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金奖不超过30项、银奖不超过60项、优秀奖不超过70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金奖不超过10项、银奖不超过15项、优秀奖不超过50项。
二、参评条件
参评专利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应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参评专利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限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限4项;专利权人是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参评项目总数限10项。
三、工作程序
(一)推荐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申报单位对符合条件项目提出推荐意见后,须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逐级上报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开展审核及评选推荐。各省级知识产权局的推荐项目,须获得本省(区、市)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意。所有推荐材料按要求于2026年1月23日前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初审
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项目初审并反馈建议名单后,各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全部专利权人及发明人(设计人)进行考察并按规定程序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推荐单位需在本系统或地区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推荐项目,并按要求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正式推荐项目及材料。
(三)复审和公示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正式推荐项目进行复审,形成拟获奖项目名单,根据需要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专利奖获奖项目名单。
(四)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专利奖授奖决定,向相关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颁发奖牌、证书。
四、联系方式
- 联系人及电话: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010-62083614
- 邮箱:zhuanlijiang26@cnipa.gov.cn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西门收发室中国专利奖专属信箱
- 邮编:100088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 推荐环节材料
(1)推荐函及推荐意见书。推荐单位需提交推荐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2),写明审核推荐项目推荐程序、材料内容,以及经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同意[1]、项目清单等情况。经由协会推荐的项目还需提交协会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需加盖协会公章,附全国性年度检查结论查询截图,格式见附件3),院士推荐的项目还需要提交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2)项目资料。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可以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平台网址:https://www.zlcp.org.cn/)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推荐单位名称。
由省级知识产权局作为推荐单位的,还需将辖区内各类推荐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并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统一报送。
- 初审环节材料
推荐单位需提交正式推荐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5),写明正式推荐项目考察、公示、项目清单等情况,并附各推荐项目全部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的征求意见表(纸件和电子件,格式见附件6)。
(二)报送方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仅受理推荐单位报送材料。材料统一采用EMS快递方式报送,不接受现场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以快递寄出日为准)推荐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评比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23年修订)》和本通知要求,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遵守财政纪律和财务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规范开展宣传动员和项目推荐工作。
请于2025年11月7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报名表(附件7)和保留省人民政府专利奖的佐证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23年修订)》《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5年修订版)》等请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附件:
- 推荐项目分配表
- 推荐函
- 推荐意见书
- 推荐项目汇总表
- 正式推荐函
- 征求意见表
- 推荐单位联系人报名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10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010—62083614 邮箱:zhuanlijiang26@cnipa.gov.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西门收发室中国专利奖专属信箱 邮编:100088)
[1] 各省级知识产权局需写明,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国总工会、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无须写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