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国家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287号)

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推荐、公开招标等程序,确定113家中标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为1863家中央企业、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现将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明确的工作任务、程序和要求,落实好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2023年度国家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23﹞2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186号,以下简称《通知》),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推荐、公开招标等程序,确定113家中标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为1863家中央企业、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现将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明确的工作任务、程序和要求,落实好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

附    件:
  1. 2023年度国家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清单.pdf
  2. 重点行业领域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清单).wps
  3. 01-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pdf
  4. 02-钢铁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pdf
  5. 03-水泥行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pdf
  6. 04-电子信息制造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pdf
  7. 05-纺织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pdf
  8. 06-食品重点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pdf
  9. 07-造纸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pdf
  10. 08-有色金属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pdf
  11. 09-石化化工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pdf
  12. 10-平板玻璃生产企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pdf
  13. 11-建筑卫生陶瓷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pdf
  14. 12-医药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pdf
  15. 13-机械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pdf
  16. 14-数据中心节能诊断服务指南.pdf
  17. 15-通信基站节能诊断服务指南.pdf

联系电话:010-68205369/6820535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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