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D 5201-2014

为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通信建设工程施工生产的安全事故,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确保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促进通信建设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类通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监督检查。

2014-05-06发布     2014-07-01实施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 YD 5201-2014

目      

1  总  

2  术语和符号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2 施工现场安全

3.3 施工驻地安全

3.4 野外作业安全

3.5 施工交通安全

3.6 施工现场防火

3.7 用电安全

3.8 施工现场应急救援

4  工器具和仪表

4.1 一般规定

4.2 简单工具

4.3 梯子和高凳

4.4 安全带

4.5 手动机具

4.6 用电工具

4.7 电气焊设备

4.8 动力机械设备

4.9 仪表

5  器材储运

5.1 一般规定

5.2 杆材搬运

5.3 盘式包装器材搬运

5.4 大型设备搬运

5.5 器材储存

6  通信线路工程

6.1 一般规定

6.2 供电线路附近架空作业

6.3 立杆

6.4 登(上)杆

6.5 拉线安装

6.6 吊线架设

6.7 杆路拆换

6.8 架空光(电)缆布放

6.9 墙壁光(电)缆布放

6.10 过河飞线架设

6.11 桥梁侧体悬空作业

6.12 硅芯管敷设

6.13 直埋光(电)缆敷设

6.14 管道光(电)缆敷设

6.15 光缆气吹法敷设

6.16 水底光(电)缆敷设

6.17 高速公路上施工作业

6.18 线路终端设备安装

7  通信管道工程

7.1 一般规定

7.2 测量画线

7.3 土方作业

7.4 钢筋加工

7.5 模板、挡土板

7.6 混凝土

7.7 铺管 、顶管及定 向钻孔

7.8 砖砌体砌筑

7.9 管道试通

8  通信设备工程

8.1 一般规定

8.2 铁件加工和安装

8.3 机架安装和线缆布放

8.4 设备加电测试

9  通信铁塔建设工程

9.1 铁塔基础制作

9.2 铁塔安装

10  卫星地球站、微波、移动通信天馈线工程

10.1 一般规定

10.2 卫星地球站的天馈线安装

10.3 微波 、移动通信的天馈线安装

10.4 网络规划优化

11  通信电源设备工程

11.1 电源线布放

11.2 汇流排加工和安装

11.3 发电机组安装

11.4 交、直流供 电系统安装

11.5 蓄电池和太阳能电池安装

11.6 接地装置安装和防雷

11.7 电源设备割接和更换

12  综合布线工程

12.1 槽道 (桥架)安装和线缆布放

12.2 光缆 中继站、微波中继站和移动通信基站的消防、防盗系统线缆布放

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 明

附录B 常见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  总     

1.0.1  为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通信建设工程施工生产的安全事故,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确保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促进通信建设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通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监督检查。

1.0.3  通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监督检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或通信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  本规范与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相矛盾时,应按国家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办理。

1.0.5  在特殊条件下,执行本规范中的个别条款有困难时,应充分论述理由,提出采取措施的报告,呈主管部门审批。

2  术语和符号

2.0.1  特种作业(Special Work)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 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 2010年 5月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 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规定了11个作业类别、51个工种的特种作业,通信建设工程一般涉及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三类。

2.0.2  安全技术交底(Safety Technical Disclosure)

安全技术交底是指施工单位负责项 目管理 的技术人员在生产作业前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0.3  应急预案(Contingency Plan)

应急预案是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方案。

2.0.4  危险源(Dangerous Source)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0.5  消防通道(Fire Engine Access)

消防通道是指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比如楼梯口、过道等,都安有消防指示灯。

2.0.6  紧线器(Tension Puller)

紧线器是指用来承受导线的机械张力,以便安装、检修导线或绝缘子的拉力装置。

2.0.7  隔离变压器(Isolating Transformer)

隔离变压器是指输人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彼此隔离的变压器,用以避免偶然同时触及带 电体(或因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的金属部件)和大地所带来的危险。

2.0.8  挡土板(Retaining Plank)

挡土板是指为了防止沟槽、基坑土方坍塌的一种临时性的挡土装置。

2.0.9  模板(Formwork)

模板是指混凝土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成型的模具,由面板和支撑系统组成。

2.0.10  钢塔架(Steel-framed Tower)

钢塔架是指自立式高耸钢构架。

2.0.11  单管塔(Single-pipe Tower)

单管塔是指单根大直径钢管和平台组成的自立式高耸钢结构。

2.0.12  拉线塔(Guyed Tower)

拉线塔是指由立柱和拉线构 成的高耸钢结构。

2.0.13  接地(GroundConnection)

接地是指将导体连接到“地”,使之具有近似大地(或代替大地的导体)的电位,可以使地电流流入或流出大地(或代替大地的导体)。

2.0.14  接地体(EarthLead)

接地体是指埋人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

2.0.15  接地线(Ground Wire)

接地线是指连接设备金属结 构和接地体的金属导体。

2.0.16  接地装置(Grounding Device)

接地装置是指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 。

2.0.17  接地电阻(Ground Resistance)

接地电阻是指接地装置的对地电阻。它是接地线电阻、接地体电阻、接地体与土壤之间的接触电阻和土壤中的散流电阻之和。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工程项 目施工应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接受交底的人员应覆盖全体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工程项 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因素;
  2. 针对危险因素制定的具体预防措施;
  3. 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标准;
  4. 在施工生产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5. 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3.1.2  对于有割接工作的项目,割接前应制定割接方案,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并同时制定应急预案,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2  施工现场安全

3.2.1  在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桥梁、通航的河道等特殊地段和城镇交通繁忙、人员密集处施工时必须设置有关部门规定的警示标志,必要时派专人普戒看守。

3.2.2  在城镇的下列地点作业 时,应根据有关规定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护围栏等安 全设施,并设置警戒人员,夜间应设置警示灯,施工人员应穿反光衣;必要时应架设临时便桥等设施,并设专人负责疏导车辆、行人或请交通管理部门协助管理,架设的便桥应满足行人、车辆通行安全,繁华地区的便桥左右应设置围栏和明显标志:

  1. 街巷拐角、道路转弯处、交叉路口;
  2. 有碍行人或车辆通行处;
  3. 在跨越道路架线、放缆需要车辆临时限行处;
  4. 架空光(电)缆接头处及两侧;
  5. 挖掘的沟、洞、坑处;
  6. 打开井盖的人(手)孔处;
  7. 跨越十字路 口或在直行道 路中央施工区域两侧。

3.2.3  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 志和防护设施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作业完毕应及时撤除、清理干净。

3.2.4  施工需要阻断道路通行时,应报请 当地有关单位和部门批准,并请求配合。

3.2.5  施工人员应阻止非工作人员进人施工作业区,接近或触碰正在施工运行中的各种机具与设施 。

3.2.6  在城镇和居 民区内施工有噪音扰民时,应采取防止或减轻噪音扰民的措施,并在相关部门规定时间内施工。需要在夜间或在禁止时间内施工的,应报请有关单位和部门批准。

3.2.7  在通信机房作业时,应遵守通信机房的管理制度,按照指定地点设置施工的材料 区、工器具区、剩余料 区。钻孔、开凿墙洞应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需要动用正在运行设备的缆线、模块时,应经机房值班人员许可,严格按照施工组织方案实施,离开施工现场前应确认设备运行正常,并及时清理现场。

3.2.8  从事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帽。

3.2.9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如发现身体不适合高处作业时,不得从事这一工作。

3.2.10  高处作业时,所用工具、材料应放置稳妥,不得扔抛工具或材料。

3.2.11  施工现场有两个以上施工单位施工时,建设单位应明确各方的安全职责,对施工现场实行统一管理。

3.3  施工驻地安全

3.3.1  临时搭建的员工宿舍、办公室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禁使 用易燃材料搭建临时设施。临时设施严禁靠近电力设施,与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3.3.2  施工驻地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置安全通道。

3.3.3  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证室内通风。宿舍夏季应有防暑降温措施,冬季应有取 暖和防煤气中毒的措施。生活区应保持清洁,定期清扫和消毒。

3.3.4  施工驻地临时食堂应有独立的操作间,配备必要的排风和消毒设施,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炊事人员应持有健康证,上岗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3.3.5  食堂用液化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暴晒,不得自行清倒残液,不得剧烈振动和撞击。

3.3.6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住 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交通、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方面。

3.4  野外作 业安全

3.4.1  野外作业前应事先调查工作地区地理、环境等情况,辨识和分析危险源,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安全控制措施,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准备。

3.4.2  在炎热天气野外施工时应预防中暑,随身携带防暑降温药品。

3.4.3  在寒冷、冰雪天气施工作业时,应采取防寒、防冻、防滑措施。当地面被积雪覆盖时,应用棍棒试探前行。在雪地施工时应戴有色防护镜。

3.4.4  遇有强风、暴雨、大雾、雷电、冰雹、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室外作业。雷雨天气不得在电杆、铁塔、大树、广告牌下躲避,不得手持金属物品在野外行走并应关闭手机。

3.4.5  在水田、泥沼中施工作业时,应穿长筒胶靴,预防蚂蜡、血吸虫 、毒蛇等叮咬,应配备必要的防毒用品及解毒药品。在有毒的动、植物区内施工时,应采取佩戴防护手套、眼镜、绑扎裹腿等防范措施。在野 兽经常出没的地方行走和住宿时,应特别注意防止野兽的侵害;夜间出行应两人以 L随同,并携带防护用具或请当地相关人员协助,不得触碰猎人设置的捕兽陷阱或器具。

3.4.6  在滩涂、湿地及沼泽地带施工作业时,应注意有无陷入泥沙中的危险。在山岭上不得攀爬有裂缝、易松动的地方。

3.4.7  严禁在有塌方、山洪、泥石流危害的地方搭建住房或搭设帐篷。

3.4.8  在铁路沿线施 工作业时应注意 :

  1. 不得在铁轨、桥梁上坐卧,不得在铁轨上或双轨中间行走。
  2. 携带较长的工具、材料在铁路沿线行走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应与路轨平行,并注意避让 。
  3. 跨越铁路时,应注意铁路的 信号灯和来往的火车。

3.4.9  穿越江河、湖泊水面施工作业需要涉渡时,应以竹杆试探前进,不得泅渡过河;在未弄清河水的深浅时,不得涉水过河。

3.4.10  在江河、湖泊及水库等水面上作业时,必须携带必要的救生用具,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听从统一指挥。

3.4.11  在高原缺氧地区作业时应注意 :

  1. 施工人员应进行体查 ,不宜进人高 原缺氧地 区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
  2. 应预 备氧气和防治急性高原病的药物,正确佩戴防紫外线辐射的防护用品。
  3. 出现 比较严重的高原反应症状时,应立即撤离到海拔较低的地方或去医院治疗。
3.5  施工交通安全

3.5.1  施工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保证工程车辆、人身及财产安全。驾驶员驾驶车辆应注意交通标志、标线,保持安全行车距离,不强行超车、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驾驶故障车辆,不得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车辆不得客货混装或超员。

3.5.2  车辆行驶时,乘坐人员应注意沿途的电线、树枝及其他障碍物,不得将肢体露于车厢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车。

3.5.3  若需租用车辆,应与车主签订租车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

3.5.4  施工人员使用自行车和三轮车时,应经常检查车辆的状况,特别是刹车装置的完好情况。骑车时,不得肩扛、手提物品或携带梯子及较长的杆棍等物。

3.5.5  穿越公路时应注意查看过往车辆,确认安全后方能穿越。

3.6  施工现场防火

3.6.1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6.2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设置地点应合理,便于取用,使用方法应明示。

3.6.3  施工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应完好无损且在有效期内。

3.6.4  人员首次进人施工现场,应首先了解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点,不得随意挪动。

3.6.5  不得堵塞消防通道、遮挡消防设施。

3.6.6  在光(电)缆进线室、水线房、机房、无(有)人站、木工场地、仓库、林区、草原等处施工时,严禁烟火。施工车辆进入禁火区必须加装排气管防火装置。

3.6.7  在室内进行油漆作业时,应保持通风良好,不得有烟火,照明灯具应使用防爆灯。

3.6.8  电缆等各种贯穿物穿越墙壁或楼板时,必须按要求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洞口。

3.6.9  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

3.6.10  机房失火时,应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

3.7  用电安全

3.7.1  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的供电方式。用电应符合三级配电结构,即由总配 电箱经分配 电箱到开关箱。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箱”制。

3.7.2  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护套导线 。

3.7.3  安装、巡检、维修、移动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3.7.4  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气设备和电力工具时,应切断电源,并在总配电箱或者分配电箱一侧悬挂“检修设备,请勿合闸”的警示标牌,必要时设专人看管。

3.7.5  使用照明灯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室外宜采用防水式灯具。在潮湿的沟、坑内应选用电压为12V以下(含 12V)的工作灯照明。用蓄电池作照明灯的电源时,蓄电池应放在人孔或沟坑以外。
  2. 在管道沟、坑沿线设置普通照明灯或安全警示灯时,灯距地面的高度应大于2M。
  3. 使用灯泡照明时,灯泡不得靠近可燃物。当使用150W以上(含150W)的灯泡时,不得使用胶木灯具 。
  4. 灯具的相线应经过开关控制,不得直接引入灯具。

3.7.6  用电设备的总功率不得超过供电负荷。

3.8  施工现场应急救援

3.8.1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制现场应急预案。现场应急预案应在本单位制定的专项预案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实际,有针对性地编制。应急救援措施应具体、周密、细致、方便操作。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编制后,应配备相应资源,必要时应组织培训和演练。

3.8.2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对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潜在事故的危险性质进行的预测和评估;
  2. 现场 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和分工;
  3. 预防措施;
  4. 报警及通信联络的电话、对象和步骤;
  5. 应急响应时,现场员工和其他人员的行为规定。

3.8.3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8.4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 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品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8.5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同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相关部门报警。具体急救措施可参见“附录 B常见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3.8.6  发生通信网络中断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建设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尽快恢复。

4  工器具和仪表

4.1  一般规定

4.1.1  工器具和仪表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4.1.2  施工作业时应选择合适的工器具和仪表,并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

4.1.3  工器具和仪表应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发现损坏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电动工具、动力设备及仪表的检查、维修、保养和管理应由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

4.1.4  用电工器具、仪表的电源线不应随意接长或拆换;插头、插座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4.1.5  施工工器具的安装应牢固,松紧适度,防止使用过程中脱落或断裂。

4.1.6  作业时,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将有锋刃的工具插人腰间或放在衣服口袋内。运输或存放 这些工具应平放,锋刃口不可朝上或向外,放人工具袋时刃口应向下。

4.1.7  长条形工具或较大的工具应平放。长条形工具不得靠墙、汽车或电杆倚立。

4.1.8  传递工具时,不得上扔下掷 。

使用带有金属的工具时,应避免触碰电力线或带电物体。

4.2  简单工具

4.2.1  使用手锤、榔头时不应戴手套,抡锤人对面不得站人。铁锤木柄应牢固,木柄与锤头连接处应用楔子固定牢固,防止锤头脱落。

4.2.2  手持钢锯的锯条安装应松紧适度,使用时避免左右摆动。

4.2.3  滑车、紧线器应定期进行注油保养,保持活动部位活动自如。使用时,不得以小代大或以大代小。紧线器手柄不得加装套管或接长。

4.2.4  各种吊拉绳索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如有磨损、断股、腐蚀、霉烂、碾压伤、烧伤现象之一者不得使用。在电力线下方或附近,不得使用钢丝绳、铁丝或潮湿的绳索进行牵、拉、吊等作业。

4.2.5  使用铁锹、铁镐时,应与他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2.6  使用剖缆刀、壁纸刀等 工具时,刀口应向下,用力均匀,不得向上挑拨。

4.2.7  台虎钳应装在牢固的工作台上,使用台虎钳夹固工件时应夹固牢靠。

4.2.8  使用砂轮机时,应站在砂轮侧面,佩戴防护眼镜,不得戴手套操作。固定工件的支架离砂轮不得大于3mm,安装应牢固。工件对砂轮的压力不得过大。不得利用砂轮侧面磨工件,不得在砂轮上磨铅、铜等软金属。

4.2.9  使用喷灯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喷灯应使用规定的油品,不得随意代用。存放时应远离火源。
  2. 点燃或修理喷灯时应与易燃、可燃的物品保持安全距离。向高处传递喷灯应使用绳子吊运。
  3. 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不得使用喷灯烧水、做饭,不得将燃烧的喷灯倒放,不得对燃烧的喷灯加油。
  4. 喷灯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油门并放气,避免喷嘴堵塞。
  5. 气体燃料喷灯应随用随点燃,不用时应立即关闭。
4.3  梯子和高凳

4.3.1  选用的梯子应能满足承重要求,长度适当,方便操作。带电作业或在运行的设备附近作业时,应选择绝缘梯子。

4.3.2  使用梯子前应确认梯子是否完好。梯子配件应齐全,各部位连接应牢固,梯梁与踏板无歪斜、折断、松驰、破裂、腐朽、扭曲、变形等缺陷。折叠梯、伸缩梯应活动自如。伸缩梯的绳索应无破损和断股现象。金属梯踏板应做防滑处理,梯脚应装防滑绝缘橡胶垫。

4.3.3  移动超过 5m长的梯子,应由两个人抬,且不得在移动的梯子上摆放任何物品。上方有线缆或其他障碍物的地方,不得举梯移动。

4.3.4  梯子应安置平稳可靠,放置基础及所搭靠的支撑物应稳固,并能承受梯上最大负荷 ,地面应平整、无杂物、不湿滑。当梯子靠在电杆上时,上端应绑扎U型铁线环或用绳子将梯子上端固定在电杆或吊线上。

4.3.5  梯子放置的斜度要适当,梯子上端的接触点与下端支撑点之间的水平距离宜等于接触点和支撑点之间距离的 1/4至 1/3。当梯子搭靠在吊线上时,梯子上端至少高出吊线 30cm(梯子上端装铁钩的除外),但高出部分不得超过梯子高度的 1/3。

4.3.6  在通道、走道使用梯子时,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并贴置“勿碰撞”的警示标志;如果梯子靠放在门前,应锁闭房门。

4.3.7  使用直梯或较高的人字梯时,应有专人扶梯。直梯不用时应随时平放。

4.3.8  使用人字梯时,搭扣应扣牢。不得将人字梯合拢作为直梯使用。

4.3.9  伸缩梯伸缩长度严禁超过其规定值。在电力线、电力设备下方或危险范围内,严禁使用金属伸缩梯。

4.3.10  上下梯子时,应面向梯子,保持三点接触,不得携带笨重工具和材料。

4.3.11  在梯子上工作应穿 防滑鞋,不得两人或两个以上的人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或上下,不得斜着身子远探工作,不得单脚踏梯,不得用腿、脚移动梯子,不得坐在梯子上操作。使用直梯时应站在距离梯顶不少于1m 的梯蹬上。

4.3.12  使用高凳前应检查高凳是否牢固平稳,凳脚、踏板材质应结实。上、下高凳时不得携带笨重材料或工具,一个人不得脚踩两只高凳作业。

4.3.13  高凳上放置工具和器材时,人离开时应随手取下。搬移高凳时,应先检查、清理高凳上的工具和器材。

4.4  安全带

4.4.1  配发的安全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严禁用一般绳索、电线等代替安全带。

4.4.2  安全带应在使用期限内使用,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4.4.3  安全带在使用前应严格检查,不得使用有折痕、弹簧扣不灵活或不能扣牢、腰带眼孔有裂缝、钩环和铁链等金属配件腐蚀变形或部件不齐全的安全带。

4.4.4  安全带应储藏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和尖锐带刃的坚硬物体,不得雨淋、长期曝晒。

4.4.5  不得将安全带的围绳打结使用。不得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更换新绳时应注意加绳套。

4.5  手动机具

4.5.1  千斤顶不得超负荷使用。千斤顶旋升最大行程不得超过丝杠总长的 3/5。使用千斤顶支撑电缆盘时,应支放在平稳牢固的地面上。在汽车上支撑电缆盘时,应将千斤顶用拉线固定。

4.5.2  使用手扳葫芦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不得超载使用,手柄不得加长使用。
  2. 手扳葫芦机件应完好无损,传动部分应润滑良好,空转情况应正常。起吊时吊钩悬挂应牢固,被吊物件捆绑应牢固。
  3. 在起吊重物时,任何人不得在重物下工作、停留或行走。放下被吊物件时,应缓慢轻放,不得自由落下。
  4.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感觉手扳力过大时应立即停止,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4.5.3  使用手拉葫芦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不得超载使用,不得用人力以外 的其他动力操作。
  2. 手拉葫芦机件应完好无损,传动部分应润滑 良好,空转情况应正常。起吊时吊钩悬挂应牢固,被吊物件捆绑应牢固。
  3. 在起吊重物时,任何人不得在重物下工作、停留或行走。被吊物件在空中停留时间较长时,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
  4. 在起吊过程中,拽动手链条时,用力应均匀和缓,不得用力过猛;如果拉不动链条应立即停止,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5. 使用两个手拉葫芦同时起吊一个物件时,应设专人指挥,负荷应均匀负担,操作人员动作应协调一致。
4.6  用电工具

4.6.1  用电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若有手柄破损、导线老化、导线裸露、短路、外壳漏电、绝缘不良、插头和插座破裂松动、零件螺丝松脱等不正常现象,不得使用。

4.6.2  用电工具应使用带 漏电保护器 的插座,插头与插座应配套,不得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内使用。

4.6.3  转移作业地点及上下传递用电工具时,应先切断电源,盘好电源线,手提手柄,不得用导线拉扯。

4.6.4  在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使用防爆式用电工具。

4.6.5  在带 电设备上使用用电工具,应使用隔离变压器 。

4.6.6  手电钻或电锤使用前,应进行空载试验,运转正常方可使用。使用中出现高热或异声,应立即停止使用。装卸钻头时,应先切断电源,待完全停止转动后再进行装卸。使用手电钻或电锤时,不得戴手套。

4.6.7  移动式排风扇、电风扇的金属外壳及其支架应有接地保护措施,并应使用有漏电保护器的电源接线盒。

4.6.8  未冷却的电烙铁、热风机不得放人工具箱、包内,也不得随意丢放。电烙铁暂时停用 时应放在专用支架上,不得直接放在桌面上、机架上或易燃物旁。

4.6.9  使用熔接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不得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使用熔接机。
  2. 不得直接接触熔接机的高温部位(加热器或电极)。
  3. 更换电极棒前应关闭电源并将电池取出或将电源插头拔下。
4.7  电气焊设备

4.7.1  焊接现场必须有防火措施,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 品及其他杂物。禁火区内严禁焊接、切割作业,需要焊接、切割时,必须把工件移到指定的安全区内进行。当必须在禁火区 内焊接、切割作业时,必须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办理许可证,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4.7.2  施焊点周围有其他人作业或在露天场所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应设置防护挡板。5级以上大风时,不得露天焊接或切割。

4.7.3  气焊或气割时,操作人员应保证气瓶距火源之间的距离在10m以上。不得使用漏气焊把和胶管。

4.7.4  电焊时,应穿电焊服装,戴电焊手套和电焊面罩,清除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

4.7.5  焊接带电的设备时必须先断电。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洗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

4.7.6  使用电焊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电焊机摆放应平稳,机壳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电源线、焊钳、把线应绝缘良好。电源线不得被碾压。
  2. 电焊机应单独设置控制开关,应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装置。交流电焊机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
  3. 交流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二次侧电源线应采用防水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 30m;电源线应压接牢靠,并可靠安装防护罩。
  4. 电焊机把线和回路零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轨道等作回路地线。
  5. 停机时,应先关闭电焊机,再拉闸断电。
  6. 更换焊条时应戴手套,身体不准接触带电工件。
  7. 移动电焊机位置前,应先关闭焊机,再切断电源;遇突然停电,应立即关闭电焊机。
  8. 在潮湿处操作,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在露天施焊时,应设置电焊机的防潮、防雨、防水设施。遇雷雨、大雾天气,不得在露天施焊。

4.7.7  使用氧气瓶应符合 以下要求:

  1. 严禁接触或靠近油脂物和其他易燃品。严禁氧气瓶的瓶阀及其附件沾附油脂。手臂或手套上沾附油污后,严禁操作氧气瓶。
  2. 严禁与乙炔等可燃气体的气瓶放在一起或 同车运输。
  3. 瓶体必须安装防震圈,轻装轻卸,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储运时,瓶阀必须戴安全帽。
  4. 严禁手掌满握手柄 开启瓶阀,且开启速度应缓慢。开启瓶阀时,人应在瓶体一侧且人体 和面部应避开出气口及减压气的表盘。
  5. 严禁使用气压表指示不正常的氧气瓶。严禁氧气瓶内气体用尽。
  6. 氧气瓶必须直立存放和使用。
  7. 检查压缩气瓶有无漏气时,应用浓肥皂水,严禁使用明火。
  8. 氧气瓶严禁靠近热源或在阳光下长时间曝晒。

4.7.8  使用乙炔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检查有无漏气应用浓肥皂水,严禁使用明火。
  2. 乙炔瓶必须直立存放和使用。
  3. 焊接时,乙炔瓶 5m 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质。
4.8  动力机械设备

4.8.1  严禁使用汽油、煤油洗刷空气压缩机曲轴箱、滤清器或空气通路的零部件。严禁曝晒、烧烤储气罐。

4.8.2  使用气泵、空压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气压表、油压表、温度表、电流表应齐全完好,指示正常。指示值突然超过规定值或指示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2. 打开送气阀门前,应通知现场的有关人员,在出气口正面不得有人。送气时,应缓慢旋开阀门,不得猛开。开机后操作人员不得远离,停机时应先降低气压。
  3. 输气管设置应防止急弯。空压机排气阀上连有外部管线或输气软管时,不得移动设备。连接或拆卸软管前应关闭空压机排气阀,确保软管中的压力完全排除。

4.8.3  使用风镐、凿岩机应遵守下列要求:

  1. 风镐、凿岩机各部位接头应紧固、不漏气。胶皮管不得缠绕打结,不得用折弯风管的办法作断气之用,不得将风管置于胯下。操作风镐的作业人员,应戴防护眼镜。
  2. 钢钎插人风镐、凿岩机后不得开机空钻。
  3. 风镐、凿岩机 的风管通过路面时,应将风管穿入钢管防护。

4.8.4  严禁发电机的排气口直对易燃物品。严禁在发电机周围吸烟或使用明火。作业人员必须远离发电机排出的热废气。严禁在密闭环境下使用发电机。

4.8.5  使用发电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电源线应绝缘良好,各接点应接线牢固。
  2. 带电作业应做好绝缘防护措施,人体不得接触带电部位。
  3. 发电机开启后,操作人员应监视发电机 的运转情况,不得远离。

4.8.6  使用水泵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水泵的安装应牢固、平稳,有防雨、防冻措施,转动部分应有防护装置。多台水泵并列安装时,间距不得小于8m。管径较大的进出水管,应用支架支撑。
  2. 用水泵排除人孔内积 水时,水泵的排气管应放在人孔的下风方向。
  3. 水泵运转时,人体不得接触机身,也不得在机身上跨越。
  4. 水泵开启后,操作人员应监视其运转情况,不得远离。

4.8.7  潜水泵保护接地及漏电保护装置必须完好。

4.8.8  使用潜水泵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潜水泵宜先装在坚固的篮筐里再放人水中,潜水泵应直立于水中。
  2. 潜水泵放人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切断电源,不得拉拽电线或出水管。
  3. 不得 在含泥砂成分较多的水中使用潜水泵。
  4. 启动潜水泵前应认真检查。排水管接续绑扎应牢固,放水、放气、注油等螺塞应旋紧,叶轮和进水节无杂物,电缆绝缘良好。
  5. 电源线不得与周 围硬质物体摩擦。

4.8.9  使用路面切割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金属外壳应做好保护接地。手柄上应有电源控制开关,并做绝缘保护。使用前应检查 电源控制开关,并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
  2. 电源线长度不得超过50m,使用时应一人操作,一人随机整理电源线,电源线不得在地面上拖拉。操作及整理电源线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3. 使用路面切割机应 划定安全施工区域。

4.8.10  搅拌机检修或清洗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把料斗固定好。进入滚筒内检查、清洗,必须设专人监护。

4.8.11  使用搅拌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安装位置应坚实 ,应采用支架稳固。
  2. 使用前应检查离合器和制动器是否 灵敏有效,钢丝绳有无破损,是否与料斗栓牢,滚筒内有无异物。经空载试运行正常后方可使用。
  3. 料斗在提升、降落时,任何人不得从料斗下面通过或停留。停止使用时应将料斗固定好。运转时,不得将木(铁)棍、扫把、铁锹等物伸进筒内。
  4. 送人滚筒的 搅合材料不得超过规定的容量。中途因故停机重新启动前,应把滚筒内的搅合材料倒出。

4.8.12  使用砂轮切割机时,严禁在砂轮切割片侧面磨削。

4.8.13  使用砂轮切割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砂轮切割机应放置平稳,固定牢固,不得晃动,金属外壳应接保护地 线。电源 线应 采 用耐气温变化的橡胶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2. 砂轮切割机应安装有防护罩,切割机前 面应设立7m高的耐火挡砂板。
  3. 开启后,应首先将切割片靠近物件,轻轻按下切割机手柄,使被切割物体受力均匀,不得用力过猛。
  4. 砂轮切割片外径边缘残损时应更换 。

4.8.14  严禁用挖掘机运输器材。

4.8.15  使用挖掘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挖掘机与沟沿应保持安全距离,防止机械落人沟、坑、洞内。

2.操作中进铲不得过深,提斗不得过猛。铲斗回转半径内,不得有其他机械同时作业。

3.行驶时,铲斗应离地面1m 左右;上下坡时,坡度不应超过20度。

4.8.16  使用翻斗车时,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使用翻斗车运送砂浆或混凝土时,靠沟边的轮子应视土质情况与沟、坑、洞边保持一定距离,距沟、坑、洞边不宜小于1.2m。

4.8.17  推土机在行驶和作业过程中严禁上下人,停车或在坡道上熄火时必须将刀铲落地。

4.8.18  使用推土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推土前应了解地下设施和周边环 境情况。
  2. 作业中应有专人指挥,特别在倒车时应缭望后面的人员和地面障碍物。
  3. 上下坡时,坡度不应超过35度;横坡行驶时,坡度不应超过10度。不得在陡坡上转弯、倒车或停车。下坡时不得挂空档滑行。

4.8.19  使用吊车吊装物件时,严禁有人在吊臂下停留或走动,严禁在 吊具上或被吊物上站人,严禁用人在吊装 物上配重、找平衡。严禁用吊车拖拉物件或车辆。严禁吊拉固定在地面或设备上的物件。

4.8.20  使用吊车(起重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工作场地应平坦坚实;停放位置应适当,离沟渠、基坑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在土质松软 的地方应采取措施,防止倾斜或下沉;起重机支腿应全部伸出,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支腿定位销应插好。
  2. 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的发动机传动部分、制动部分、仪表、吊钩、钢丝绳以及液压传动等部分,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作业。
  3. 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尾部应卡牢,作业时最少在卷筒上保留3-5圈。
  4. 起吊物件应 捆缚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 口处应设衬垫。起吊物的重量不得超过吊车 的负荷量。吊装物件应找准重心,垂直起吊。不得急剧起降或改变起吊方向。
  5. 吊装物件时,应有专人指挥。对停止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停止。
  6. 对起吊 物重量不明时,应先试吊,确认可靠后才能起吊。
  7. 遇有大风、雷雨、大雾等天气时应停止吊装作业。停止作业时,吊钩应固定牢靠,不得悬挂在半空;应刹住制动器,将操作杆放在空档,将操作室门锁上。
  8. 在架空电力线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表8.20。
表4.8.20 起重机臂、被吊物件与电力线之间的最小允许距离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D 5201-2014

4.9  仪   

4.9.1  仪表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仪表的使用方法,并应按规定进行操作和保管。

4.9.2  仪表使用前应按额定工作电源电压的要求引接电源,电源插座应选用有防漏电保护的插座。仪表使用时应接地保护。

4.9.3  使用直流电源供电的仪表时,电源的正负极性不得接反。直流电源供电仪表长期不使用时应及时从仪表 中取出电池,不得将电池和金属物品一起存放。

4.9.4  交/直流两用仪表在插人电源塞孔和引接电源时,不得将交/直流电源接错。

4.9.5  使用仪表应防止日晒、雨淋或火烤,不得将水、金属等任何杂物掉人仪表内部。仪表 内有异常声音、气味等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开关。

4.9.6  使用带激光源的仪器时,不得将光源正对着眼睛。

4.9.7  做过耐压和绝缘测试的电缆线对应及时放电,然后才能再进行其他项 目的测试。

4.9.8  使用仪表应轻拿轻放。搬运仪表时,应使用专用的仪表箱。

5  器材储运

(略)

6  通信线路工程

(略)

7  通信管道工程

(略)

8  通信设备工程

(略)

9  通信铁塔建设工程

(略)

10  卫星地球站、微波、移动通信天馈线工程

(略)

11  通信电源设备工程

(略)

12  综合布线工程

(略)

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录B 常见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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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D 5201-2014)》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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