,重大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沉降位移观测记录等;
(3)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验收记录;地(桩)基承载力试验报告和桩身完整性检测报告;
(4)钢筋接头及钢结构焊缝的试验检测报告;
(5)同条件养护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非破损检测记录、结构混凝土标养试块强度试验报告;
(6)监理不合格项处置记录及单位工程监理报告。
- 涉及工程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有关资料
(1)施工物资、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性能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商检证明、中国强制认证(CCC)证书、计量设备检定证书等;
(2)有抗渗防水要求的构件抗渗检测报告、厕浴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记录、屋面蓄水检验记录、淋水试验记录或大雨观察记录等;
(3)节能保温测试等记录;
(4)环境检测或验收等记录。
- 涉及运行功能的分部工程有关资料
(1)各类工程给排水、采暖工程试验运行记录;
(2)各类工程电气工程全负荷试验记录;
(3)各类工程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
(4)电梯工程系统试运行及电梯运行记录。
- 施工过程控制资料
(1)各种物资进场的复试报告及质量证明文件;
(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4)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竣工图
工程复查总结讲评会议由复查组组长主持,复查专家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讲评的主要内容为:各工程质量复查情况,对工程资料的评价,工程质量的主要特色与不足之处等。
五、对质量综合评价及推荐意见
(一)复查组组长在总结讲评会前应召开组内小结会,由复查组全体专家按 “鲁班奖工程综合评价表”内容进行评分,分数只作为对本组复查工程评价的依据,评价结果应严格保密,不得在总结讲评会上宣布。
(二)综合评价分“上好”、“好”、“较好”三种。
- “上好”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技术要求,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实体质量无论宏观或微观都较完美,有个别细小问题,可立即得到纠正;工程资料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可追溯;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非常满意;综合评分为90分以上。
- “好”—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技术要求,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实体质量经复查发现非主要部位有少量不足之处,但可以通过整改得到纠正;工程资料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可追溯;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满意;综合评分为85分以上至90分及以下。
- “较好”—工程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实体质量经复查发现存在一些不足或质量问题,通过整改不影响工程观感或使用功能;工程资料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可追溯;使用单位比较满意;综合评分为85分及以下。
(三)复查工程存在下列问题时,复查组不予推荐,并向评审委员会如实汇报。
- 存在影响结构安全和耐久性的质量问题;
- 存在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问题;
- 存在渗漏现象(包括地下室、屋面、卫生间及墙体等处);
- 工程资料弄虚作假或存在较多问题;
- 工业项目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液、废渣)主要排放指标达不到设计要求;
- 不符合《评选办法》规定申报条件的。
复查工作全部结束后,由复查组组长主持召开本组总结会,在复查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对复查工程进行分类评价排序。当出现不同意见时由组长决定其评价排序,并将不同意见如实向中国建筑业协会书面汇报。其分类评价排序情况由全体成员签名后密封送交中国建筑业协会,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
附:鲁班奖工程综合评价表

鲁班奖工程综合评价表



非常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