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认定办法(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73号已经2024年7月26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适用本办法。 赞 参与讨论{{item.data.meta.comment}}条讨论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73号已经2024年7月26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适用本办法。 赞 参与讨论{{item.data.meta.comment}}条讨论
作者: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73号已经2024年7月26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适用本办法。 赞 参与讨论{{item.data.meta.comment}}条讨论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73号已经2024年7月26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适用本办法。 赞 参与讨论{{item.data.meta.comment}}条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