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1 发布 2019-11-11实施
四川省软件行业协会 发布
引 言
为进一步发挥四川省软件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作用,培育和推广四川名牌软件产品,加大软件产品竞争力宣传力度,帮助协会会员企业提高软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打造“四川产品” “四川服务”品牌,结合四川省软件行业实际,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依据《软件产品评估规范》(T/SCSIA2-2015)等标准,结合软件产品研制、推广的实践,以及软件行业协会服务企业的成功经验,对软件产品的生产情况、文档情况、质量情况等提出了要求、并对优秀软件产品评价过程提出了规范性要求,为从事软件开发和服务的企业提供了管理实施规范,也为软件行业服务机构、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提供了评价依据。
本标准是由相关软件行业协会、软件企业基于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而共同制定,有利于发挥行业自律和示范作用,促进软件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优秀软件产品评价规范
T/SCSIA2-2019
1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优秀软件产品评价要求、评价机构要求以及监督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优秀软件产品评价过程。适用于:
a)期望建立核心竞争力体系或评价自身核心竞争力的从事软件开发和服务的企业或机构;
b)受托评价优秀软件产品的软件行业协会或第三方评价组织;
c)意图评价和选择软件服务或软件产品的提供者的需方;
d)需要对软件产品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核查的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投融资机构等;
e)其他需要应用的场合。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T 11457 信息技术 软件工程术语
-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 T/SCSIA2-2015 软件产品评估标准
- GB/T 25000.10 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10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
- GB/T 25000.51 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11457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软件企业 software enterprise
依法设立的从事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及相关服务,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主要经营业务和经营收入来源的企业。
3.2 软件产品 software product
符合我国软件产品管理要求的软件成果,交付给客户的最终成果。在本标准中产品的含义也包含服务、系统。
4 总 则
优秀软件产品评价采用自愿原则。
5 优秀软件产品要求
5.1 优秀软件产品生产企业基本要求
企业基本要求如下:
a)具有依法在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资质;
b)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信息技术服务为其主要经营业务和经营收入来源,并正常运营;
c)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技术服务;
d)具有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相应信息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e)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5.2 优秀软件产品要求
软件产品要求如下:
企业开发销售的软件产品和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规范;
优秀软件产品应符合下列条件:
1)软件企业自主研发,具有该软件产品的知识产权;
软件产品经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软件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合格报告;
2)软件产品资料完备,具备完善的用户使用手册和用户联系卡;
3)软件产品技术水平先进,采用先进的软件工具和研发方法,产品具有新颖特色及创新特点;
4)软件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产品必须经过6个月以上实际运行,至少有三个以上(含三个)用户对其软件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实用性表示满意或认可的用户使用报告;
5)软件产品销售市场良好,产品在本领域市场销售量达到一定规模,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
6)软件产品服务优质,树立了软件即服务的理念,软件产品在售前、售中和售后有良好的服务规范;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 技术创新能力要求
企业技术创新竞争力要求如下:
a)企业应持续打造高绩效的研发团队,研发人员占比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b)企业应加强产、学、研合作,建立技术中心等研发专业机构或部门,加快创新驱动步伐;
c)企业应持续加大科研投入,研发投入强度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d)企业应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产出水平。
5.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软件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企业应具备软件开发的测试和评价技术,提升软件产品测试、验证水平,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至少应以下列三种方式之一表征软件工程质量保证能力:
a)企业依据 GB/T 1900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能持续有效运行;
b)企业通过 CMMI 能力评估,并能持续有效运行;
c)企业依据内部的实际情况,自行建立一套软件研发和服务规范,并能持续有效运行。
5.5 行业资质要求
企业行业资质要求如下:
a)企业依据T/SCSIA1-2015,通过软件企业评估, 并能持续有效运行;
b)其它行业或技术性资质,并能持续有效运行。
5.6 企业诚信要求
企业诚信要求如下:
a)企业应积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
b)企业应对所出具的企业经营财务情况、软件产品等方面的真实性负责;
c)企业应认真处理客户的投诉,持续改进客户的满意度;
d)企业应通过国家或地方级信用评价。
6 优秀软件产品评价体系
6.1 优秀软件产品评价模型
优秀软件产品评价模型,由软件企业的基本素质要求、核心要素和用户评价三层模型组成,如图1所示。

图 1 优秀软件产品评价模型
6.2 优秀软件产品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优秀软件产品评价模型,优秀软件产品评价指标体系由三个层次组成,第一层次为软件企业基本要素指标(详见表2);第二层次为优秀软件产品评价特色要素指标,分别是基础软件类指标(详见表3-1), 安全软件类指标(详见表3-2),应用软件类指标(详见表3-3),评价时可根据申报产品类型,选择其中一项进行评价。第三层次为软件产品用户评价指标(详见表4)。
表1 优秀软件产品评价指标权重占比
| 评价模型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评价分值 |
| 软件企业基本要素指标 | 0.20 | 20 |
| 特色要素指标 | 0.65 | 65 |
| 社会评价指标 | 0.15 | 15 |
表 2 优秀软件产品评价软件企业基本要素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编号 | 指标确定方法 | 取值方法 |
| 基本指标 (20) |
软件企业属性指标(20) | A1 | 统计数据 | 通过软件企业评估(T/SCSIA1-2015)或通过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核查得20分 |
表 3 优秀软件产品评价特色要素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 编号 |
指标确定方法 | 取值方法 |
|
特色要素指标(65) |
软件产品具有知识产权10) | B1 | 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产品评估证书 | 发明专利,得10分; 软著证书,得9分; 软件产品证书,得9分 |
| 软件产品资料完备(10) | B2 | 用户使用手册用户联系卡 | 齐全且编制规范,得8-10分 齐全,得6-8分 |
|
| 软件产品技术先进(15) | B3 | 技术报告 | 国际领先,得14-15分 国际先进,得12-13分 国内领先,得10-11分 国内先进,得8-9分 其它水平,得1-7分 |
|
| 软件产品质量可靠(15) | B4 | 测试报告 | 根据测试报告评定1-15分 | |
| 软件产品市场良好(10) | B5 | 市场报告,含主要客户名单,销售金额 | 根据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评定1-10分 | |
| 软件产品服务优质(5) | B6 | 服务体系/ISO系列证书/CMMI系列证书 | 根据服务体系健全程度评定1-5 |
表 4 优秀软件产品评价社会认知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 编号 |
指标确定方法 | 取值方法 |
|
用户评价指标(15) |
用户认可(10分) | C1 | 用户使用报告 | 无不良记录得10分,有不良记录一票否决 |
| 外部推荐(5分) | C2 | 推荐意见 | 获得政府部门推荐得5分 获得产业园区推荐得4 分 获得专家或代表性客户推荐得3分 |
7 优秀软件产品评价
7.1 优秀软件产品评价流程
优秀软件产品评价一般应由软件企业自行申请,也可由相关机构委托申请。优秀软件产品评价流程如下:
a)提交《优秀软件产品评价申请书》(作为评价服务协议);
b)评价机构可为被评价企业提供有关本标准的咨询;
c)企业或委托机构提交评价资料;
d)评价机构依据本标准和收到的评价资料开展评价工作;
e)评价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d)评价机构向社会公示评价结果;
e)评价结果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评价机构向被评价企业颁发评价结果证明文件。
7.2 优秀软件产品评价资料要求
软件企业申请优秀软件产品评价时,应提交的评价材料,如表5所示。
表 5 优秀软件产品评价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一览表
|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份数 | 要求 |
| 1 | 优秀软件产品评价申请书 | 1 | 纸质/电子报件原件,需按表中要求盖章、签字 |
| 2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1 | 纸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
| 3 | 有效的软件产品证书、软件著作权或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 1 | 纸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
| 4 | 用户使用手册、用户联系卡 | 1 | 纸质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
| 5 | 技术报告 | 1 | 纸质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
| 6 | 测试报告 | 1 | 纸质报告(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
| 7 | 市场报告 | 1 | 纸质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
| 8 | 服务体系/ISO系列证书/CMMI系列证书 | 1 | 纸质报告或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
7.3 优秀软件产品评价实施要求
评价实施要求如下:
a)由评价机构组织行业专家、财务专家共同组成评价专家组;
b)严格按照第 5 章、第6 章的要求,逐项据实评审;
c)若对所评材料真实性产生疑问,可要求企业补充说明或暂缓评价。
7.4 优秀软件产品评价结果
软件产品类型众多、规模大小、应用场景、创新能力不一,为均衡反映优秀软件产品,本标准评价结果分为三大类型:
a)基础软件类
b)安全软件类
c)应用软件类
其中,基础软件类主要指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软件产品,安全软件类主要指系统安全、网络安全、应用安全等软件产品,应用软件类主要是指行业管理软件、办公软件、模式识别软件、图形图象软件、控制软件、网络应用软件、信息管理软件、数据库管理应用软件、嵌入式应用软件、教育软件等软件产品。
7.4.1 优秀软件产品(基础软件类)评价结果
a)符合第6 章规定的要求;
b)优秀软件产品评价特色要素指标不低于 45 分。
7.4.2 优秀软件产品(安全软件类)评价结果
a)符合第6章规定的要求;
b)优秀软件产品评价特色要素指标不低于 45 分。
7.4.3 优秀软件产品(应用软件类)评价结果
a)符合第6 章规定的要求;
b)优秀软件产品评价特色要素指标不低于 45 分。
8 评价机构要求
评价机构资质与能力要求如下:
a)各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软件行业协会;
b)建立了规范化的评价流程;
c)宜建立评价专家库;
d)具有专门的办事部门和人员。
9 监督要求
9.1 监督和指导
a)优秀软件产品评价工作应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b)优秀软件产品评价过程中,如发生费用应接受监督和指导。
9.2 评价责任追究
参与优秀软件产品评价工作的人员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属部门或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违反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原则;
b)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
c)违反评价工作保密规定等要求;
d)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9.3 被评价企业责任追究
申请评价的软件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撤销评价结果:
a)在申请评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
b)在安全、质量、统计、知识产权、市场竞争、企业管理等方面有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
c)未及时报告使评价条件发生变化的更名、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重大变化等情况。
d)违规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予受理其优秀软件评价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