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快递业技能类职业(工种)目录
及职业技能等级(岗位)要求
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对邮政快递业技能类职业,实行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邮政快递业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可在其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
邮政快递业技能类职业(工种)目录
大类 |
中类 |
小类 |
细类(职业) |
工种 |
| 第三大类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
3-01 办事人员 |
3-01-02 行政事务处理人员 |
3-01-02-01 机要员 |
机要通信业务员 |
|
第四大类 |
4-02 交通运输、仓储物流和邮政业服务人员 |
4-02-07 邮政和快递服务人员 |
4-02-07-01邮政营业员 | |
| 4-02-07-02邮件分拣员 | 国内邮件分拣员 | |||
| 国际邮件分拣员 | ||||
|
4-02-07-03邮件转运员 |
国内邮件接发员 | |||
| 国际邮件接发员 | ||||
| 火车邮件押运员 | ||||
| 汽车邮件驾押员 | ||||
| 4-02-07-04邮政投递员 | ||||
| 4-02-07-05报刊业务员 | ||||
| 4-02-07-06集邮业务员 | ||||
| 4-02-07-07邮政市场业务员 | ||||
| 4-02-07-08快递员 | 快件揽收员 | |||
| 快件派送员 | ||||
|
4-02-07-09快件处理员 |
快递信息处理员 | |||
| 国内快件处理员 | ||||
| 国际快件处理员 | ||||
| 4-02-07-10国际快递业务师 | ||||
| 4-02-07-11快递站点管理师 | ||||
| 4-05 金融服务人员 |
4-05-01 银行服务人员 |
4-05-01-01银行综合柜员 | 邮政储汇业务员 | |
| 4-07 租赁和商务服务人员 |
4-07-05 安全保护服务人员 |
4-07-05-02安检员 | 邮件快件安检员 | |
| 第六大类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
6-31 生产辅助人员 |
6-31-01 机械设备修理人员 |
6-31-01-10 机电设备维修工 |
快递设备运维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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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计 |
5 | 5 | 15 |
15 |
职业技能等级(岗位)要求
| 序号 | 级别名称 | 基本要求 | 实施机构 |
|
1 |
学徒工 | 能够基本完成本职业某一方面的主要工作。 | 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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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初级工 | 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 |
用人单位和社评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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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级工 |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运用专门技能完成技术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够与他人合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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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高级工 |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本职业较为复杂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规性的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够指导和培训初、中级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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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技师 |
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本职业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技术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或工艺难题;在技术技能方面有创新;能够指导和培训初、中、高级工;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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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高级技师 |
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职业的各个领域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工作;熟练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技术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术问题或工艺难题;在技术攻关和工艺革新方面有创新;能够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活动;能够组织开展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具有技术管理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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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特级技师 |
在生产科研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业绩贡献突出的 “企业高技能领军人才 ”。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职业的各个领域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工作;精通本职业及相关职业的重要理论原理及关键技术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术问题或工艺难题;承担传授技艺的任务,在技能人才梯队培养上作出突出贡献。 | 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用人单位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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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首席技师 |
在技术技能领域作出重大贡献,或在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具有公认的高超技能、精湛技艺的 “地方或行业企业高技能领军人才 ”。为地方、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出突出贡献;为国家重大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技术创新、发明等作出突出贡献,在地方、行业企业的技术进步与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专业水平在地方、行业企业具有很高认可度和影响力。 | 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用人单位实施 |
注:
- 行业企业可结合实际对上述要求进行修订完善。
- 上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样式和编码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证书编码第16位为大写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其中 “X”表示“学徒工”,“T”表示“特级技师”,“S”表示“首席技师”,“5、4、3、2、1”分别表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