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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药监综药注〔2021〕94号
自2021年11月1日起,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实施备案管理。在上市销售前,应当按照《公告》有关规定,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nmpa.gov.cn/)“药品业务应用系统-中药配方颗粒备案模块”备案,并获取备案号。用户注册流程参考《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注册网上申报的公告》(2020年第145号)。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内容中的炮制及生产工艺资料、内控药品标准等资料不予公…... Autu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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