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操作指南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的申请人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创作的布图设计;2.外国人创作的布图设计首先在中国境内投入商业利用的;3.外国人创作的布图设计,其创作者所属国同中国签订有关布图设计保护协议或者与中国共同参加有关布图设计保护国际条约的。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操作指南

一、受理条件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的申请人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中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创作的布图设计;
  2. 外国人创作的布图设计首先在中国境内投入商业利用的;
  3. 外国人创作的布图设计,其创作者所属国同中国签订有关布图设计保护协议或者与中国共同参加有关布图设计保护国际条约的。

二、获取途径

  1. 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大厅、部分地方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专利代办处);
  2. 知识产权局政务服务平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栏目(https://vl si.cnipa.gov.cn/home.action);
  3. 接收邮寄。

三、申请材料

1、必须提交的文件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申请表1份、图样1份、图样的目录1份;

2、可能需要提交的文件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申请日之前已投入商业利用的,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交4件样品、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的,还应提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代理委托书;

3、申请人还可以自由选择以下文件是否提交

包含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图样电子件的光盘、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简要说明。

四、办理流程

1、准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请求人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www.cnipa.gov.cn)政务服务栏目“表格下载”部分“与集成电路相关”栏目,下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申请表》,填写表格。

准备其他材料:

(1)纸件申请

  1. 图样:包括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总图和分层图,打印在A 4 纸上,当图纸有多张时,应顺序编号;
  2. 图样的目录:应写明每页图纸的图层名称;
  3. 样品:所提交的4件集成电路样品应当置于专用器具中,器具表面应当贴上标签,写明申请人的姓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名称;
  4. 简要说明:说明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结构、技术、功能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5. 光盘:光盘内存有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图样的电子文件。光盘表面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姓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名称。

(2)网上申请

  1. 图样、图样的目录、委托书及简要说明;

需将相应文件制作为符合成规定格式的图形文档,然后,再将属于同一文件类别(如:图样为一类别,目录为另一类别)的多个符合规定格式的文件图形文档压缩为一个Zip格式的压缩包进行上传。此Zip 压缩包内不得有文件夹。一种文件类别制作一个压缩包。

  1. 样品:与纸件申请相同,仍然需要以邮寄的形式寄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
  2. 光盘:电子申请不需要提交光盘。

2、申请材料的受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审查员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审查员发出不受理通知书。

3、申请材料的审查

对于已经受理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未发现形式缺陷的,审查员发出缴费通知书;存在形式缺陷的,审查员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应按补正通知书上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补正材料,如果经补正已克服全部缺陷,则审查员发出缴费通知书;对于案件同一缺陷多次补正仍不合格的,审查员发出驳回通知书;如果申请人未在补正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答复,审查员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

4、布图设计的登记

对于审查合格后已经发出缴费通知书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人应在收到缴费通知书后2个月内缴纳1000元布图设计登记费。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上述费用后,审查员发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如果申请人在期限内未缴纳或缴足相应的费用,审查员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

五、办理进度查询

  1. 电话咨询:(010)62356655;
  2. 当面咨询: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大厅。

六、办理结果

1、受理环节

  1. 符合受理要求:发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
  2. 不符合受理要求:发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不受理通知书。

2、审查环节

  1. 不存在形式缺陷:发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缴费通知书
  2. 存在形式缺陷:发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补正通知书
  3. 同一缺陷多次补正不合格:发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驳回通知书
  4. 未在补正规定期限内答复:发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视为撤回通知书

3、登记环节

  1. 缴费合格:发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证书
  2. 缴费不合格:发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视为撤回通知书

七、监督评价

  1. 电话投诉:(010)62356655;
  2. 网上投诉:专利审查评议(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s://cponline.cnipa.gov.cn中专利审查评议模块https://comment.cponline.cnipa.gov.cn);
  3. 信函投诉: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6 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信访室,邮政编码:100088。

八、便利化举措

  1. 相关业务可通过便民咨询热线(010)62356655获取便利业务办理的相关信息;
  2. 设立综合咨询窗口,统一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
  3. 开通线上办事引导功能: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服务平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栏目,提供线上办理引导;
  4.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渠道。

相关表格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申请表》。

下载网址: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首页,“政务服务”栏目中表格下载页面:https://www.cnipa.gov.cn/col/col192/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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