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工厂自评价/第三方评价相关表格及评价指标

概述企业的基本信息、发展现状、工艺产品和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在绿色发展方面开展的重点工作及取得的成绩等。绿色工厂创建情况需对照《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主要对工厂的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等内容进行情况描述。

 

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

 

一、申请企业应当准确、如实填报。

二、所属行业请依据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单位性质依据营业执照中的类型填写。

三、有关项目页面不够时,可加附页。

四、自评价报告应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并使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基本信息表
工厂名称  
通讯地址  
所属行业   主要产品  
单位性质 内资(□国有□集体□民营)□中外合资□港澳台□外商独资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邮编  
注册机关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有效期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申报工作

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单位简介 (至少应包含:企业的主营业务介绍、生产情况、所获荣誉情况等)

 

 

材料真实性承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本次申报绿色工厂示范所提交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均真实、有效,愿接受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抽查和核验。如有违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日期:          

 

一、工厂基本情况

概述企业的基本信息、发展现状、工艺产品和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在绿色发展方面开展的重点工作及取得的成绩等。

二、绿色工厂创建情况

对照《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主要对工厂的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等内容进行情况描述。

  • 基础设施情况。主要描述工厂的建筑、照明、设备设施(包括专用设备、通用设备、计量设备及污染物处理设备设施等)情况,以及相关标准落实情况。
  • 管理体系情况。主要描述工厂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 能源资源投入情况。主要描述能源投入、资源投入、采购等方面的现状,以及目前正在实施建设的节约能源资源投入的项目。
  • 产品情况。主要描述产品的生态设计、有害物质使用、节能、减碳以及可回收利用等情况,以及相关标准落实情况。
  • 环境排放情况。主要描述大气污染物、水体污染物、固体废弃物、噪声、温室气体的排放及管理现状,以及相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

说明工厂在持续推进绿色工厂建设方面拟开展的重点工作,拟实施的重大项目情况。

四、绿色工厂创建自评表

依据工厂情况和《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工厂进行自评,并填写附表1.1和附表1.2。

五、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适用时);
  3. 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时);
  4. 工厂建设批复文件复印件;
  5. 三同时验收文件复印件;
  6. CCC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适用时);
  7. 组织承诺或相关方要求及证据;
  8. 最高管理者承诺书(包括传达与资源);
  9. 管理者代表授权书(包括4项职责);
  10. 管理机构的组织及相关制度;
  11. 文件化的绿色工厂建设的目标、指标、方案;
  12. 教育和培训记录;
  13. 企业三年内安全、环保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14. 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5. 厂房平面布置图(包括空间布局图、计量设备布置图);
  16. 计量设备清单、用能设备清单、污染物处理设备清单、原材料清单等;
  17. 合格供应商名录及其评价表、采购立项审批文件、程序文件、招投标文件等;
  18. 已采用的余热利用、分布式供能、自然冷源、水循环利用、高效照明等技术的情况说明(包括技术说明、实施情况和现场照片);
  19. 能源消耗量、资源消耗量等绩效指标计算说明(包括使用的标准、计算边界、排放因数、计算过程等);
  20. 申报工厂已获得的国家、地方、行业节能环保相关奖励证书等。

附  表 1.1

绿色工厂基本要求自评表
基本要求
是否符合
证明材料索引
绿色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关承诺的要求。
最高管理者在绿色工厂方面的领导作用和承诺满足GB/T 36132 中4.3.1 a)的要求。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工厂内部分配并沟通与绿色工厂相关角色的职责和权限,且满足GB/T 36132 中4.3.1 b)的要求。
工厂应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工厂的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工厂应有开展绿色工厂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可行时,指标应明确且可量化。
工厂应传播绿色制造的概念和知识,定期为员工提供绿色制造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并对教育和培训的结果进行考评。

 

附  表 1.2

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自评表
(20  年)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具体要求
指标值及是否符合评价要求
证明材料索引
 

基础
设施

必选 工厂的建筑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时,应遵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三同时制度”、“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产业政策和有关要求。    
厂房内部装饰装修材料中醛、苯、氨、氡等有害物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标准要求。    
危险品仓库、有毒有害操作间、废弃物处理间等产生污染物的房间应独立设置。    
人工照明应符合GB 50034规定。    
不同场所的照明应进行分级设计。    
工厂使用的专用设备应符合产业准入要求,降低能源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适用时,工厂使用的通用设备应达到相关标准中能效限定值的强制性要求。已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和能耗高、效率低的设备应限期淘汰更新。    
工厂使用的通用设备或其系统的实际运行效率或主要运行参数应符合该设备经济运行的要求。    
工厂应依据GB 17167GB 24789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装置。    
能源及资源使用的类型不同时,应进行分类计量。工厂若具有以下设备,需满足分类计量的要求:(1)照明系统;(2)冷水机组、相关用能设备的能耗计量和控制;(3)室内用水、室外用水;(4)空气处理设备的流量和压力计量;(5)锅炉;(6)冷却塔。    
必要时,工厂应投入适宜的污染物处理设备,以确保其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污染物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应与工厂生产排放相适应,设备应满足通用设备的节能方面的要求。    
可选 建筑材料:(1)选用蕴能低、高性能、高耐久性和本地建材,减少建材在全生命周期中的能源消耗;(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满足国家标准GB 18580~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要求。    
建筑结构:采用钢结构、砌体结构和木结构等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    
绿化及场地:(1)场地内设置可遮荫避雨的步行连廊。(2)厂区绿化适宜,优先种植乡土植物,采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的植物,减少日常维护的费用。(3)室外透水地面面积占室外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30%。    
再生资源及能源利用:(1)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10%;(2)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节水率不低于10%。    
适用时,工厂的厂房采用多层建筑。    
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尽量利用自然光。    
工艺适用时,节能灯等节能型照明设备的使用占比不低于50%。    
公共场所的照明采取分区、分组与定时自动调光等措施。    
工厂使用的通用用能设备采用了节能型产品或效率高、能耗低、水耗低、物耗低的产品。    
管理
体系
必选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厂的质量管理体系应满足GB/T 19001的要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应满足GB/T 28001的要求。(供应链)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环境管理体系。工厂的环境管理体系应满足GB/T 24001的要求。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能源管理体系。工厂的能源管理体系应满足GB/T 23331的要求。    
可选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通过能源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说明履行利益相关方责任的情况,特别是环境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报告公开可获得。    
能源
资源
投入
必选 工厂应优化用能结构,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不可再生能源投入。    
工厂应按照GB/T 7119 的要求对其开展节水评价工作,且满足GB/T 18916(所有部分)中对应本行业的取水定额要求。    
工厂应减少材料、尤其是有害物质的使用,评估有害物质及化学品减量使用或替代的可行性。    
工厂应按照GB/T 29115 的要求对其原材料使用量的减少进行评价。    
工厂应制定并实施包括环保要求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    
工厂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可选 建有能源管理中心。    
建有厂区光伏电站、智能微电网。    
使用了低碳清洁的新能源。    
使用可再生能源代替不可再生能源。    
充分利用余热余压。    
使用回收料、可回收材料替代原生材料、不可回收材料。    
替代或减少全球增温潜势较高温室气体的使用。    
工厂向供方提供的采购信息包含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材料使用、能效等环保要求。    
满足绿色供应链评价要求。    
产品 必选 工厂在产品设计中引入生态设计的理念。    
工厂生产的产品(包括原料和辅料)应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避免有害物质的泄露,满足国家对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要求。    
工厂生产的产品若为用能产品或在使用过程中对最终产品/构造的能耗有影响的产品,适用时,应满足相关标准的限定值要求。未制定标准的,产品能效应不低于行业平均值。    
可选 按照GB/T 24256 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    
按照GB/T 32161 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产品评价,满足绿色产品(生态设计产品)评价要求。    
实现有害物质替代。    
达到相关标准中的节能评价值/先进值要求,未制定标准的,产品能效达到行业前20%的水平。    
采用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产品进行碳足迹核算或核查。    
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改善,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外公布。    
适用时,产品满足相关低碳产品要求。    
按照GB/T 20862 的要求计算其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    
利用计算结果对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进行改善。    
环境
排放
必选 工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工厂的水体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或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委托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工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GB 18599 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工厂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将固体废弃物转交给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    
工厂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    
工厂应采用GB/T 32150 或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其厂界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和报告。    
可选 工厂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标准中更高等级的要求。    
工厂的主要水体污染物排放满足标准中更高等级的要求。    
工厂获得温室气体排放量第三方核查声明。    
核查结果对外公布。    
可行时,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改善。    
绩效 必选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单位用地面积产能(或:单位面积产值)    
绿色物料使用情况(率)    
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    
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    
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    
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废水处理回用率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单位产品碳排放量    

 

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报告

基本信息表
一、工厂基本信息
工厂名称  
工厂地址  
所属行业   主要产品  
单位性质 内资(□国有□集体□民营)□中外合资□港澳台□外商独资
工厂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电话  
工厂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  
二、第三方机构信息
第三方机构名称  
第三方机构地址  
机构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电话  
机构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报告编制负责人   负责人电话  
报告审核人   审核人电话  
三、绿色工厂评价结果
基本要求 □符合  □不符合 指标得分  
本机构承诺,已对申请单位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核,材料真实有效,第三方评价程序规范完整,结论客观公正。评价报告若存在弄虚作假,本机构愿承担责任。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绿色工厂评价报告
(格    式)

一、概    

主要介绍绿色工厂评价的目的、范围及准则。

二、评价过程和方法

主要介绍评价组织安排、文件评审情况、现场评价情况、核查报告编写及内部技术复核情况。

三、评价内容

第三方应按以下内容对申报工厂材料进行评价:

  • 对申报工厂的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方面进行描述,并对工厂申报报告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实;
  • 依据《绿色工厂评价要求》,核实数据真实性、计算范围及计算方法,检查相关计量设备和有关标准的落实等情况;
  • 对企业自评所出现的问题情况进行描述。

四、评价结论

对申报工厂是否符合绿色工厂要求进行评价,说明各评价指标值及是否符合评价要求情况,描述主要创建做法及工作亮点等。

五、建    

对工厂持续创建绿色工厂的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

六、参考文件

列出报告编写过程中所使用的相关参考文件(与附表2.1及附表2.2的证明材料索引一栏对应)。

七、第三方机构资质符合性证明材料

列出第三方机构满足条件的资质符合性证明材料。

 

附  表 2.1

绿色工厂基本要求第三方评价表
(20  年)
基本要求
是否符合
符合性说明及证明材料索引
基础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 绿色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关承诺的要求。    
基础管理职责——最高管理者 最高管理者在绿色工厂方面的领导作用和承诺满足GB/T 36132 中4.3.1 a)的要求。    
最高管理者确保在工厂内部分配并沟通与绿色工厂相关角色的职责和权限,且满足GB/T 36132 中4.3.1 b)的要求。    
基础管理职责——工厂 应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工厂的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应有开展绿色工厂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可行时,指标应明确且可量化。    
应传播绿色制造的概念和知识,定期为员工提供绿色制造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并对教育和培训的结果进行考评。    

 

附  表 2.2

绿色工厂评价指标第三方评价表
(20  年)
序号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具体评价要求
符合性说明及证明材料索引
要求
类型
分值
权重
得分
1 基础设施 建筑 工厂的建筑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必选 8 20%  
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时,应遵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三同时制度”、“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产业政策和有关要求。   6  
厂房内部装饰装修材料中醛、苯、氨、氡等有害物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标准要求。   3  
危险品仓库、有毒有害操作间、废弃物处理间等产生污染物的房间应独立设置。   3  
建筑材料:(1)选用蕴能低、高性能、高耐久性和本地建材,减少建材在全生命周期中的能源消耗;(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满足国家标准GB 18580~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要求。   可选 4  
建筑结构:采用钢结构、砌体结构和木结构等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   4  
绿化及场地:(1)场地内设置可遮荫避雨的步行连廊。(2)厂区绿化适宜,优先种植乡土植物,采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的植物,减少日常维护的费用。(3)室外透水地面面积占室外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30%。   4  
再生资源及能源利用:(1)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10%;(2)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节水率不低于10%。   4  
适用时,工厂的厂房采用多层建筑。   4  
照明 人工照明应符合GB 50034规定。   必选 7  
不同场所的照明应进行分级设计。   3  
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尽量利用自然光。   可选 4  
工艺适用时,节能灯等节能型照明设备的使用占比不低于50%。   4  
公共场所的照明采取分区、分组与定时自动调光等措施。   4  
设备
设施
工厂使用的专用设备应符合产业准入要求,降低能源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必选 5  
适用时,工厂使用的通用设备应达到相关标准中能效限定值的强制性要求。已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和能耗高、效率低的设备应限期淘汰更新。   5  
工厂使用的通用设备或其系统的实际运行效率或主要运行参数应符合该设备经济运行的要求。   5  
工厂应依据GB 17167GB24789 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装置。   5  
能源及资源使用的类型不同时,应进行分类计量。工厂若具有以下设备,需满足分类计量的要求:(1)照明系统;(2)冷水机组、相关用能设备的能耗计量和控制;(3)室内用水、室外用水;(4)空气处理设备的流量和压力计量;(5)锅炉;(6)冷却塔。   5  
必要时,工厂应投入适宜的污染物处理设备,以确保其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污染物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应与工厂生产排放相适应,设备应满足通用设备的节能方面的要求。   5  
工厂使用的通用用能设备采用了节能型产品或效率高、能耗低、水耗低、物耗低的产品。   可选 8  
2 管理体系 一般
要求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19001 的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必选 10 15%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可选 8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28001 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必选 10  
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可选 8  
环境管理体系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24001 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   必选 20  
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可选 10  
能源管理体系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23331 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   必选 20  
通过能源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可选 10  
社会责任 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说明履行利益相关方责任的情况,特别是环境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报告公开可获得。   可选 4  
3 能源资源投入 能源
投入
工厂应优化用能结构,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不可再生能源投入。   必选 10 15%  
建有能源管理中心。   可选 8  
建有厂区光伏电站、智能微电网。   5  
使用了低碳清洁的新能源。   3  
使用可再生能源代替不可再生能源。   3  
充分利用余热余压。   3  
资源
投入
工厂应按照GB/T 7119 的要求对其开展节水评价工作,且满足GB/T 18916(所有部分)中对应本行业的取水定额要求。   必选 10  
工厂应减少材料、尤其是有害物质的使用,评估有害物质及化学品减量使用或替代的可行性。   10  
工厂应按照GB/T 29115 的要求对其原材料使用量的减少进行评价。   10  
使用回收料、可回收材料替代原生材料、不可回收材料。   可选 5  
替代或减少全球增温潜势较高温室气体的使用。   4  
采购 工厂应制定并实施包括环保要求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   必选 10  
工厂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10  
工厂向供方提供的采购信息包含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材料使用、能效等环保要求。   可选 4  
满足绿色供应链评价要求。   5  
4 产品 生态
设计
工厂在产品设计中引入生态设计的理念。   必选 30 10%  
按照GB/T 24256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   可选 6  
按照GB/T 32161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产品评价,满足绿色产品(生态设计产品)评价要求。   4  
有害物质使用 工厂生产的产品(包括原料和辅料)应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避免有害物质的泄露,满足国家对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要求。   必选 15  
实现有害物质替代。   可选 4  
节能 工厂生产的产品若为用能产品或在使用过程中对最终产品/构造的能耗有影响的产品,适用时,应满足相关标准的限定值要求。未制定标准的,产品能效应不低于行业平均值。   必选(适用时) 15  
达到相关标准中的节能评价值/先进值要求,未制定标准的,产品能效达到行业前20%的水平,前5%为满分。   可选(适用时) 6  
减碳 采用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产品进行碳足迹核算或核查。   可选 6  
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改善。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外公布。   3  
适用时,产品满足相关低碳产品要求。   3  
可回收利用率 按照GB/T 20862的要求计算其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   可选 4  
利用计算结果对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进行改善。   4  
5 环境排放 大气污染物 工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必选 15 10%  
工厂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标准中更高等级的要求。   可选 10  
水体污染物 工厂的水体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或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委托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必选 15  
工厂的主要水体污染物排放满足标准中更高等级的要求。   可选 10  
固体废弃物 工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GB 18599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工厂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将固体废弃物转交给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   必选 10  
噪声 工厂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   必选 10  
温室
气体
工厂应采用GB/T 32150 或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其厂界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和报告。   必选 10  
获得温室气体排放量第三方核查声明。   可选 10  
核查结果对外公布。   可选 4  
可行时,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改善。   可选 6  
6 绩效 用地集约化 按照GB/T 36132 附录A计算工厂容积率,指标应不低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要求。   必选 3 30%  
按照GB/T 36132 附录A计算工厂容积率,指标达到《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的1.2倍及以上,2倍及以上为满分。 可选 2  
按照GB/T 36132 附录A计算工厂建筑密度,建筑密度不低于30%。   必选 3  
按照GB/T 36132 附录A计算工厂建筑密度,建筑密度达到40%。 可选 2  
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能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不低于地方发布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要求;未发布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地区,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应超过本年度所在省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   必选 3  
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能指标优于行业前20%,前5%为满分;或:单位用地面积产值达到地方发布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要求的1.2倍及以上,2倍为满分;未发布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地区,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应达到本年度所在省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1.2倍及以上,2倍为满分。 可选 2  
原料无害化 按照GB/T 36132 附录A识别、统计和计算工厂的绿色物料使用情况。   必选 6  
按照GB/T 36132 附录A计算工厂主要物料的绿色物料使用率达30%及以上。   可选 4  
生产洁净化 按照GB/T 36132 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指标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必选 6  
按照GB/T 36132 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指标优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5%为满分。 可选 4  
按照GB/T 36132 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指标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必选 6  
按照GB/T 36132 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指标优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5%为满分。 可选 4  
按照GB/T 36132 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指标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必选 6  
按照GB/T 36132 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指标优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5%为满分。 可选 4  
废物资源化 按照GB/T 36132 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指标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必选 6  
按照GB/T 36132 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指标优于行业前20%水平,前5%为满分。 可选 4  
按照GB/T 36132 附录A计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标应大于65%(根据行业特点,该指标可在±20%之间选取)。   必选 6  
按照GB/T 36132 附录A计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标达到73%(根据行业特点,该指标可在±20%之间选取),90%为满分。 可选 4  
按照GB/T 36132 附录A计算废水处理回用率,指标高于行业平均值。   必选 6  
按照GB/T 36132 附录A计算废水处理回用率,指标优于行业前20%水平,前5%为满分。 可选 4  
能源低碳化 按照GB/T 36132 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中的限额要求。未制定相关标准的,应达到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必选 6  
按照GB/T 36132 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达到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中的先进值要求。未制定相关标准的,应优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5%为满分。 可选 4  
按照GB/T 36132 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碳排放量,指标应优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必选 3  
按照GB/T 36132 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碳排放量,指标优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5%为满分。 可选 2  
总分  

注:绿色工厂必须满足各项必选要求,可选要求按照受评工厂满足程度在0分到满分中取值。

附:绿色工厂评价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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