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地要按照《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财〔2021〕3号)要求,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指导市县持续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巩固消除“大班额”成果,提升学校办学能力,改善校园文化环境。

发布时间:2021-12-04                 文章来源:财政部网站

原文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12/04/content_5655801.htm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1〕249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现提前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项目代码:Z195110010019),详见附件。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按照《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财〔2021〕3号)要求,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指导市县持续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巩固消除“大班额”成果,提升学校办学能力,改善校园文化环境。

二、各地要按照《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27号)要求,做好2022年预算分解下达相关工作。要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下载:提前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表

 

财政部
教育部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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