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
关于发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规范和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文旅部制定了《文化和旅游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化和旅游部
2023年5月22日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实施规范
( 2023年版 )
一、基本要素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000122105000】
- 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无
- 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 设定依据
-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第六条
- (2)《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和旅游部令第9号)第三十五条
- 实施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和旅游部令第9号)第三十五条
- 监管依据:《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
- 实施机关:国务院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
- 审批层级:国家级
- 行使层级:国家级/局(署、会)
- 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否
- 受理层级:国家级
- 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
- 初审层级:无
- 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无对应政务服务事项
- 要素统一情况:全部要素全国统一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资格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 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依据《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第十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道德品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请人申请参加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以申请取得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
- 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第47号令)第三十五条国家对演出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认定制度。国务院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全国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认定、从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演出经纪人员的从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演出经纪机构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安排专职演出经纪人员负责。
(2)《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第十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以上学历;
(四)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 服务对象类型:自然人
- 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否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无
- 许可证件名称:无
- 改革方式:无
- 具体改革举措:无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演出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两家以上演出经纪机构从业;(二)出租、出借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三)为含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内容的演出提供服务;(四)隐瞒、伪造与演出经纪业务有关的重要事项;(五)对演出活动进行虚假宣传;(六)为演员假唱、假演奏提供条件;(七)其他扰乱演出市场秩序的行为。
(2)演出经纪人员应当在演出经纪活动中依法维护演员合法权益,提醒和督促演员严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3)演出经纪人员应当定期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内容和规定由文化和旅游部另行制定。
(4)演出经纪人员在从业活动中有违反《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认定为文化市场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五、申请材料
- 申请材料名称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以上学历;
(四)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第十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以上学历;
(四)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六、中介服务
- 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
- 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无
- 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无
- 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无
七、审批程序
- 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1)考试。
(2)申请。
(3)受理。
(4)审核。
(5)决定。
- 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
-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否
-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否
-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否
-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否
- 是否需要鉴定:否
-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否
-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是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
- 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否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 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 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 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管理规定(试行)》
- 承诺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九、收 费
- 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是
- 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收费项目名称: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费
(2)收费项目标准:130元
(3)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
(4)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
十、行政许可证件
- 审批结果类型: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
-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长期
-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无
- 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否
- 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无
- 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否
-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无
- 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全国
-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家对演出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认定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演出经纪活动的人员,应当通过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取得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持证上岗。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 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无
- 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无
- 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
- 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无
- 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无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 有无年检要求:无
- 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无
- 年检周期:无
- 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无
- 年检报送材料名称:无
- 年检是否收费:无
- 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无
- 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无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 有无年报要求:无
- 年报报送材料名称:无
- 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无
- 年报周期:无
十四、监管主体
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
十五、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