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引

一个优秀的研发、技术管理者,不一定需要具备知识产权实务能力,但需要具备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和意识,通过组织和流程管理将知识产权活动嵌入研发流程,有效保护企业研发成果,规避产品侵权风险。

 

导       

一个优秀的研发、技术管理者,不一定需要具备知识产权实务能力,但需要具备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和意识,通过组织和流程管理将知识产权活动嵌入研发流程,有效保护企业研发成果,规避产品侵权风险。

您是否思考过如下问题:

  1. 企业研发人员需要具备哪些知识产权素养?
  2. 企业研发过程中有哪些知识产权及费用?
  3. 企业委外开发项目的研发成果怎么保护?
  4. 通过哪些有效措施管理企业的技术秘密?
  5. 如何通过研发内部管理规避知识产权风险?

 

企业研发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引

A 团队管理

一、研发团队中负责知识产权事务的人员设置

企业特别是研发型企业可以在研发团队内部设置负责知识产权事务的人员。与企业负责知识产权管理事务的专职人员的职责有所不同,研发团队内部负责知识产权事务的人员主要负责协调研发过程中和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例如专利技术方案的输出、申请文件核稿、技术对比等。

研发内部的知识产权角色通常有两种:

  1. 知识产权事务对接人。主要负责配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或部门进行专利相关绩效和预算管理,执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护制度,组织和协调研发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新产品及新技术的查新检索、完成专利申请提案、对专利代理师撰写的专利申请文件进行核稿、进行无效和侵权诉讼技术比对、针对现有技术做规避设计等。
  2. 知识产权评审人员。主要负责对产品和技术方案是否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保护类型、规避设计方案、优秀知识产权评选、知识产权奖励等进行评审。

知识产权事务对接人主要承担研发团队的工作,同时也要配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或部门工作。在人员选择时,应选择既有技术背景,又具备一些知识产权基础知识的研发人员。对知识产权评审人员的要求往往更高,还应对行业发展较为熟悉,对技术趋势具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建议知识产权评审人员可以由企业研发部门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技术专家或高级技术人员、项目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等担任。

二、培养研发人员的知识产权素养

企业研发人员需要具备如下知识产权素养:

  1. 能够充分认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以及其与研发的关系。
  2. 有知识产权布局的概念以及专利挖掘的能力。
  3. 具备一些基础知识产权实务能力,例如,进行专利检索、阅读专利文献、进行侵权技术比对等。

当企业研发团队中的人员具备这些素养时,就能够对所在产业领域的市场及产品分布、用户群体分布及用户需求等市场信息进行收集,从而有助于进一步分析开发出符合用户和市场需求的产品。通过定期对(与企业技术研究、开发方向相关的)技术和专利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跟踪,研发人员将更清楚本领域的现有技术情况,有助于进一步产出契合技术发展趋势的新技术方案并形成知识产权。追踪竞争对手的技术、专利、产品最新动态等,还有助于产出更优技术方案,或是开展规避设计避免侵权风险。

一般来说,企业的研发人员最初可能并不具备这些知识产权基础素养,企业可以通过一系列措施培养和提升研发人员的知识产权素养和能力:

  1. 对知识产权的正确认知、检索工具的使用、快速有效阅读专利文献内容、专利申请提案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可以通过研发人员入职培训和知识产权相关培训加以提升,培训后进行考试对培训效果更有巩固效果。
  2. 对专利的挖掘和布局、技术比对、规避设计以及知识产权案件的协助,可以通过对研发人员的工作考核来推动提升。
  3. 高价值专利的挖掘情况和有价值知识产权的输出情况等也可以作为研发人员任职资格和晋升因素之一,发挥 “指挥棒”作用,进而促进研发人员知识产权素养的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时候企业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研发部门负责人的知识产权意识会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注重这些人员知识产权素养的提升也是十分重要的。

B 研发中的知识产权活动及费用

一、研发中的知识产权活动

产品研发过程中主要的知识产权活动包括:

  1. 检索与分析。例如,查新检索与分析、专利情报收集与分析、侵权分析。
  2. 技术比对、规避设计。
  3. 专利挖掘、申请和答复审查意见。
  4. 商标注册、著作权(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
  5. 技术许可。
  6. 技术购买等。

有些活动由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完成,有些活动需要与外部资源协同完成。

二、研发中的知识产权费用

研发中的知识产权活动费用构成主要包括:

  1. 检索与分析服务费用(委托外部机构时产生)。
  2. 购买检索和分析工具费用。
  3. 专利申请及维护费用。
  4.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
  5. 商标注册费。
  6.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费。
  7. 技术或专利购买或许可费。
  8. 发明人奖励等。

建议企业对研发中的知识产权活动费用进行年度预算规划,按企业财务制度进行管理。研发中的知识产权活动费可以放在研发部门,也可以放在法务或知识产权部门。

C 研发中的知识产权申请

一、知识产权类型

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传统知识、遗传资源以及民间文艺等。研发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知识产权产出最多的环节,在产品研发流程的各环节中都可能有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产生。

1、商  标

商标是企业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在我国,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注册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企业可以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2、专  利

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根据2020年新修正的《专利法》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3、著作权

根据我国2020年新修正的《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在我国,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对于自然人的作品,著作权中的发表权和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对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完成或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指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在我国,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为10年,自申请之日或者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业利用之日起计算,以较前日期为准。

二、知识产权类型的选择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所在行业的现状,考虑将企业的研发成果选用具体的知识产权类型进行保护。

  1. 产品概念和新技术方案形成、对现有技术方案的优化和改良、ID设计图呈现、产品功能和控制方法的实现,可以分别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不同的专利类型进行保护。
  2. 产品使用的型号、名称在经过设计后可以申请商标注册保护。
  3. 在具体的硬件开发和软件开发环节,可以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软件程序和代码通过登记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
  4. 企业的包装、装潢设计可以通过著作权作品登记进行保护。
  5. 企业独有的、不适合申请专利保护的技术实现方法、特殊工艺方法、材料组成和配方等,可以通过商业秘密进行保护。

D 产品及研发管理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一、产品研发流程中的知识产权工作要点

通常而言,发展中企业和成熟企业的产品开发流程有概念、计划、开发、验证、发布、产品生命周期管理这几个阶段,而初创企业的产品开发流程相对简单灵活。综合来看,在产品研发的立项、计划、执行、结项等几个重要环节都有必要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1、立项阶段

在立项前,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可以配合产品研发部门进行市场信息、客户信息、竞争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等信息的收集和分析等,帮助研发部门理解市场需求,为产品策划和技术预研提供线索。

在立项时,产品功能定义确定,产品实现的技术难点已呈现。在这个阶段,需要制定初步检索策略,扫描是否存在侵权风险,为立项提供决策依据。针对实施难点,可以收集并提供专利情报,助推有效解决问题。同时,此阶段应初步形成各类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的布局规划。

2、计划阶段

在这个阶段,产品设计方案和技术实现方案定型,应确定检索方案,与研发人员一起开展详细检索、分析工作,就检索到的现有技术提出规避设计方案。知识产权评审人员还要对选定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对研发成果(如设计方案、产品名称、功能实现方法、软件代码等)的知识产权保护类型(是进行专利、商标、著作权保护,还是技术秘密保护)。

3、执行阶段

随着研发进入具体开发和验证阶段,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在这个阶段,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不仅要紧跟项目进度,对研发中有所变更的内容及时进行检索,排除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还要启动专利、商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申请或登记。在这个阶段,企业市场营销部门会对外发布产品相关信息,企业需要确保知识产权应申请尽申请,并注意避免相关发布中公开的内容影响知识产权的获取(如影响新颖性或创造性等)。

4、结项阶段

产品研发项目结项时,除了要整理研发项目过程文件并保存外,还要对立项阶段制定的知识产权布局规划进行总结、复盘,查漏补缺,关注是否有新的替代方案产生,对新的技术方案进行侵权风险排除和专利申请。

对于医药企业的仿制药项目,立项前要深入研究原研药相关专利信息,包括其相关同族专利在目标国家(地区)的法律状态、授权范围和保护期限等。对于已经设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国家(地区)而言,原研药的专利信息通常会在该国家(地区)的药品专利信息平台予以公布,例如我国的“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以及美国的 “经过治疗等效性评价批准的药品”(又称“橘皮书”)。医药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需将专利信息变化情况及时反馈到研发部门。在仿制药申报注册前,还应进行一次全面检索,填报药品注册申报资料中应如实说明专利状况。如检索发现障碍专利,可以及时发起专利挑战。在中国、美国等一些国家(地区),首个挑战专利成功的仿制药企业还有可能获得一段时间的“首仿独占期”。

二、产品研发中的商标保护

在研发项目早期或在一个新的产品类别开发初期,研发项目组或研发人员很多时候会用一个代称来指代研发项目。由于研发项目周期较长,这个代称随着项目开发时间推移和高频次的使用而被认可成为上市产品名称。在产品正式上市前,这个名称可能使用在包装及宣传资料上,开始对外推广,这样可能造成产品名称被抢注或因产品名称与他人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而发生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风险。

企业产品研发中的商标产生有几种情况:

  1. 产品线、产品类别规划。当启动一个全新产品系列时,要对使用的项目型号、产品名称进行商标检索。如果无在先注册商标,可以提前注册保护,避免被他人抢注。如果有在先注册商标,产品和宣传资料在对外推广前,要对需要推广的产品名称、型号进行提前设计、检索和注册,避免产品推广上市后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风险。
  2. 启动产品研发项目。在启动产品研发项目时,如果是同一个产品线的新项目,可以沿用此产品线名称或型号,使用在先注册的商标,仅增加数字或字母加以区分。

需要注意的是,项目型号规划、产品宣传推广、商标风险管理的具体工作往往分别在研发、营销、知识产权等不同部门管理和实施,建议企业加强这些部门员工的商标风险防范意识,同时也要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研发项目型号命名和商标管理工作。

三、技术秘密管理

在计划阶段,研发团队的知识产权评审人员需要确定技术是适合专利保护,还是技术秘密保护。技术秘密是企业不为他人知晓的专有技术或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在未被人为公开的情况下,会一直处于保密状态,能够解决特定实际问题,并对企业具有技术和经济价值。

技术秘密不像专利、商标、著作权可以通过申请、注册获得授权,换取排他保护权利和期限。技术秘密主要靠权利人主动、自觉采取强有力的保密措施,确保被保护对象处于秘密状态。技术秘密也不存在保护期限,如果权利人保护得当,可能是永久性的;如果保护不当,被竞争对手或他人知晓,技术秘密的秘密状态就会随之结束。这完全取决于权利人保密措施的有效性。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权利人为防止信息泄露所采取的与其商业价值等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合理保护措施,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规定的“保密措施”。该条同时也对权利人采取的保密措施作了规定:

  1. 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只对必须知悉的相关人员告知其内容;
  2. 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锁等防范措施;
  3. 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
  4. 对于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
  5. 签订保密协议;
  6. 对于涉密的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
  7. 确保信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

因此,企业技术秘密的内部管理非常关键。建议企业应当:

  1. 对研发技术文档、样品、代码等研发资料设定密级并做相应标识。
  2. 对研发人员,根据不同的职责、职级获取研发相关资料设置明确的权限规定。
  3. 研发人员电脑使用加密软件(所有技术文档加密),外发时需要向上级申请解密后才能发出。
  4. 研发门禁设指纹锁,限制访客进入。
  5. 所有研发人员要签订保密协议,对于企业特殊级别的重要研发项目,建议单独签订保密协议。
  6. 对研发的样机、试制品要严格管控其流出并可以追溯。

企业需要注意的是,竞争对手或他人通过自行开发研制或者反向工程等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的产品进行拆卸、测绘、分析等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不被认定为是侵犯商技术秘密的行为。企业在考虑一项技术、方法适用技术秘密保护时,也要充分考虑当技术秘密实施的产品进入市场后,有没有可能被竞争对手或他人通过反向工程破解,并应提前针对性地采取一些措施,增加破解难度。

四、研发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研发档案是企业研发活动的过程记录,沿着研发档案的轨迹可以看清整个技术开发和项目推进的脉络。

研发档案通常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报告、开发计划、需求说明书、设计说明书、设计图档、代码、技术评审报告、测试计划、测试报告、开发进度月报、验证报告、项目总结等。

如果企业对研发项目、技术开发过程没有记录,对过程中形成的研发成果、资料没有归档和管理,当发生知识产权权属或技术秘密纠纷时,企业就无法通过研发档案记录来追溯研究开发过程,从而证明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的权属。

企业研发档案管理中主要存在两大问题:

  1. 研发档案无人管理,全凭研发人员个人习惯保存,或虽有研发文档存档管理要求却未落实执行,导致关键时候发现很多重要研发环节没有相应文档保存或难以查找。
  2. 项目组在开发过程中虽然对文档进行保存,但却忽视了文档的管理。文档没有正式的管理要求,缺少文档提交的依据和规则,导致企业研发文档的保存混乱无序,在遇到知识产权权属或技术秘密纠纷时,无法快捷地获得所需信息。

对企业研发档案的管理,有以下几点建议:

  1. 制定研发档案管理规范,对研发技术文档的创建、审批、发布、修改、分发、签收、收回、归档等作明确要求。
  2. 项目日常管理形成的文档也要保存,如项目报告、会议纪要、重大问题跟踪报告/文件、项目质量管理文件等。
  3. 对项目文档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并作为项目考核的内容之一。

研发档案的存档和管理关键还是在企业的研发人员。对企业而言,制定完善的文档管理制度、提升研发人员的文档完整保存意识,是预防研发档案缺失、防范知识产权风险非常重要的措施。

E 研发合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一、研发合作中的知识产权管理要点

企业的产品或技术开发也存在由外部资源完成或共同完成的情形,如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等。委托开发,是指企业委托有开发经验的专业机构或专业开发人员,按照企业的需求承担开发任务。合作开发,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共同完成开发任务。

企业对外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管理不当,容易引起研发成果和知识产权流失,引发一系列的知识产权问题和风险。企业与外部资源合作研发时,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要点包括:

  1. 合作前的准备。企业通常在合作协议签订前就已经对合作项目、技术内容开始交流讨论,建议企业先与合作方签订保密协议,再与合作方进行合作项目交流。对于企业事先已经产生的研发成果,要先申请专利或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2. 协议内容洽谈。明确合作的具体内容,双方的权利、义务,委托开发、合作开发过程中以及完结后的成果交付内容(如样机、文档、代码等)、验收标准、交接方式等;明确双方提供的现有技术成果,如样品、技术资料,必要时在合作协议中列明或附上资料清单;明确当委托、合作开发项目出现暂停或中止等情况时,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的处理方式,如所有技术资料应返还给委托方,并不得以复印、扫描等复制方式留存等;约定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的知识产权成果归属。
  3. 协议签订。研发部门确定合作的主要内容后与法务部门协作完成协议的拟定,完善协议的各项条款要求。按企业协议管理规范完成协议的签署、备案及存档。
  4. 执行协议。协议执行过程中要注意技术秘密的管理和双方的保密责任,并按照双方约定的知识产权成果归属及时进行申请、登记保护。

二、研发合作中的知识产权争议解决

在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中,虽然双方通常在合作前会就合作内容作出约定或签署合同/协议,但在实际过程中,还是会时常发生合同/协议履行或研发成果归属等方面的争议。

当发生争议时,首先应查看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是否就争议的问题有相关约定。如果有约定,按照约定协商处理;如果没有相关约定,且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可以找有关机构进行调解。合同当事人还可以请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双方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此外,为避免发生争议,建议企业在确定合作方时,提前做好背景调查,签署保密协议及合作协议,约定清楚合作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知识产权的归属及相关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办法、诉讼的管辖法院等,以保证自身利益。

F 研发中的其他知识产权风险管理

一、研发选型阶段的外购物料或原料药相关知识产权风险

企业研发在选型阶段一般会选用外购物料或原料药,如果选购的原料、元器件或零部件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风险,在开发完成产品上市后,可能会收到要求停止侵权的律师函或被起诉。对于医药企业来说,对于尚在专利保护期内的品种,特别是仍然存在化合物、晶型等专利保护的,即使利用采购的原料药制成制剂上市销售,也有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研发选用的外购物料或原料药涉嫌侵权时,对企业的影响有:

  1. 在产品上市前发现侵权,企业为了预防产品上市后被起诉的风险,将不得不停止产品上市,重新寻找替代物料,甚至更改设计方案。这样,不但给企业带来前期的研发投入的损失,企业也将因产品延迟上市错失市场良机。
  2. 产品上市后发现侵权,可能导致企业被起诉或行政处罚,产品被迫停止销售,商誉受损,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对长期开展此类工作的企业的内部管理建议包括:

  1. 在选用外购物料时,应对外购物料进行知识产权调查,明确供方对该物料是否拥有知识产权或相应授权。
  2. 选型物料要有备选方案或多家供方,以便在发现侵权时,能快速选用其他不侵犯知识产权的同类物料替代。
  3. 新品首批上市时要清晰记录产品去向,当出现侵权问题时,方便企业追踪、快速处理。
  4. 在供方合同或协议中要明确划分侵权责任,增加侵权担保条款,规避因供方侵权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5. 在选择供方时,尽量选择拥有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的供方。
  6. 原料药采购前应当对该品种的专利保护情况进行充分调查。

对于无法规避的专利,例如化合物专利,可以等待其到期;而对于晶型、制剂等,可以采取规避设计或挑战专利的方式以争取提前上市。

二、信息不当披露引起的知识产权风险

研发信息的不当披露可能会引起企业的知识产权流失,常见的有以下两种情形:

  1. 企业或合作的科研机构、高校等参与技术研究开发的人员对外发表了论文,在微博、微信朋友圈披露了含有技术或产品的内容或图片,造成专利技术方案被提前公开,破坏了技术方案的可专利性,导致企业自身无法获得专利授权。
  2. 企业或合作的科研机构、高校等参与技术研究开发的人员在微博、微信朋友圈、专业领域论坛或其他公开刊物上披露了研发信息,被同行或竞争对手获悉企业的技术方案中的产品方向,直接使用或提前改进推出同类产品,抢占市场。

因此,建议企业对内部研发人员和外部合作机构就信息披露事项进行管理和规范,主要包括:

  1. 对内制定相应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研发信息必须经过审核后才能对外披露。
  2. 对外完善合作协议,在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协议中增加对信息披露的限制内容或限定信息披露的必经程序。
  3. 企业在技术引进、技术转让前要排查参与研发的人员是否有对外披露信息,规避因被提前公开而降低专有技术的市场价值。

三、使用开源软件的知识产权风险

开源软件由于其内在的源代码公开、组件丰富等属性,在软件开发过程中逐渐占据了重要的位置。《Veracode 2017年软件安全报告》曾提到 “如今一个软件中平均75!的软件代码都来自开源组件”。

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如果未重视开源软件合规管理,将面临以下五方面潜在风险。

1、商业声誉风险

基于开源许可证的不担保责任条款,开源组件提供者往往不承担源代码带来的任何责任,因此企业利用开源组件开发商业软件时,有可能无意中使用了权属不清的源代码。一旦事实被炒作,可能会对企业商业声誉造成影响。

2、许可证违约风险

不同的开源许可证有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要求。开发人员容易忽略某些许可证的条款或者很难兼顾多个许可证竞合的要求,使得企业面临违约风险。

3、第三方专利风险

开源软件是具体的代码,代码背后的数据处理逻辑可能涉及独立第三方在先申请的专利。企业在利用开源软件开发时可能面临侵犯第三方专利权的风险。

4、专利申请成本风险

有的开源许可证会限制在开源代码修改过程产出专利,或者约定产出的专利视为免费提供给开源软件的所有使用者,因此企业在申请专利时需要提前了解有关规则并予以统筹考虑,避免增加不必要的专利申请成本。

5、未获得商标授权风险

有的开源软件要求必须经过开源软件商标的认证,甚至要求开发者付费后才能使用。例如,OSI(Open Source Initiative)组织要求经其认证的开源软件务必在其复制件上附上商标“OSI Certified”;没经过OSI认证的软件不能擅自使用该认证商标,否则会面临侵犯集体商标的诉讼。

对长期开展此类工作的企业的内部管理建议包括:

  1. 明确管理归口。在研发部门或知识产权部门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位统筹企业的开源软件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包括代码审核、制定开源策略、拟定风控机制、内部使用备案。
  2. 制订许可证使用指引。将开发中可能涉及的许可证进行分级管理,形成《开源许可证使用指引》,明确哪些属于严苛许可证,禁止使用;哪些属于慎用许可证,应谨慎使用;哪些属于宽松许可证,推荐使用。
  3. 软件代码扫描。对于将作为商业软件使用的开发项目,应当对软件源代码进行扫描,目的是确保软件产品不包含风险较高许可证的源代码段。如发现包含高风险源代码段,应当退回开发人员修改或征求研发高管意见以确定处理措施。对经过扫描的源代码,对其开源许可证进行备案。

四、使用未经授权的开发工具的知识产权风险

企业研发涉及的开发工具很多,包括:工业设计类、机械结构设计类、电子硬件设计类、软件开发类、包装设计类等。如果企业研发人员的正版意识薄弱,或企业没有规范开发工具的管理,则可能出现使用盗版软件的侵权风险。

企业出现使用盗版软件的侵权风险有以下几种情形:

  1. 企业技术(IT)人员给研发人员的工作电脑安装了未经授权的开发工具供研发人员使用。
  2. 研发人员自行在工作电脑上安装了未经授权的开发工具。
  3. 开发工具的非必要使用者在工作电脑上安装了未经授权的开发工具,如项目经理或其他职能人员为了查看方便而安装。
  4. 开发工具的使用超出了授权范围。

对企业开发工具的管理建议包括:

  1. 对研发必需的开发工具,通过购买获得授权,合法使用。
  2. 制定和完善开发工具使用管理规范,对研发人员使用的开发工具进行登记,由专人统一管理,明确开发工具使用人、使用范围。
  3. 提高研发员工的正版化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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