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28日 来源: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各市(地)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24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参评要求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以下简称平台)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二、评价工作相关要求
(一)对参评企业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各评价工作机构对所有企业填报资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由省级主管部门在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并在平台公告。
(二)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本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各评价工作机构应在提交审核前开展实地核查:
- 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 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
- 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三)组织开展入库企业集中抽查工作
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各评价工作机构开展年底集中随机抽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全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申请材料核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撤销编号。
(四)做好年度评价工作总结。
各评价工作机构应及时总结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包括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核查工作情况、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情况、地方出台相关政策及落实情况、主要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
三、时间安排
- 企业填报: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即日起启动并开放平台,9月30日停止企业信息填报。
- 信息审核:各评价工作机构于10月10日前完成对企业信息的审核及提交。
- 抽查及工作总结: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各评价工作机构于12月15日前完成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和相关处理工作。各评价工作机构于12月15日前完成并提交年度评价工作总结。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6月27日
附 件
各市(地)评价工作机构联系方式
序号 |
评价工作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 1 | 哈尔滨市科技局 | 杨 萌 | 0451-82363570 |
| 2 | 齐齐哈尔市科技局 | 孙孟庶 | 0452-2790309 |
| 3 | 牡丹江市科技局 | 张 博 | 0453-6171132 |
| 4 | 佳木斯市科技局 | 陆博威 | 0454-8550311 |
| 5 | 大庆市科学技术局 | 王 静 | 0459-6396050 |
| 6 | 鸡西市科学技术局 | 王成钢 | 0467-2186317 |
| 7 | 双鸭山市科学技术局 | 翁大航 | 0469-4245136 |
| 8 | 伊春市科技局 | 任庆杰 | 0458-3901134 |
| 9 | 七台河市科技局 | 陈慧杰 | 0464-8292728 |
| 10 | 鹤岗市科技局 | 李志新 | 0468-3231010 |
| 11 | 黑河市科技局 | 梁玲玲 | 0456-8785016 |
| 12 | 绥化市科技局 | 霍耀东 | 0455-8388625 |
| 13 | 大兴安岭地区科学技术局 | 代 昊 | 0457-2732007 |
- 系统支持:010—87901013、010—87901032、010—87901067
- 账号问题:010—12381(工作日9: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