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本标准代替NY/T 896—2004《绿色食品 产品抽样准则》,与NY/T 896—200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增加了“批”、“组批”和“层次抽样”的术语和定义;
- 修改了一般要求;
- 增加了抽样程序;
- 修改了抽样方法;
- 修改了附录A绿色食品抽样单。
- 增加了附录B绿色食品抽样用样品标签样张和附录C绿色食品抽样用封条样张。
绿色食品 产品抽样准则
NYT 896—2015
1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样品抽取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抽样程序和抽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产品的样品抽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T 10111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 GB/T 30891 水产品抽样规范
- NY/T 2103 蔬菜抽样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批 lot, batch
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同一品种或种类的产品。
3.2 组批 consignment
交付抽样检验的一个批或其一部分,或数个批组成的产品。
3.3 层次抽样 stratified sampling, zone sampling
从组批中的各批按比例抽样。
3.4 同类多品种产品 multiple products of same type
同一生产单位、主原料相同,具有不同规格、形态或风味的系列产品。
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 a)主辅原料相同,加工工艺相同,净含量、型号规格或包装不同的系列产品。包括商品名称相同,商标名称不同;商品名称相同,净含量不同;商品名称相同,规格不同(如不同酒精度的白酒、葡萄酒或啤酒,不同原果汁含量的果汁饮料等);商品名称相同,包装不同(如饮料的软包装、罐装、瓶装等);商品名称不同(如名称不同的大米、名称不同的红茶、名称不同的绿茶、不同部位的分割畜禽产品等)的同类产品。
- b)主原料相同,产品形态、加工工艺不同的系列产品。包括不同加工精度(如不同等级的小麦特一粉、特二粉、标准粉、饺子粉等)、不同规格(如玉米粉、玉米粒、玉米渣等)、不同形态(如白糖类的白砂糖、方糖、单晶糖、多晶糖等)的同类产品。
- c)主原料相同,加工工艺相同,营养或功能强化辅料不同(如加入不同营养强化剂的巴氏杀菌乳、灭菌乳或乳粉等)的同类产品。
- d)主原料和加工工艺相同,调味辅料不同,但调味辅料总量不超过产品成分5%(如不同滋味的泡菜、酱腌菜、豆腐干、肉干、锅巴、冰淇淋等)的同类产品。
4 一般要求
4.1 抽样单位
抽样应由绿色食品检测机构组织实施。当检测机构无法完成抽样任务时,可委托当地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进行。
4.2 抽样人员
抽样人员不应少于2人,应经过相关机构的培训,取得相应的资质。
4.3 抽样器具
抽样人员应携带抽样单(参见附录A)、标签(参见附录B)以及封条(参见附录C)等,并根据不同的产品准备相应的采样工具和包装容器。采样工具和包装容器应不会对样品造成污染或改变样品的原始性状,包装容器亦应符合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规定。
4.4 抽样前确认
在抽取样品之前应对被抽的产品进行确认,所抽产品应是交收(出厂/场)检验合格或可以出厂(场)销售的产品,预包装产品应在其保质期内。
5 抽样程序
5.1 抽样告知
抽样人员应主动向被抽单位出示绿色食品抽样的相关文件或《绿色食品现场检查意见通知书》、抽样人员本人的证件,说明抽样的依据方法等有关内容。
5.2 抽 样
5.2.1 抽样人员应在被抽单位代表的陪同下抽样,并共同确认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和有效性。
5.2.2 抽样方法应按本标准中第6章的要求执行。
5.2.3 样品抽取过程中不应受雨水、灰尘等环境污染。
5.3 抽样记录
5.3.1 抽样人员应现场填写抽样单,准确记录抽样的相关信息。流通领域抽取无包装标识的产品时,应溯源到生产单位。
5.3.2 抽样单宜采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写时字迹应清晰、工整。
5.3.3 抽样单填写完毕后,双方签字确认。
5.4 样品的分取、包装和加封
5.4.1 产品抽取后,应混合均匀,按检验项目所需试样量的3倍进行分取(其中1份作检验样,1份作复验样,1份作备用样)。
5.4.2 根据样品性状不同,将样品进行外包装。
5.4.3 每个样品应在外包装容器的表面粘贴标签、封条,应防止标签及封条的脱落、模糊或者破损。
5.4.4 对于昂贵的产品,如果被抽单位能够满足其储存条件,可将分取的备用样包装、加封后保存在被抽单位,待被抽单位收到检验报告后,根据其检验情况安排复检或销售(在不影响销售情况下)。
5.5 样品的运输
5.5.1 加封后的样品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运)达检测机构。
5.5.2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运输过程应符合相关产品的贮存要求。
5.5.3 样品不应与有毒有害和污染物品混装,防止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对样品可能造成的污染或破损。
5.6 样品的交接
样品送(运)达检测机构后,应按相关程序办理登记手续。
6 抽样方法
6.1 抽样方法总则
6.1.1 组 批
6.1.1.1 含一个批或其部分的组批:采取随机抽样方法,按GB/T 10111的规定执行。
6.1.1.2 含多个批的组批:采取层次抽样,每个批采取随机抽样方法,按GB/T 10111的规定执行,混合成样品。
6.1.2 抽 样 量
散装产品宜不少于3 kg,且不少于3个个体;预包装产品,若含有微生物检验项目,宜不少于15个单包装,若无微生物检验项目,宜不少于6个单包装。
6.2 抽样方法细则
6.2.1 种植产品
种植产品抽样方法按以下要求执行:
a)蔬菜类产品抽样按NY/T 2103的规定执行。
b)水果类产品抽样按抽样地点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 1)生产基地:随机抽取同一基地、同一品种或种类、同一组批的产品。根据生产基地的地形、地势及作物的分布情况合理布局抽样点,每批内抽样点不应少于5点。视实际情况按对角线法、梅花点法、棋盘式法、蛇形法等方法抽取样品,每个抽样点面积不小于1 m2。
- 2)仓储和流通领域:随机抽取同一组批产品的贮藏库、货架或堆。散装样品视情况以分层分方向结合或只分层(上、中、下三层)或只分方向方式抽取;预包装产品在堆放空间的四角和中间布设采样点。
c)其他类种植产品根据产品的特点,参照上述蔬菜类或水果类产品的抽样方法进行。
6.2.2 畜禽产品
畜禽产品抽样方法根据不同抽样地点分别按以下规定执行:
a)生产基地:
- 1)蛋用禽类饲养场:随机抽取同一养殖场、相同养殖条件、同一组批的产品。
- 2)屠宰场:随机抽取同一养殖场、同一品种、同一组批的产品。一般牲畜应抽取同一胴体的内脏、肉(在背部、腿部、臀尖三部位组织上分别取重量相近的肌肉,再混成一份样品)或分割肉,并作为不同的样品分开;一般禽类应取去除内脏后的整只胴体产品或同一组批不同胴体混合均匀的产品。
- 3)其他(如乳、蜂蜜等):随机抽取同一养殖场、同一品种、同一组批的产品。若用大桶或大罐散装者,应充分混匀后再采样;若为包装产品,随机抽取。
b)仓储和流通领域:
- 1)蛋类:随机抽取同一养殖场、相同养殖条件、同一组批的产品。
- 2)肉类:按分析项目要求,分别采取整只胴体产品、不同部位的样品或采样后混合成一份样品。
- 3)其他(如乳、蜂蜜等):同6.2.2 a) 3)要求。
6.2.3 水 产 品
按GB/T 30891的规定执行。
6.2.4 加工食品
加工食品抽样方法根据产品包装形式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a)散装产品:随机抽取同一生产单位、同一组批的产品。视情况以分层分方向结合或只分层(上、中、下三层)或只分方向方式抽取。
b)预包装产品:
- 1)单品种产品:随机抽取同一生产单位、同一组批的产品。
- 2)同类多品种产品:同类多品种产品抽样只适用于产品申报检验抽样。同类多品种产品的品种数量至多为5个,若超过5个,则每1个~5个为一组同类多品种产品。同类多品种产品在抽样和检验时应明确该产品属同类多品种产品。抽样时,选取同类多品种产品中净含量最小、最低型号规格、最低包装成本、最基本的加工工艺或最基本配方的产品为全量样品,按标准进行全项目检验,其余的产品每个各抽全量样品的1/4~1/3,作非共同项目检验。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绿色食品 抽样单样张
表 A.1 绿色食品 抽样单
No: 第 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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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情况 |
产品名称 | 样品编号 | ||||||
| 商标 | 产品执行标准 | |||||||
| 证书编号 | 可追溯标识 | |||||||
| 同类多品种产品 | □是 □否 | 型号规格 | ||||||
| 生产日期或批号 | 保质期 | |||||||
| 包装 | □有 □无 | 包装方式 | ||||||
| 保存要求 | □常温 □冷冻 □冷藏 | |||||||
| 抽样情况 | 抽样方法 | 采样部位 | ||||||
| 抽样场所 | □生产基地 □加工厂(场) □屠宰场 □企业/成品库
□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 □超市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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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抽样数量 | 抽样基数 | |||||||
| 被抽单位情况 | 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
| 生产单位情况 | □生产 □进货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
| 抽样单位情况 | 名称 |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
| 被抽单位签署 | 本次抽样始终在本人陪同下完成,上述记录经核实无误。
被抽单位代表(签字): 被抽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抽样单位签署 | 本次抽样已按要求执行完毕,样品经双方人员共同封样,并做记录如上。
抽样人1: 抽样人2: 抽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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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样品封存时间: 年 月 日 时
样品送(运)达实验室的期限: 年 月 日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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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单一式四联,第一联留抽样单位,第二联留被抽单位,第三联随同样品运转至检测机构,第四联交任务下达部门。
注2:需要做选择的项目,在选中项目的“□”中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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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表 B.1 绿色食品 抽样用样品标签样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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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编号: 样品名称: 同类多品种产品:□是 □否 同类多品种产品的共用样品名称:
□检验样 □复验样 □备用样 抽样单号: 抽样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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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C
( 资料性附录 )
表 C.1 绿色食品 抽样用封条样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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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人1: 被抽单位代表(签字): 抽样人2:
抽样单位(公章): 被抽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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