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组织奖、个人奖)申报提交、评审准则及评价指标

湖南省省长质量奖是经中央批准由省人民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授予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湖南省省长质量奖授予为建设质量强省作出突出贡献,在创新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等方面具有显著示范带头作用的组织和为湖南质量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湖南省省长质量奖是经中央批准由省人民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授予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旨在推广科学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质量价值观,激励引导全省不断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省。

湖南省省长质量奖分为省长质量奖和省长质量奖提名奖,表彰周期为2年。省长质量奖名额每届不超过8个组织和个人,省长质量奖提名奖名额每届不超过8个组织和个人,达不到奖励条件可以空缺。

一、参评范围

湖南省省长质量奖授予为建设质量强省作出突出贡献,在创新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等方面具有显著示范带头作用的组织和为湖南质量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 参评组织包括湖南省辖区内的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组织。母公司或集团公司与其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能同时申报。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防疫作出突出贡献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现代服务业企业等参评。
  • 参评个人包括各行业一线工作人员,各类组织的质量管理人员,质量领域专家学者等。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和建设质量强省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质量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参评。

近 6 年内已经获得省长质量奖(不含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不参加评选。

二、申报条件

(一)组织参评条件

  • 基本条件:依法在湖南省境内成立;近 5 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 质量效益显著:在质量提升方面,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在创新发展方面,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不断推动实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经营创新。在品牌影响方面,重视品牌建设,在本领域或同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良好的形象和口碑,顾客满意度高,相关投诉率低,信用记录良好。在组织效益方面,核心质量指标、关键经济效益指标居同行业前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引领作用,带动提升全产业链的质量水平。近 3 年来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等指标位居省内同行业领先地位。
  • 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具有可示范可推广性。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在所属领域或行业内领先,成熟度高,具有较大应用推广价值。

(二)个人参评条件

  • 基本条件:拥护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 贡献突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理念,为区域质量、行业质量或组织的质量水平提升作出突出贡献。
  • 具体条件:
  1. 一线工作人员要求长期从事一线工作,具有认真严谨、一丝不苟、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中敢于创新,注重“传帮带”,为所在领域质量水平的提升、工艺技能的改进、普遍性和关键性的质量难题解决作出突出贡献。
  2. 质量管理者要求长期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在实践中实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创新,并为所在组织和行业提升质量水平,取得较高的 经济和社会效益作出突出贡献。
  3. 质量领域专家学者要求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理论研究,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潜心研究、学有所长、研有所专,在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理念、推动质量提升、促进质量强省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依据

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评选表彰以《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为主要依据,按照《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准则》执行。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申    报。

组织申报材料由申报表和自评材料组成,个人申报材料为推荐表。申报组织和个人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初审并报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签署推荐意见后,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前汇总上报省市场监管局。

(二)审查与征求意见。

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的主体资格、推荐渠道、申报程序和材料规范性等进行形式审查,并征求生态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

(三)受理与公示。

根据初步审查结果,形成省长质量奖受理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5 个工作日。

(四)材料评审。

评审组按照评审规则对通过形式审查和受理公示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评审打分。对参评组织重点围绕质量、创新、品牌、效益等四方面展开。对参评个人的评审,重点围绕能力水平、贡献影响等方面开展。评审组根据评审得分汇总评审结果,经报评委会办公室主任审定后,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和个人。

(五)现场评审。

对通过材料评审且无异议的组织和个人,组织现场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打分。对参评组织,重点审核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根据评审准则,从质量、创新、品牌、效益等四方面进行评价,结合参评组织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的具体内容和实践情况,以及其创新性、独特性和可推广价值,进行现场打分。对参评个人在实地了解的基础上,结合其影响力和贡献度进行实地打分。

(六)顾客满意度测评。

对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评审组委托开展顾客满意度测评。

(七)综合评价。

评委会办公室根据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和顾客满意度测评情况,综合得出湖南省省长质量奖参评组织评审得分,按得分高低差额提出进入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获奖组织候选名单;参评个人按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得分高低,差额提出候选人。对候选组织和个人,经评委会局办公室主任审定后,报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会议审议。

(八)建议名单审议。

召开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议,等额投票产生省长质量奖和省长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建议名单。

(九)名单公示。

评委会办公室将省长质量奖获奖建议名单向社会公示 5 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组织或个人,经省长质量奖评委员主任委员审核,省长审定后,由省人民政府公告。

(十)表彰。

省人民政府发布表彰决定,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得省长质量奖和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获奖组织和个人颁奖。

五、材料提交/报送

省长质量奖的政策文件、申报表格可登录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amr.hunan.gov.cn/)获取。申报材料均采用普通 A4 纸双面打印,字体为宋体四号。

申报组织填报《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附  件 1

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组织奖)评审准则

( 第六届/ 2019年版 )

第六届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组织)评审内容以《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为主要依据,分别对申报组织的质 量、技术、品牌和结果四大部分进行评审。各部分评审内容如下:

(一)评审要点

第六届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组织)评审内容包括质量、技术、品牌和结果四大部分,由4个一级评审项目、10个二级评审项目和27个三级评审项目组成,形成依次展开的关系,各级评审指标及其分值分布如表1所示。对组织的具体评审方法见表2。

表 1  第六届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组织)评审内容框架
一级评审指标
二级评审指标
三级评审指标
 

 

1、质量(400分)

 

1.1 质量发展(110分)

1.1.1 质量战略(30分)
1.1.2 质量文化(20分)
1.1.3 基础能力(30分)
1.1.4 质量教育培训(30分)
 

1.2 质量安全(80分)

1.2.1 质量责任(30分)
1.2.2 质量诚信(20分)
1.2.3 风险管理(30分)
 

1.3 质量管理(110分)

1.3.1 理论模式(30分)
1.3.2 管理创新(40分)
1.3.3 改进攻关(40分)
1.4 产品和服务(100分) 1.4.1 关键指标(50分)
1.4.2 顾客满意度(50分)
 

2、技术(220分)

2.1 技术创新(120分) 2.1.1 技术先进性(60分)
2.1.2 创新能力(60分)
2.2 技术价值(100分) 2.2.1 经济价值(50分)
2.2.2 社会价值(50分)
 

3、品牌(150分)

 

3.1 品牌建设(90分)

3.1.1 品牌规划(30分)
3.1.2 品牌推广(30分)
3.1.3 品牌维护(30分)
3.2 品牌成果(60分) 3.2.1 品牌价值与效应(30分)
3.2.2 品牌国际化(30分)
 

4、结果(230分)

 

4.2 经济效益(110分)

4.2.1 财务绩效(40分)
4.2.2 市场份额(30分)
4.2.3 税收贡献(40分)
 

4.3 社会效益(120分)

4.3.1 员工满意(40分)
4.3.2 社会责任(40分)
4.3.3 社会影响(40分)
(二)关键指标

1  质      量

1.1  制造业企业近三年内产品质量合格率均处于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未出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现象。

1.2  服务业企业近三年内顾客满意度均处于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其中,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生活性服务业企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5以上。

2  技      术

2.1  企业核心技术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数量和等级。

2.2  企业通过自主创新获得技术专利的数量与水平,参与国际、国内、行业技术标准制修订数量处于行业领先。

3  品      牌

3.1  主导品牌产品和服务市场占有率省内同行业领先。

3.2  品牌国际化程度行业领先,主导品牌产品或服务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出口国家数量、年出口创汇数额均处于行业领先。

4  结      果

4.1  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利润总额、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等关键经济指标水平及其趋势省内同行业领先。

4.2  近三年员工满意度持续提升。

4.3  近三年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总产值综合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及其趋势省内同行业领先。

4.4  全面地履行社会责任,行业引领、区域带动作用显著。

4.5  近三年对国家和地方依法纳税总额和公益支持总额省内同行业领先。

(三)否决事项
  1. 近三年内出现过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2. 近三年内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 近三年内出现过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
  4. 近三年内在质量安全、节能环保、市场秩序、知识产权等方面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无因单位责任导致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发生。
  5. 申报材料弄虚作假。

 

附  件 2

湖南省省长质量奖(个人)评审准则

( 第六届/ 2019年版 )

对个人的评审内容包括基本条件、专业要求和否决事项三个方面。基本条件分为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专业要求针对专家学者、组织管理者、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分类分项评审。针对推荐的第六届湖南省省长质量奖个人候选人,从基本条件、关键要求和否决事项进行评审。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素质

  •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 ——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 ——模范遵守党纪政纪,组织纪律性强,廉洁自律;
  • ——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  道德品质

  • ——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 ——诚实守信,言行如一,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 ——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  职业操守

  • ——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无私奉献,具有崇高的职业荣誉感;
  • ——模范遵守组织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公私分明;
  • ——在工作中秉持守法诚信的基本要求,维护组织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 ——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良好的创新能力,锐意进取,勇于开拓。
(二)关键要求

1  组织管理者

  • ——长期重视质量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在保障质量安全、推动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 ——积极探索提高组织质量管理水平和效率的有效途径,创新质量管理方法模式;
  • ——重视培育企业的质量价值观和价值理念,推动形成独特的企业质量文化;
  • ——注重质量专业人才培养,培养形成高效的质量管理团队;
  • ——具有广泛的社会认同度和影响力,推动企业、行业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2  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

  • ——具有较高理论水平,能够引导、影响和促进质量管理理论、实践的发展进程;
  • ——在质量管理理论研究、实践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和创新,在权威刊物发表重要学术论文,出版高水平的理论专著;
  • ——在质量技术方面取得重大改进或突破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质量核心技术,有效解决了生产或服务环节中的质量难题;
  • ——在质量领域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研究成果和理论创新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获得省部级以上或国际专业领域的表彰奖励,在社会各界享有良好声誉;
  • ——研究成果在实际质量工作中得到有效应用,解决了质量难题,提升了质量水平,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一线工作人员

  • ——长期坚守在生产一线开展工作,掌握熟练的工作技能,能够起到标杆带头作用;
  • ——在企业技术革新、技术改进、质量攻关等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能够有效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质量技术难题;
  • ——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有独创的质量技术成果,在行业中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 ——在企业员工中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积极开展传、帮、带活动,为本企业培养大批熟练技术工人。
(三)否决事项

有以下情形的,取消候选人的参评资格:

  1. 近三年内有违反法律法规记录的;
  2. 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产生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3. 近三年内所在单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4. 申报材料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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