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像摄影服务机构诚信评价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trustworthiness assessment of portrait photography service agency
2023 – 02 – 15发布 2023 – 09 – 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归口并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蓝坤坊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市薇薇新娘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亳州市圆梦婚纱摄影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像摄影学会、安徽省摄影行业协会、安徽工匠质量标准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摄影行业协会、辽宁省人像摄影行业协会、安徽巴黎婚纱摄影有限公司、南宁市永恒影像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闫太昌、贺旭明、贺世节、丁智宇、李程明、武家增、韩悦志、向成、张仁杰、黄虹。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人像摄影服务机构诚信评价规范
SB/T 11235—2023
1 范 围
本文件规定了人像摄影服务机构诚信评价的评价要求、评价指标、评价方法、等级划分、评价结果发布及评价级别调整。
本文件适用于第三方诚信评价机构或社会团体开展人像摄影服务机构的诚信评价活动,其他相关评价活动也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T 22117-2018 信用 基本术语
- GB/T 22119-2017 信用服务 机构诚信评价业务规范
- GB/T 31950 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 GB/T 31952 企业信用档案信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诚信评价 trustworthiness assessment
对信用主体在某一时期的诚信状况进行记录、分析和评估,并用特定符号标明其诚信状况的活动。
[来源:GB/T 2117-2018,9.5]
4 评价要求
第三方诚信评价机构或社会团体开展诚信评价应遵守客观、公平、公正、安全的基本原则,诚信信息采集、诚信评价程序应符合 GB/T 22119-2017的要求。
5 评价指标
诚信评价指标应符合附录A和附录B的要求。
6 评价方法
6.1 应采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宜先参考附录A的否决项指标,再按照附录B的要求实施评价。
6.2 营业时间不满三年的不应评为AAA级别。
7 等级划分
7.1 等级划分及标识
评价级别及符号根据评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AA、AA、A、BBB、BB、B六个级别。
7.2 等级划分及依据
等级划分及依据为:
—— AAA级:评分90分及以上;
—— AA级:评分80分〜89分;
—— A级:评分70分〜79分;
—— BBB级:评分60分〜69分;
—— BB级:评分50分〜59分;
—— B级:评分40分〜49分。
注: 40分以下(不含40分)标为NR级(NR级为未获得评级)。
8 评价结果发布及评价级别调整
8.1 评价结果发布
诚信结果发布应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方诚信评价机构或社会团体可发布诚信评价结果。
第三方诚信评价机构或社会团体在发布诚信评价结果的同时,应向社会公示诚信评价的方法与标准等,应就诚信评价所依据的数据来源进行说明,并应对诚信评价结果承担独立责任。
8.2 评价级别调整
8.2.1 诚信评价结果用以揭示未来三年的信用风险,期间应按年度对被评机构的诚信保障能力和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查确认。
8.2.2 第三方诚信评价机构或社会团体可根据人像摄影服务机构的诚信否决指标情况对人像摄影服务机构诚信结果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附 录A (规范性)
否 决 项
诚信评价中的否决项见表A.1。
表 A.1 否决项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项说明 |
|
否决项 |
合规性 | 非依法设立或经证实违法违规现象 |
| 营业时间 | 不足两年或满两年,但参与诚信评价的记录不足以说明诚信情况 | |
| 设备及人员 | 严重不足或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 |
| 信息保密 | 没有制定信息相关的安全保密制度,存在泄露客户影像等个人信息的情况,存在违规利用客户肖像等信息开展宣传等问题 | |
| 提供虚假信息 | 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例如虚假证件、虚假数据等 | |
| 行政监管 | 被行政机关纳入失信黑名单 | |
| 注:否决项是指在对人像摄影服务机构诚信评价时应一票否决的项目。在一定的时期内,当人像摄影服务机构在否决项上存在违法违规或重大失信行为时,可终止评价或取消已经发布的评价结果。 | ||
附 录B(规范性)
诚信评价指标和分值
诚信评价指标和分值见表B.1。
表 B.1 诚信评价指标和分值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项说明 |
分值 |
|
诚信意愿 (20) |
文化 |
诚信相关的战略目标制定与实施情况(从目标制定时间与施行效果考量)。 | 3 |
| 培养诚信意识的培训或活动举办情况(从培训或活动举办的次数、参与人数与效果考量) | 2 | ||
| 开展诚信承诺的人数、承诺人级别情况(从承诺开始的时间、承诺人数、承诺人员的信用记录考量) | 3 | ||
|
制度 |
诚信管理体系(应符合GB/T31950要求)的建设、运行情况 | 4 | |
| 失信惩戒机制和守信激励机制的建立情况(从机制施行时间、惩戒或激励记录方面考量) | 4 | ||
| 诚信管理部门设立、运转情况,诚信管理人员专业度及参与培训情况 | 3 | ||
|
诚信保障 (30) |
经营状况 |
摄影场所和设施设备(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节能环保等)、摄影用品(相机、摄像机、化妆用品、服装、相片、相框等)及其他用品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时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和保洁工作 | 2 |
| 摄影师、化妆师等专业人员应掌握服务技能,并参加岗前诚信、道德、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 3 | ||
|
诚信档案 |
诚信档案的建立情况应符合GB/T31952相关要求(从诚信档案开始建立的时间和收录信息的可靠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合规性等方面考量) | 3 | |
| 诚信档案可分为人像摄影服务机构诚信档案、人像摄影服务人员诚信档案等并开展分类管理,同时应包含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信息记录应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并可追溯,档案信息项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 3 | ||
|
服务合同 |
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应存在霸王条款 | 2 | |
| 应列出涉及的服务内容和对应的价格 | 2 | ||
| 合同签章的管理 | 1 | ||
| 合同履约客户满意度 | 1 | ||
| 服务提供 | 应制定人像摄影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积极参与人像摄影领域国家、省级、市级标准化试点建设且成果突出,或参与各级标准制修订工作 | 3 | |
| 使用非本机构出品的作品用于宣传时,应注明该作品出处 | 3 | ||
|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项目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交付的人像摄影作品和产品质量应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和服务合同的要求 | 4 | ||
| 投诉受理 | 应制定客户投诉管理制度及流程 | ||
| 由专人负责客户投诉并设立客户投诉渠道(投诉电话、邮箱、信箱等) | |||
|
诚信表现 (50) |
监管信息 |
获得相关部门或机构的资质、信用等级等认证认可情况(查看证书、文件等实证材料) | 8 |
| 获得相关部门的表彰情况(查看证书、文件等实证材料) | 6 | ||
| 社会评价 | 获得行业组织、社团、第三方评价机构等诚信评价情况 | 6 | |
| 客户评价 | 客户投诉、客户满意度等情况(可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企业客服等渠道反馈的情况或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 | 10 | |
| 合作商履约 | 对供应商等各种经济合同条款的遵守情况 | 8 | |
| 融资信用 | 在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中的信用情况 | 8 | |
| 纠纷解决 | 对司法机构和调解部门结案的执行情况 | 4 |
参考文献
[1]GB/T22116企业信用等级表示方法
[2]GB/T23794企业信用评价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