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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节〔2021〕114号
梯次利用企业应依法履行主体责任,遵循全生命周期理念,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保障本企业生产的梯次产品质量,以及报废后的规范回收和环保处置;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应采取易梯次利用的产品结构设计,利于高效梯次利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指导、协调工作。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依职责强化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监督管理,加强信息共享。...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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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10〕303号
为推动再制造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再制造产品生产,引导再制造产品消费,建立再制造产品认定制度,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再制造产品,是指采用先进适用的再制造技术、工艺,对废旧工业品进行修复改造后,性能和质量达到或超过原型新品的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再制造产品认定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及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认定工作,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认定申请的初始审查,向工信部推荐符合条件的认…... 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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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工信厅节〔2010〕129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再制造产品认定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及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认定工作,发布《再制造产品目录》。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认定申请的初始审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符合条件的认定申请。 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具有合格评定资质的机构具体承担认定评价工作,包括组织进行文件审查、现场评审、产品检验,以及出具认定报告等工作。再制造产品认定包括“申报、初审与推荐、认定评价、结果发布”等…... 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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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制造产品认定申请书
此文件为《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附件内容之一(文件格式为Word2003,如下载后无法打开需要先升级办公软件版本),可用于再制造产品认定申请预填。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承诺书、申请企业概述、再制造产品的生产设备及产品销售等若干表格,下载文件包括申请表样表,填写内容框架指引及再制造产品认证需提交的材料清单等。... 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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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认证工作的公告(2023年第7号)
根据《认证认可条例》及《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节〔2021〕114号),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自愿性认证(以下简称梯次利用产品认证)工作,健全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市场体系,促进动力电池梯次利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Autu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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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 工信部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认证工作的公告(2023年第7号)
根据《认证认可条例》及《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节〔2021〕114号),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自愿性认证(以下简称梯次利用产品认证)工作,健全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市场体系,促进动力电池梯次利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转动的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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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提高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水平,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的通知》和《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要求,制订本规范条件。本规范条件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momo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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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本)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提升行业发展水平,依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所有类型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momo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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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固定式梯次利用电池》CNCA:EBEU-01:2023
本规则规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认证——固定式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的基本原则和通用要求,包括不间断电源用电池组(UPS)和应急电源用电池组(EPS)。本规则仅适用于退役车用动力电池的梯次利用产品,其他退役动力电池的梯次利用产品不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自2023年9月25日起实施。... Autu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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