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四批及通过复核第一、二、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公布

经企业申报、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我厅审核、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网站公示、综合研究等程序,确定了云南省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39户(附件1)和复核通过的第一、二、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4户(附件2),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
云南省第四批及通过复核第一、二、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的通知

云工信产业〔2024〕65号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云南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经企业申报、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我厅审核、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网站公示、综合研究等程序,确定了云南省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39户(附件1)和复核通过的第一、二、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4户(附件2),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做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对单项冠军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工作阶段性总结和监督检查制度。单项冠军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复核一次。

二、强化政策支持

各地对单项冠军企业申报国家或省级有关技术改造、工业强基工程、重大专项、节能减排等资金支持的项目,以及申报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予以优先支持。建立“企业直通车”常态化联系制度,及时掌握企业诉求,指导用好惠企政策,协调解决土地、用工、用能等问题,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健全梯度培育工作机制,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引导广大制造业企业成长为国际或国内市场领先的单项冠军企业。

三、开展宣传示范

各地应加大对单项冠军企业的宣传推广力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认真总结企业在培育提升工作中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统筹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对企业典型事迹、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强化示范推广。

四、做好信息报送

单项冠军企业涉及的州(市)工业和信息局应在每年4月30日前将上一年度培育单项冠军企业工作报告、本地扶持单项冠军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情况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联系人及电话:省工信厅产业政策处
  • 饶昆靖  杨光0871-63513084

附    件:

  1. 云南省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
  2. 通过复核云南省第一、二、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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