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方法(2021版)

首先需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明确的各项指标解释,结合申请报告中的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对企业技术中心提交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中各项数据值进行逐项核实,对证明材料缺失或无效的数据,按量予以核减,以最终的核定数据作为计算每项指标得分的依据。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方法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

一、基础数据处理

在进行正式评价之前,首先需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发改办高技〔2016〕937 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明确的各项指标解释,结合申请报告中的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对企业技术中心提交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中各项数据值进行逐项核实,对证明材料缺失或无效的数据,按量予以核减,以最终的核定数据作为计算每项指标得分的依据。

二、指标数值计算

在获得各项指标的核定数据后,可获得《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见《工作指南》附件 5 第一部分)中各项指标的数值。其中,有 7 项指标的数值须通过计算获得。对于引入行业系数进行调节的“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新产品销售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3 项指标,在计算获得原始指标数值后,再乘以本企业所在行业的行业系数(见《工作指南》附件 5 第二部分)作为计算相关指标得分的最终依据。

以下是 7 项指标具体的计算方法:

(一)“研发人员人均研发经费支出指标”数值,由“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核定数据除以“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核定数据得到;

(二)“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数值,由“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核定数据除以“主营业务收入”核定数据,再乘以本企业所在行业的行业系数得到;

(三)“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重”数值,由“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核定数据除以“企业职工总数”核定数据得到;

(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数占全部研发项目数的比重”数值,由“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数”核定数据除以“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核定数据得到;

(五)“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数值,由“新产品销售收入”核定数据除以“主营业务收入”核定数据,再乘以本企业所在行业的行业系数得到;

(六)“新产品销售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数值,由“新产品销售利润”核定数据除以“利润总额”核定数据,再乘以本企业所在行业的行业系数得到;

(七)“利润率”数值,由“利润总额”核定数据除以“主营业务收入”核定数据得到。

三、得分计算方法

获得《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的数值后,根据基本要求、满分要求以及相应的计算规则,计算出各项指标的得分,其总和就是该企业的评价得分。

(一)关于各项指标的基本要求和满分要求

各项指标的基本要求、满分要求,由已认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历史数据测算得到,并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发展总体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当前基本要求、满分要求的数值见下表。

附表  各项指标基本要求和满分要求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单位 权重 基本要求

满分 要求

创新投入 创新经费 研发人员人均研发经费支出 万元 8 ≥5 120
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 12 分档 分档
创新人才 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重 % 7 ≥3 30
技术中心拥有的高级专家和博士人数 4 ≥5 35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 人月 4 ≥20 120
创新条件 技术积累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5 ≥5 100
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 4 ≥10 120
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数占全部研发项目数的比重 % 4 ≥3 15
创新平台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万元 4 ≥3000 30000
国家级研发平台数 3 ≥1 2
省级研发平台数 2 ≥1 4
通过国家(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 3 ≥1 2
创新绩效 技术产出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5 ≥10 50
当年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6 ≥5 30
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数 4 ≥1 10
创新效益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 10 ≥20 40
新产品销售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 % 10 ≥15 30
利润率 % 5 ≥5 12
加分 加分 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 ≤5

其中:

按照《工作指南》,考虑到不同规模企业在研发投入强度上存在显著差异,对“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按照企业规模划分为 4 档,各档对应的基

本要求和满分要求如下:

  1. 主营业务收入 500 亿元以上的企业,基本要求为 1.0%,满分要求为 7.0%;
  2. 主营业务收入 100~500 亿元的企业,基本要求为 1.5%,满分要求为 10.0%;
  3. 主营业务收入 10~100 亿元的企业,基本要求为 2.0%,满分要求为 12.0%;
  4. 主营业务收入 10 亿元以下的企业,基本要求为 3.0%,满分要求为 15.0%。
(二)关于指标得分的计算规则

指标得分按照分段线性插值的方式进行计算。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方法(2021版)

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1.指标数值大于或等于满分要求时,指标得分为满分,即指标得分等于上表中的权重;

2.指标数值等于基本要求时,指标得分为权重的 60%;

3.指标数值为 0 时,指标得分为 0;

4.指标数值处于 0 和基本要求之间时,指标得分按线性插值的方法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指标得分= 指标数值/基本要求×权重的60%

5.指标数值处于基本要求和满分要求之间时,指标得分按线性插值的方法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指标得分 = (满分要求-基本要求)/(指标数值-基本要求)×权重的40% +权重的60%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 得分数值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2. 企业作为主要完成单位或企业员工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特等奖每项加 5 分,一等奖每项加 3 分,二等奖每项加 1 分,累计不超过 5 分。

 

声 明:本站文章仅供学习和工作交流,请勿用于商业出版或司法引用。任何组织或个人在未征得本站书面授权同意前,禁止复制、盗用、采集本站内容,非商业应用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燕窝儿社区)和本文链接。如若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原著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进行删帖处理。留言反馈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