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办事指南》自2020年6月15日起实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政务服务的部署,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优化营商环境,农业农村部修订了13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5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94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政务服务的部署,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优化营商环境,农业农村部修订了13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5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农业农村部
2020年5月7日

 

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
办事指南

( 发布日期:2020年5月7日  实施日期:2020年6月15日 )

1  事项名称: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

2  服务对象:农业机械生产者

3  设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均以最后修订的版本为准)

4  承办主体:农业农村部

5  受理机构: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大厅

6  联办机构

  • 跨部门联办:否。
  • 跨层级联办:是。

7  办理限制:

8  办理时限: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9  受理条件

  1. 农业机械产品在申请人营业执照(境外申请人可为法定登记注册文件)的经营范围内;
  2. 农业机械产品合格;
  3. 农业机械产品在《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产品种类指南》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范围内。

10  申请材料

  1. 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申请表;
  2. 产品执行标准文本、产品照片和产品规格表;
  3. 实行强制认证或者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的证书及附件(如适用);
  4. 可采信的检验检测报告(如适用);
  5. 境外生产者的法定登记注册文件(如适用);
  6. 委托销售者申请的委托书(如适用)。

11  办理基本流程

  1. 受理: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报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大厅农机窗口,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 鉴定:通过国家支持的推广鉴定能力确认的农机鉴定机构出具推广鉴定报告。
  3. 评审:组织专家评审农机推广鉴定报告等鉴定结果材料。
  4. 公告和颁证:对评审通过的产品发布公告并颁发证书。

12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纸质件同步送达。网上申请:http://zwfw.moa.gov.cn。

13  办理结果 

通过评审的,颁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未通过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14  结果送达:邮寄

15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16  咨询途径

  • QQ咨询:492893658
  • 电话咨询:动力机械、耕整地机械等申报咨询:010–59199063
  • 收获机械、畜牧机械等申报咨询:010–59199060
  • 申报材料咨询:010–59191894
  • 现场咨询: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大厅农机窗口

17  办公地址和时间

  • 办公地址: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大厅(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 邮编:100125
  • 办公时间:每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00  下午13:30-16:00

18  监督投诉

  • 监督电话:010–59193385
  • 网上投诉: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政务服务投诉
附    录:

办理流程图、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问题解答、常见错误示例

 

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
办理流程图
《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办事指南》自2020年6月15日起实施

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办理流程图

 

 

 

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条  码

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申请表
申请类型 □ 初次鉴定          □ 换证    原证书编号:
生产者 名称  
注册地址  
境内企业注册登记号   *境外企业登记注册文件   资料上传
 联系方式 姓名: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售后服务电话:

 生产厂 名称  
注册地址  
境内企业注册登记号   *境外企业登记注册文件   资料上传
联系方式 姓名: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售后服务电话:

是否委托申请 □ 是     *委托书:   资料上传     □ 否
申请产品 类   别   品    目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产品执行标准文本 资料上传 *可采信的检验检测报告 资料上传
产品技术规格信息 资料上传 *强制认证或生产许可证证书及附件 资料上传
主销区域  
该型号产品生产量(台) 该型号产品 销售量(台)  
涵盖产品(鉴定单元) 产品型号 产品名称 该型号产品生产量(台) 该型号产品销售量(台)
       
       
生产者承诺书

 

本企业郑重承诺:

1.同一产品不在不同鉴定机构间重复申请;

2.申请表所填写内容及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3.保证申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的产品为合格产品;

4.按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的有关规定提供样机并配合鉴定工作;

5.自愿接受鉴定证书有效期内的监督检查;

6.对因上述内容不真实、不遵守有关规定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企业承担。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常见问题解答
  1. 什么产品可申请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

答:列入《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产品种类指南》中的产品可申请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

  1. 什么机构可承担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

答: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承担单位须经过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的能力确认。具体的承担单位和确认范围可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和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上查询。

  1. 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鉴定依据是什么?

答: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鉴定依据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由农业农村部组织制定并发布。

  1. 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鉴定证书多长时间公告一次?

答: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鉴定证书原则上每个季度公告一次。

  1. 什么是换证?

答:《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的通知》(农机发〔2019〕3号)规定,《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到期或者持有人提前申请换领《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的,由发证的农机鉴定机构依据新的鉴定大纲,对产品的一致性及证书、标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的颁发新证书。

 

常见错误示例
  1. 申报产品类别不在《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产品种类指南》范围内,申报产品超出了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的适用范围。
  2. 申请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未包含申请产品的生产制造内容。
  3. 申请材料不完整,缺少相关文件。
  4. 申请表填写不规范,未按填写说明认真填写。
  5. 申请产品的产销量不满足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的数量要求。
  6. 申请的产品型号名称与提供的申请材料不一致。
  7. 申请企业在国家支持的推广鉴定申报系统中提交鉴定申请后,未邮寄纸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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