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范本样例
1.0 目 的
识别及评价公司范围内的环境因素,评价其风险程度,判定出重要环境因素,并进行有效控制。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活动中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
3.0 职 责
3.1 行政部负责组织环境因素的识别、登记、汇总,并主持环境因素评价活动。
3.2 各相关部门配合,参与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活动。
3.3 部门经理负责审核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及管理方案。
3.4 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及管理方案。
4.0 工作程序
4.1 环境因素识别准备
4.1.1 环境因素定义
a)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要素,指公司在涂装产品及服务过程中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因素,从“环境索取”和“向环境排放”的过程中对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和破坏因素。一般描述为:“环境因子或物质或污染物”与“某一行动或动作”的组合。考虑到在体系中对环境因素进行重要性评价以及改进和控制的需要,在描述环境因素事实时尽可能明确有关污染因子或物质或组合的名称。
b)重要环境因素是指具有或能够具有重要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4.1.2 识别范围
a)识别按区域分为工程区域及办公区域。
b)识别应尽可能包括公司使用的材料、销售产品活动和办公活动、服务活动等。
4.1.3 时态考虑:
a)过去;(以往遗留的环境问题)
b)现在;(现有污染及环境问题)
c)将来。(将来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或产品交付后带来的环境影响)
4.1.4 状态考虑:
a)正常;(日常连续运行属正常状态)
b)异常;(如开机、停机、检修属异常状态)
c)紧急。(如突发性事件、爆炸等意外事故属紧急状态)
4.1.5 环境因素和环境污染影响分类
水、气、声、渣是较为普通的环境问题类型,除此之外还有土地污染、资源的利用等。
a)向大气排放—大气质量、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恶臭、酸雨等。
向水体排放—生活废水各类污染因子对天然水体的破坏。
b)废弃物和副产品—有害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办公废物的产生和排出。
c)能量的排放—热、振动、辐射等的排放。
d)向土地排放—各种化学物质、有害废物、重金属物质对土壤污染土地占用等。
e)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原材料物质的使用、消耗和浪费。
f)能源的使用—电能、热能等的浪费。
g)物理属性—大小、形状、颜色、外观等。
4.1.6 识别依据
a)客观地具有或可能具有环境影响的;
b)法律法规及要求明确规定的;
c)相关方关注或要求的;
d)以往事件调查的反馈意见评价;
e)其他。
4.2 环境因素识别实施
4.2.1 公司在管理体系建立之初,由行政部组织由各方面有一定环境管理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工作小组,采用“工作及涂装过程分析法”与“专家评议法”相结合,对公司活动/产品/服务过程中的环境因素进行初步识别,编制出《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
4.2.2 新接项目,结合公司已制订的《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对本项目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补充本项目增加和变化的环境因素,建立《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
4.3 环境因素评价
4.3.1 由工作小组采用直接判断法和打分法对环境因素进行评价,新开工项目由行政部组织等管理人员,对本文控识别出的环境因素进行评价,填写《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识别时应确定法律法规、其他要求与环境因素之间的关联。
4.3.2 直接判断法:
1)对相关方明确提出控制要求的因素可优先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2)对急需解决的因素可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3)与法律法规及标准严重不符合的应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4)同公司方针严重不符的应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4.3.3 打分法评价方法
经过4.3.2未判为重要环境因素的按打分法评价。
1)打分评价计算公式:总分=(axbxc)x (d xexf)
2)公式涵义
(1)环境因素评价得分是多因子的叠加结果;
(2)各因子之间是相互独立的;
(3)有效因子的数量,依组织的具体情况而定;
(4)对设立的某一评价因子,当其涵义与幅度确定之后,待评价环境因素都应该逐一被评分。
3)打分法的评价因子
|
评价因子 |
第一组 |
分数 |
第二组 |
分数 |
||||
| a | b | c | d | e | f | |||
| 发生频率 | 发生可能性 | 环境影响程度 | 相关方关注程度 | 控制设施或方法 | 持续时间 | |||
|
影响程度 |
连续发生 | 全球性的 | 能造成极严重的污染或破环 |
12-10 |
社会极度关注 | 无设施 无方法 | 不可恢复的 |
9-10 |
| 每日一次至每周一次 | 全国性的 | 能造成较严重的污染或破环 |
6-8 |
区域性关注 | 设施/方法均不完善 | 半年以上可恢复 |
6-8 |
|
| 每周一次至每月一次 | 区域性的 | 能造成一定的污染或破环 |
4-5 |
组织周围多数人关注 | 无设施 有方法 | 一周至半年可恢复 |
4-5 |
|
| 每月一次至每年一次 | 局部性的 | 能产生轻微的污染或破环 |
2-3 |
个别人关注 | 有设施/方法但执行的不好 | 一天至一周可恢复 |
2-3 |
|
| 一年以上发生一次 | 很小范围 | 无明显感觉 |
0-1 |
无人关注 | 有设施 有方法 | 一天内可恢复 |
0-1 |
|
4)打分评价原则
(1)打分人员最好三人讨论或取三人打分平均值。
(2)第一组 超过20分的因素列为重要环境因素。
(3)第二组 超过15分的因素列为重要环境因素。
(4)能源与资源 超过12分的因素列为重要环境因素。
4.3.4 工作小组根据评价结果编制出《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由部门主管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
4.3.5 行政部负责将《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发放到各部门。
4.4 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
4.4.1 通过建立和实施《环境管理运行控制程序》,以规定对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和活动进行管理和控制,确保环境目标、指标的实现和持续改进。重要环境因素运行控制的途径可为:
1)制定目标、指标,编制环境管理方案,按照方案和有关程序文件、操作文件或应急预案实施控制。
2)未制定目标、指标的重要环境因素,可按照有关程序文件、操作文件实施控制;或按《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及应急预案实施控制。
4.4.2针对文控重要环境因素,文控应制定控制措施,也可单独编制方案。在涂装及销售产品过程中发现企业制定的管理规定不能确保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可自行编制补充规定。
4.5 环境更新
1)公司每年在管理评审后由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和变化对《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进行更新。行政部有新增加工程内容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变化对《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进行更新。
6.0 相关文件
- 《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 《水气声污染控制程序》
- 《环境运行控制程序》
- 《应急准备及响应控制程序》
- 《文件资料与记录控制程序》
7.0 相关记录
序号 |
记录名称 |
状态 |
保存期限 |
备 注 |
| 1 |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 原件 | 一年 | |
| 2 |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 | 原件 | 一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