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我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三新”“三量”等重点举措,推进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和《天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根据《天津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知识产权局制定了《2025年天津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征集指南》,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3月3日
2025年天津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征集指南
第一部分:项目征集说明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我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三新”“三量”等重点举措,推进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和《天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根据《天津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知识产权局开展2025年知识产权资助项目征集。
一、申报程序
项目征集按照单位申报、初审、专家评审、立项公示、项目确定等程序组织实施。
二、申报单位
- 申报单位应为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同类未结项或近两年内有未正常结项(或被取消)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的不能申报(截止2025年6月),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资助项目,同一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 申报单位不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国知发保字〔2022〕8号)认定的失信主体,不属于国家和我市相关部门认定的失信主体或联合惩戒对象。
- 申报单位应当遵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停止其申报资助项目资格,并列入天津市知识产权工作失信名单,三年内禁止申报知识产权资助项目。
三、申报受理
1、项目申报实行电子化,请登录“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系统”(https://zxzj.zscq.tj.gov.cn/),在线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并提交至区知识产权局或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核。
(1)单位注册
申报单位登录“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系统”(https://zxzj.zscq.tj.gov.cn/),进行单位注册后,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报人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
(2)申报人注册
申报人登录“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系统”(https://zxzj.zscq.tj.gov.cn/),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申报人注册成功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所属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注册,申报人可联系所属单位尽快进行注册。
(3)在线申报
申报人登录系统创建项目申报书后,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及项目实施方案,并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需要使用单位账号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区知识产权局或市知识产权局审核。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17时00分,在此时间内,申报的项目需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逾期不再受理。
四、项目咨询
申报期间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支持方向 |
咨询人 |
咨询电话 |
| 1 | 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项目 | 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企业培育 | 孙志艳 | 23039895 |
| 知识产权创新文化 | 张 军 | 23039857 | ||
| 天开园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服务 | 刘 臣 | 23039856 | ||
| 地理标志产品培育 | 马 博 | 84493629 | ||
| AAA级知名商标品牌提升 | 马 博 | 84493629 | ||
| 2 | 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项目 | 高校院所重点专利产业化 | 张相凯 郑彦兴 |
23039887 |
| 3 |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项目 | 重点区域专利行政保护试点 | 张剑光 | 23039863 |
| 企业海外纠纷应对指导 | 曲 达 | 23039863 | ||
| 海外知识产权公益性维权援助 | 曲 达 | 23039863 | ||
| 重点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 曲 达 | 23039863 | ||
| 区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 孙燕东 | 23039863 | ||
| 知识产权保护督查和评估 | 曲 达 | 23039863 | ||
| 知识产权鉴定 | 曲 达 | 23039863 | ||
| 海外商标预警监测 | 马 博 | 84493629 | ||
| 4 | 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能力提升 | 张 硕 | 23039897 |
|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 | 张 硕 | 23039897 | ||
| 支撑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 王 琳 | 83718188 | ||
|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 王 琳 | 83718188 | ||
| 5 | 申报流程咨询 | 毕志诚 | 83718188 | |
| 6 |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 刘 楠 | 23532900转838 |
第二部分:项目征集指南
一、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项目
(一)支持方向1: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企业培育
1.项目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和《天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开展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企业培育,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加强关键前沿技术知识产权创造,有效进行专利布局,全面提升企业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较高、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企业。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拥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专利创造具有可持续增长潜力。
3.项目任务
(1)按照《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围绕核心产品(技术),选定所属细分领域开展专利导航,形成1份专利导航报告。
(2)围绕信创、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新兴和未来产业关键技术领域核心技术,加强专利布局,挖掘核心专利,完成高质量专利创造。
(3)组织不少于2期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专题培训,提升企业技术研发人员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能力。
(4)有效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知识产权工作实现“有部门、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有规范”,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明显提升。
(5)项目实施效果明显,对产业领域发展具有带动作用,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按季度向项目主管处室报送项目实施成效、典型案例等信息和建议。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1)择优确定50家企业签订2025年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企业培育项目任务合同进行培育。
(2)2025年10月进行项目实施效果评价,对实施效果评价得分排名前35家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资助。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不少于1﹕1匹配。
(3)项目周期为2025年1月—9月。
项目咨询人:孙志艳;咨询电话:23039895
(二)支持方向2:知识产权创新文化
1.项目目标
促进全市知识产权文化环境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双创大赛,利用知识产权精准推进创新创业工作,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培育;开展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培养青少年知识产权创新意识,培育校园知识产权文化,助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有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以及知识产权相关大赛工作经验。
3.项目任务
(1)项目期内,开展全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遴选出不少于60个优秀专利项目进行推介;组织全市大学生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等不少于3个特色初赛;组织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的推介宣传培训活动不少于10次;组织推荐专利创业奖相关工作;建立大赛参赛项目数据库,提交参赛项目分析报告并开展推动项目实施转化工作。
(2)项目期内,组织实施全市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进校园活动,开展知识产权教育科普活动,活动辐射不少于30个学校。组织青少年小发明设计活动,参加项目不少于200件。组织开展1次中小学教师知识产权培训,人数不少于80人。
(3)按季度向项目主管处室报送项目实施成效、典型案例等信息和建议。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1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项目周期1年。
项目咨询人:张军;咨询电话:23039857
(三)支持方向3:天开园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服务
1.项目目标
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天开高教科创园等重点园区各类创新主体加强服务,引导创新主体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加强专利布局,提高专利质量。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涉及海外专利创造的重点创新主体加强服务,推动创新主体加强海外专利布局工作,提升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单位或其他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当具有专业组织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以及服务创新主体工作经验。
3.项目任务
(1)以下任务A和任务B任选1项:
任务A:项目期内,遴选业内专业人员组建服务专员团队,对天开高教科创园等重点园区各类创新主体加强服务,宣传推广《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29490-2023)》,引导创新主体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加强专利储备,提高专利创造质量,形成专利布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组织专题培训不少于20场,开展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全链条指导服务及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基础性辅导咨询服务不少于30家。
任务B:项目期内,遴选业内专业人员组建服务专员团队,对涉及海外专利创造的重点创新主体加强服务,推动创新主体加强海外专利布局工作,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维权能力。组织PCT专利申请业务服务专员开展专题培训不少于20场,深入重点创新主体开展海外专利布局、维权援助等指导服务及出海企业知识产权诊断评估服务不少于30家。
(2)按季度向项目主管处室报送项目实施成效、典型案例等信息和建议。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2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项目周期1年。
项目咨询人:刘臣;咨询电话:23039856
(四)支持方向4:地理标志产品培育
1.项目目标
积极推动地理标志产品向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挖掘、培育、申报地理标志产品。针对列入国家名录的地理标志同步建立完善联系指导机制,加大支持投入力度,指导各有关单位切实抓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着力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发展壮大地理标志特色产业。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运用中成效突出,产品质量管控到位、宣传力度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推广使用范围较大,区域品牌影响力较大。
3.项目任务
围绕用好地理标志、提升品牌价值、发展特色产业、造福地方百姓,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为抓手,积极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1)建立地理标志产品联合保护机制。研究制定本区域地理标志产品联合保护机制。
(2)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管理。严格授权专用标志的使用,加强对专用标志使用企业的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专用标志的使用,强化合法使用人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意识。
(3)加强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开展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建立健全质量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生产标准。
(4)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力度。严格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开展不少于1次的普查和清理,强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5)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推广宣传培训。注重提升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推广力度,通过各类媒体扩大宣传广度;注重对授权使用人和专用标志使用人的日常管理和培训,提升规范使用意识和能力,开展不少于1次针对授权使用人和专用标志使用人的培训活动。
(6)按季度向项目主管处室报送项目实施成效、典型案例等信息和建议。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不多于3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项目周期1年。
项目咨询人:马博;咨询电话:84493629
(五)支持方向5:AAA级知名商标品牌提升
1.项目目标
按照中华商标协会开展AAA知名商标品牌评价工作和《知名商标品牌评价规范》(T-CNTA 002-2022)有关要求,鼓励引导老字号、驰名商标积极申报AAA知名商标,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商标品牌。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中华商标协会认定的AAA知名商标企业或2025年计划申报AAA知名商标的企业。
3.项目任务
(1)编制企业商标品牌发展战略和商标管理制度。
(2)提升商标品牌产品市场竞争力,商标品牌指向的产品或服务近3年销售额逐年增加。
(3)大力推进商标品牌宣传推广活动,近3年广告投入逐年增加。
(4)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工作。
(5)按季度向项目主管处室报送项目实施成效、典型案例等信息和建议。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不超过8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项目周期1年。
项目咨询人:马博;咨询电话:84493629
二、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项目
(一)支持方向1:高校院所重点专利产业化(面向高校)
1.项目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天津市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快高校创新成果、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实现产业化,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2.申报条件
申报高校应重视专利转化工作,具备完善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管理制度,配有专职从事专利转化工作的人员,有效发明专利数量超过50件或有效专利总量超过100件。
3.项目任务
(1)完成2024年新增专利盘点工作,充实存量专利基础库和专利转化资源数据库。梳理形成重点专利产业化目录。完成本单位专利转化相关情况摸底统计工作。动态反馈专利转化运用情况。
(2)加强专利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专利转化专题培训不少于1次。组织不少于2场路演、产业化对接等活动。
(3)项目期内通过转让、许可(含开放许可)、作价入股、自行产业化等方式转化专利数量不少于20件。单位有效专利转化率原则上不低于8%。
(4)发掘本单位专利产业化工作,形成专利产业化典型案例不少于2个。按季度向项目主管处室报送项目实施成效、典型案例等信息和建议。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项目不多于15项,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项目周期1年。
项目咨询人:张相凯 郑彦兴;咨询电话:23039887
(二)支持方向2:高校院所重点专利产业化(面向科研院所)
1.项目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天津市强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快科研院所创新成果、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实现产业化,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2.申报条件
申报科研院所应具备完善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管理服务制度,配有专职从事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的人员,熟悉我市科研院所专利转化工作情况,能有效对接在津科研院所并统计专利转化数据,既往相关工作绩效良好。
3.项目任务
(1)推动科研院所完成2024年新增专利盘点工作,充实专利转化资源数据库,动态更新专利状态。梳理形成重点专利产业化目录。完成科研院所专利转化相关情况摸底统计工作。
(2)加强专利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专利转化专题培训不少于2次。组织不少于2场路演、产业化对接等活动。
(3)项目期内推动科研院所通过转让、许可(含开放许可)、作价入股、自行产业化等方式转化专利数量不少于30件。
(4)发掘科研院所专利产业化工作,形成专利产业化典型案例不少于3个。按季度向项目主管处室报送项目实施成效、典型案例等信息和建议。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项目不多于2项,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项目周期1年。
项目咨询人:张相凯 郑彦兴;咨询电话:23039887
三、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项目
(一)支持方向1:重点区域专利行政保护试点
1.项目目标
贯彻市委、市政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鼓励知识产权保护先进区域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为专利行政保护试点区提供专利行政保护服务能力。
3.项目任务
(1)完善区域专利行政保护体系。为试点区建立知识产权主管科室牵头、执法大队负责、各市场监管所支撑的专利工作机制提供服务,对工作人员举办一期以上专利执法培训,培训执法人员20人以上。
(2)提供专利纠纷调解裁决技术支持。试点期内,协助有关区办理办理专利纠纷案件5件以上,并按相关规定准确完成系统报送。
(3)加强区域知识产权维权服务。通过各区在重点区域、重点园区(行业)等产业集聚地建立的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每年组织2期以上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年累计不少于60人。
(4)立足于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畅通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多元纠纷化解渠道,形成1个以上纠纷快速化解典型案例。
(5)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典型案件宣传工作。借助“3.15”、“4.26”、“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公益宣讲等形式,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总结报送区域2个以上专利典型案例或工作信息。
(6)协助各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特色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走出去”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走访服务、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等。
(7)按季度向项目主管处室报送项目实施成效、典型案例等信息和建议。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资助项目数量不超过11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项目周期1年。
项目联系人:张剑光;咨询电话:23039863
(二)支持方向2:企业海外纠纷应对指导
1.项目目标
(1)支持国家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建设,加强京津冀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深化海外维权共享机制,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供给。
(2)建立宣传培训、信息监测、风险预警、应对指导、能力提升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夯实海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基础。
(3)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对接国内外优质专家资源,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风险识别和防控,助推企业“走出去”。
(4)协助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展会、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指导和指引,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2.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原则上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建设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指导应对中心地方分中心,服务范围涉及我市龙头企业和优势产业集聚区,区域外向型企业海外业务较多、纠纷应对指导工作需求强烈。
3.项目任务
(1)推进京津冀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与交流。依托国家海外维权中心,共建共享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专家库和数据资源,互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线索。依托天津市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知识产权集聚园区等公共服务平台,在我市范围内进一步发挥海外维权共享机制。整合行政、司法、海关、服务机构、产业园区服务资源,发挥各自优势,联动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制定《天津市“走出去”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手册》。
(2)深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围绕天津市“1+3+4”现代化产业体系和12条产业链,对知识产权涉外纠纷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建立重点出海企业联络清单,包含企业不少于30家。为企业提供定制化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分析、侵权风险分析、纠纷应对指导等服务,并形成不少于5件精准服务典型案例。结合企业需求,组织邀请行业专家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实务培训,培训不少于4期,参训人数不少于150人。
(3)加强我市外向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分类整理并分析研究我市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态势,编写《天津市重点产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调查报告》。
(4)开展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举办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宣讲会,参会人数不少于50人,建立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服务联络机制,参与企业数不少于15家,编制发放《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指南》,发放数量不少于100册。
(5)协助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境内外展会知识产权维权服务,编写《企业海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推进落实国家电商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开展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服务,服务不少于5家电商企业。
(6)按季度向项目主管处室报送项目实施成效、典型案例等信息和建议。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1个资助项目,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项目周期1年。
项目咨询人:曲达;咨询电话:23039863
(三)支持方向3:海外知识产权公益性维权援助
1.项目目标
围绕对外贸领域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帮助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开展海外维权援助服务,指导企业积极有效防范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拥有专业海外维权专业团队,已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和维权援助机制,能够提供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咨询,指导企业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管理知识产权案件流程,研究梳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典型案例等。
3.项目任务
(1)定期发布知识产权维权和预警信息,为企业提供风险预警提示。
(2)在海外维权服务机构布点的基础上,升级建立海外专业机构库,丰富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网,布点不少于10个国家或地区。
(3)举办天津出海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知产大讲堂)等活动,组织重点企业及外资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业务宣讲,累计不少于5场次,不少于200家次。
(4)完善海外维权工作体系,围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与区知识产权局、行业协会、高校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外专业机构等共建工作站,至少建立国内工作站3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工作站2个,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
(5)为境外出展企业编印知识产权服务指南,指导企业海外维权和风险预警,总结发布海外维权案例5件。
(6)精准服务天开高教科教园等重点园区企业,与企业签订《涉外商事公益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和《知识产权风险监测预警与防控服务合同》,提供公益服务不少于10家。
(7)按季度向项目主管处室报送项目实施成效、典型案例等信息和建议。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1个资助项目,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项目周期1年。
项目咨询人:曲达;咨询电话:23039863
(四)支持方向4:重点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1.项目目标
通过专业辅导服务,引导大型专业化市场建立科学规范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净化我市大型专业化市场消费环境,带动全市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升质效,服务我市打造国际消费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组织开展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系列活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2.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应为从事商务流通服务领域专业机构或社会组织,具有辅导服务专业市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和培育工作经验,具有对我市大型综合性市场单位开展市场走访、摸底调研、会议召集、培训授课和宣传活动组织等方面能力。
3.项目任务
(1)按照我市保护规范化市场创建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通过走访摸底调研,服务不少于3家专业化市场进入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阶段,建立健全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日常检查、商品索证、商品备案、保护承诺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达到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认定要求。
(2)组织召开全市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创建工作推动会议,在知识产权活动周期间组织全市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编制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手册。
(3)开展日常调研走访不少于20次,深入各专业化市场走访辅导,开展保护规范化市场创建工作方案贯标、解读等培训活动等。
(4)负责组织举办开展各类相关活动。年内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工作会议和培训2次,开展培育市场内知识产权培训活动不少于6次,大力营造商品流通市场保护和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5)组织和指导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认定和续延审查工作,按时完成认定和续延审查考核材料整理、填报和上报等工作。做好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各项总结工作。
(6)建立完善商务流通领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建立商品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援助、调解等快速处理机制和渠道,梳理总结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或规范管理)典型案例1件。
(7)修订完善《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创建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组织推进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
(8)按季度向项目主管处室报送项目实施成效、典型案例等信息和建议。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1个项目,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项目周期1年。
项目咨询人:曲达;咨询电话:23039863
(五)支持方向5:区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1.项目目标
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充分利用京津冀专家人才资源,为天津市重点行业、园区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高质量服务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提升天津市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助力区域经济发展。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来源合法的国家专利、商标等相关数据资源,具备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及侵权比对分析、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相关经验。
3.项目任务
(1)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相关工作机制。借助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和人才资源,建立我市企业与国家资源对接渠道,完善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维权援助响应机制和工作流程。
(2)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体系建设。围绕专利、商标等专业领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司法鉴定、技术调查、纠纷调解等工作宣传,建立不少于15人的的知识产权保护专家支撑体系。
(3)提供企业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的专家指导和咨询支持体系,积极对接企业,助力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全年为我市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指导专业公益服务不少于5次。
(4)举办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邀请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专家以及相关服务机构的资深专家,围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设的模式、机制和策略,举办天津市企业维权援助工作研讨会,多角度探讨知识产权的争议解决或纠纷处理,推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深入发展。
(5)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系列培训。结合企业需求,围绕知识产权价值提升、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等内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培训工作,全年不少于200人次,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
(6)为全国性知识产权保护重大活动提供专业服务和智力支持。
(7)按季度向项目主管处室报送项目实施成效、典型案例等信息和建议。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1个资助项目,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项目周期1年。
项目咨询人:孙燕东;咨询电话:23039863
(六)支持方向6:知识产权保护督查和评估
1.项目目标
针对落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见要求,对我市各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我市各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步情况和存在不足,客观评价各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绩效。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当具有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研究的专业基础和丰富经验,优先选择承担过全市知识产权保护督查相关工作的单位。
3.项目任务
(1)组织开展天津市各区知识产权保护督查,编制2025年度天津市各区知识产权保护督查方案,组建督查小组并负责日常工作,编制督查报告。
(2)组织指导开展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组织制定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方案,问卷量不少于1000家,撰写形成满意度调查报告。
(3)开展天津市知识产权实力监测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全面梳理评价各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4)开展天津市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研究,为制定全市保护政策提供专业建议。
(5)为全国性知识产权保护重大活动提供专业服务和智力支持。
(6)按季度向项目主管处室报送项目实施成效、典型案例等信息和建议。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1个资助项目,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项目周期1年。
项目咨询人:曲达;咨询电话:23039863
(七)支持方向7:知识产权鉴定
1.项目目标
探索建立联合指导、协同推进、多家支持的知识产权鉴定工作协调指导机制,成立专业化、市场化、综合化的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形成技术领域全覆盖、鉴定工作严格规范、鉴定服务应用专业的工作局面,知识产权鉴定对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的支撑作用充分显现。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基础或具备知识产权鉴定资源优势的单位。
3.项目任务
(1)推进建立知识产权鉴定工作协调机制。参与组建多部门参与的鉴定协调机构,及时研究解决知识产权鉴定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发挥鉴定在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中的作用。
(2)成立专业的鉴定机构。成立专业知识产权鉴定机构,组建不少于20人的专业鉴定专家队伍。运用科学技术和专业团队,对涉及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中的专业性技术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提供鉴定意见。
(3)发挥知识产权鉴定服务作用。研究推动知识产权鉴定工作发展的政策。发挥鉴定机构作用,为京津冀等跨区域企业和部门知识产权部门案件提供专业咨询,发挥专业作用。
(4)加强知识产权鉴定政策宣传。对接国家知识产权鉴定资源,为我市相关部门企业做好服务。围绕天开高教科教园等重点园区和企业,宣讲知识产权保护和鉴定业务,项目期内宣讲活动不少于4场,培训企业不少于150家,梳理总结知识产权保护鉴定典型案例3件。
(5)推动完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管理。加强鉴定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鉴定工作业务水平。
(6)按季度向项目主管处室报送项目实施成效、典型案例等信息和建议。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1个资助项目,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申报单位自筹资金不少于1:1匹配。项目周期1年。
项目咨询人:曲达;咨询电话:23039863
(八)支持方向8:海外商标预警监测
1.项目目标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意见》规定,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在重点产业园区和科技园区建立服务机制,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点园区全覆盖。定期发布重点产业发展态势分析报告,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跟踪相关领域知识产权动态,及时向创新主体推送风险信息,提供风险应对方案。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的服务机构。
3.项目任务
开发建设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等服务:
(1)每季度对全市“走出去”企业商标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2)每两个月对30家重点企业进行海外商标监测,形成监测报告;
(3)对我市重点企业开展不少于10次海外侵权预警宣传培训;
(4)对我市商标纠纷案件进行不少于10次指导服务;
(5)按季度向项目主管处室报送项目实施成效、典型案例等信息和建议。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1个资助项目,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项目周期1年。
项目咨询人:马博;咨询电话:84493629
四、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一)支持方向1: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能力提升
1.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提升创新主体专利信息传播利用意识,推广专利信息检索工具,普及专利信息检索技能,提高创新主体充分运用专利信息进行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包括: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在过去两年内有为创新主体提供专利信息服务的典型成功案例。
3.项目任务
(1)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定期推送服务。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一定数量的企业服务受众群体,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推送相关知识产权信息。
(2)推广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通过多种方式向我市创新主体宣传和讲解专利检索与分析系统的使用方法和检索技巧。
(3)开展专利信息培训等基础服务。向创新主体普及充分运用专利信息进行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项目期内开展不少于5期专利信息培训,培训人次不少于500人次。
(4)积极选派专家配合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入园区”活动。
(5)按季度向项目主管处室报送项目实施成效、典型案例等信息和建议。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不超过6个资助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6万元。项目周期1年。
项目咨询人:张硕;咨询电话:23039897
(二)支持方向2: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
1.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项目,宣传知识产权政策,普及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增强创新主体获得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便利度,助力高质量发展。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区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站。拥有专职专利信息服务工作团队,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服务受众群体。
3.项目任务
(1)面向本区域内各类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相关咨询等。
(2)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基础培训等,普及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项目期内开展相关培训不少于2期。
(3)项目期内面向各类园区创新主体,开展不少于2次知识产权信息宣传宣讲活动。
(4)调研创新主体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问题及需求,形成我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方面问题建议类的研究报告。
(5)按季度向项目主管处室报送项目实施成效、典型案例等信息和建议。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不超过5个资助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项目周期1年。
项目咨询人:张硕;咨询电话:23039897
(三)支持方向3:支撑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1.项目目标
围绕服务我市重点产业链创新发展,通过提供长效性、全方位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助力重点产业链领军企业提高技术研发效能,解决核心技术攻关难题。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机构资质、具有丰富的相关领域的专利分析工作经验,具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专业服务团队和专业专利数据库资源。
3.项目任务
(1)选择一家重点产业链领军企业作为服务对象,立足于服务对象的发展阶段和实际要求,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陪伴式”长效性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制,助力服务对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2)通过实施精准、有效的服务,形成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助力企业解决关键领域和“卡脖子”技术攻关难题的案例,总结服务成效,提出完善服务机制的建议。
(3)按季度向项目主管处室报送项目实施成效、典型案例等信息和建议。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1个资助项目,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项目周期1年。
项目咨询人:王琳;咨询电话:83718188
(四)支持方向4: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1.项目目标
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制度模式标准化、实施运行规范化、办事程序便利化,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专业服务团队,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理论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
3.项目任务
(1)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制度化建设。编制天津市公共服务机构共性服务事项清单,推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并开展服务清单动态管理和强化推广,加快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制定与实施。
(2)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规范化建设。规范线上服务平台,推动知识产权线上服务整合、优化与升级。促进线上线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融合发展。
(3)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化建设。优化知识产权业务办理流程,推动知识产权业务集成办理。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度。
(4)引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发展方向。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撑创新发展全链条,积极引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助推产业升级,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5)按季度向项目主管处室报送项目实施成效、典型案例等信息和建议。
4.项目数量及资助额度
择优确定1个资助项目,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项目周期1年。
项目咨询人:王琳;咨询电话:83718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