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石景山区知识产权政策兑现申报的通知(2025年01月08日)

为了鼓励和支持石景山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以及服务,根据《石景山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办法》(京石市监发〔2024〕23号),现开展2023年度石景山区知识产权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石景山区知识产权政策兑现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了鼓励和支持石景山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以及服务,根据《石景山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办法》(京石市监发〔2024〕23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开展2023年度石景山区知识产权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月31日,到期未申报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支持,且不纳入下一年度支持。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统一登录首都之窗政策兑现专区(zhengce.beijing.gov.cn/#/home)或登录石景山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站(qyfw.bjsjs.gov.cn/#/login)线上提交对应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申报,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打包上传申报材料。

三、申报对象

在石景山区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创业服务机构等各类法人机构。

四、申报内容

(一)《办法》第五条支持、奖励的事项:获得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认定

  1. 申报条件

2023年度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

  1. 所需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奖励申报书》(附件1);

(2)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认定的证书或钢牌照片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二)《办法》第六条支持、奖励的事项:获得中国专利奖、中国外观设计奖、北京市发明专利奖。

  1. 申报条件

2023年度获得中国专利奖、中国外观设计奖、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的单位。

  1. 所需材料

(1)《专利奖奖励申报书》(附件2);

(2)中国专利奖、中国外观设计奖、北京市发明专利奖认定的文件或证书;

(3)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三)《办法》第七条支持、奖励的事项: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认证

  1. 申报条件

2023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且未享受过政府贯标后补贴的企业。

  1. 所需材料

(1)《北京市石景山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补贴申报书》(附件3);

(2)《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相关合同及认证费发票;

(4)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四)《办法》第八条支持、奖励的事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1. 申报条件

已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

  1. 所需材料

(1)《北京市石景山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利息补贴申报书》(附件4);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授权证书(申报企业需为知识产权权利人);

(4)经法定质押登记机构登记的有关材料;

(5)与银行或担保机构签订的所有贷款相关合同,如:借款合同、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其他抵押合同等;

(6)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占比证明,明确担保物中知识产权占比;

(7)就此次申报项目的贷款,由银行出具的贷款相关信息及结清情况说明(附件5);

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五)《办法》第八条支持、奖励的事项:企业专利保险

  1. 申报条件

参加专利保险的企业。

  1. 所需材料

(1)《北京市石景山区专利保险补贴申报书》(附件6);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保险单加盖公章;

(4)专利保险的相关合同及发票;

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六)《办法》第九条支持、奖励的事项: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

  1. 申报条件

2023年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开展专利转让、许可且经认定的合同额在50万元以上。

  1. 所需材料

(1)《北京市石景山区知识产权转化奖励申报书》(附件7);

(2)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开展专利转让、许可的相关合同及费用发票;

(3)通过北京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颁发的合同登记证明;

(4)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进行专利转让、许可等相关证明材料。

(5)双方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七)《办法》第十条支持、奖励的事项: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1. 申报条件

2023年度获得年度北京市优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称号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

  1. 所需材料

(1)《北京市石景山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奖励申报书》(附件8)

(2)2023年度工作报告(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纠纷调解、法律服务、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材料);

(3)获得年度北京市优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的相关凭证;

(4)营业执照;

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八)《办法》第十一条支持、奖励的事项:开展知识产权高端推进工作

  1. 申报条件

2023年度委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专利导航、专利预警、专利战略制定的企业。

  1. 上传材料

(1)《北京市石景山区知识产权高端推进工作补贴申报书》(附件9)

(2)企业和服务机构签订的项目合同或者协议;

(3)开展项目取得相应成果的报告文本以及费用支出发票;

(4)双方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五、注意事项
  1. 主体单位名称变更的,请尽快到相关部门变更名称,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书”及相关证明,并上传。
  2. 认真核对申请表中联系人和申请人手机号,务必确保准确无误,以便接收审核、修改意见和拨款确认等通知。
  3. 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会对政策支持情况进行汇总审核,最终名单会在石景山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4. 提交申请材料后,务必关注区政府网站上的公告内容,在完成申报至拨款期间专利权人银行帐号如有变动的,请及时联系办理拨款手续变更,届时将不再对单个申请人进行电话通知,逾期不予办理视为放弃。
  5. 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支持:

(1)失效的专利、商标;

(2)存在权属纠纷的专利、商标;

(3)已获得市级、区级政策奖励;

(4)申报单位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5)其他依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予以支持的情形。

六、联系方式
  • 申报联系人:李磊 电话:010-81925620
  • 窗口联系人:刘伟电话:001-81927529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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