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遴选管理办法(附 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编写说明)

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是组织在运用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效应、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遴选工作遵循“自愿申报、集中评审、跟踪管理”的原则开展,不收取任何费用。为规范、有序开展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遴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遴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升各类组织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培育和建设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中国质量协会组织开展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遴选与交流活动。为规范、有序开展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遴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是组织在运用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效应、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第三条  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遴选工作遵循“自愿申报、集中评审、跟踪管理”的原则开展,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条  中国质量协会设立质量标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遴选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实施。

第五条  办公室依据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发布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遴选重点领域、方向以及相关活动安排。

第二章 遴选标准

第六条  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遴选依据以下标准:

(一)科学性和创新性

所运用的相关质量管理方法(技术)符合科学规律,符合质量管理基本规律。

能够结合组织实际运用相关质量管理方法(技术),模式新颖或具有开创性;或是组织结合实际形成的、独创且有效的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对质量管理模式产生重大变革。

(二)系统性和示范性

能够对组织质量管理多年实践进行深入总结,系统展示对相关质量管理方法(技术)的应用情况,内容完整、逻辑清晰、重点突出。

通过运用相关质量管理方法(技术)有效解决组织质量管理瓶颈问题或行业共性质量问题,特色和亮点鲜明,在行业内外具有广泛的借鉴价值。

(三)显效性和发展性

通过运用相关质量管理方法(技术),组织质量和效益得到明显提升,并有与竞争对手和标杆组织的对比数据,说明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或自身具有显著进步。

能够结合新发展要求不断对运用相关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形成的典型经验进行迭代升级,持续巩固实施成效,助力组织未来高质量发展。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七条  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遴选面向制造、建筑、服务领域的各类组织。

第八条  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申报组织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与经营。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近三年在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三)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所提炼的主要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已在本组织成熟应用,对质量和效益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行业内表现突出。

(五)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愿意积极参与相关分享交流活动。

第四章 评审组织

第九条  中国质量协会组织建立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遴选专家库,由质量管理以及相关领域和行业的专家组成。专家库成员具有广泛的专业和行业覆盖,以确保遴选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第十条  办公室根据申报的实际情况,从专家库中选择相应领域和行业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实施评审工作。

第十一条  质量标杆典型经验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具有质量管理领域全面综合业务能力的专家担任。

第十二条  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可设立若干专业组,实施分组评审工作。各专业评审组设组长1人,成员若干人。

第十三条  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的内容及评审情况严格保守秘密。

第五章 遴选程序

第十四条  自愿申报。各组织在自愿基础上,按照遴选标准和要求准备材料后提出申报。

第十五条  资格审查。办公室对相关组织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申报组织的申报资格。

第十六条  资料评审。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分组进行资料评审,撰写评语并打分,经评审委员会合议后确定推荐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名单。

第十七条  答辩评审与现场考察。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典型经验分组进行答辩评审,撰写评语并打分;必要时,对有疑问的组织赴现场进行考察评估。经评审委员会合议后形成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推荐名单。

第十八条  公示。办公室将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推荐名单在中国质量协会网站、质量标杆微信公众号等相关渠道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典型经验进行调查核实并报评审委员会审议。

第十九条  结果公布。公示无异议的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经中国质量协会批准后,在中国质量协会网站、质量标杆微信公众号等相关渠道正式公布名单。

第六章 典型经验的管理

第二十条  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所在组织有义务参加中国质量协会举办的经验交流活动,分享、交流本组织的典型经验,带动广大组织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十一条  办公室对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所在组织实行动态管理,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以获得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的,或三年内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从典型经验名单移除并发布公告。

第七章 附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国质量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编写说明

一、典型经验主要内容

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需是组织实施多年的成熟实践,能够体现以顾客导向和市场导向,运用相关质量管理方法(技术)的思路做法、推进要点、特色亮点和实施成效等。要求内容详实、逻辑清楚、重点突出、图文并茂、数据支撑。典型经验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经验名称(30字以内)

典型经验命名规则为:实施(构建、基于)+质量管理方法(数字化技术、手段)+经验(实践、模式)。如:实施六西格玛设计的经验。

2、企业概况(500字以内)

介绍企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主要顾客群体,所处行业、领域的市场地位及影响力;企业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与典型经验直接相关的荣誉等。

3、实施背景(1000字以内)

介绍典型经验产生的背景、目的和意义,经验的提出要来自于行业或组织内部,且质量提升工作聚焦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采购供应等环节的质量管理瓶颈问题或者行业共性质量提升。

4、实施过程(8000字以内)

介绍典型经验的策划、部署、推进过程、质量工程技术或数字技术运用、关键技术方法突破等,重点体现经验要点及特色亮点。成果的核心内容要通过具体数据、图表等方式展现,必要时适当举例。可进一步说明为巩固实施成效采取的相关措施或未来进一步完善与发展的方向。

5、实施成效(2000字以内)

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展示与实施过程直接相关的绩效结果,如顾客市场绩效、经济和质量效益、社会效益等。需提供相关指标近三年的数据、与竞争对手和行业标杆的数据对比情况;与经验相关的,近三年品牌知名度、认知度、美誉度、忠诚度、联想度,品牌价值等指标情况,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成果的实现情况。

二、经验材料格式要求

1、经验材料应采用A4幅面纵向编辑。文章题目为黑体小二号居中,以“一、”“(一)”“1.”“(1)”等为各级标题,标题字号自选,正文为宋体四号字,单倍行距。

2、附表标题放置附表上方居中,插图标题放置插图下方居中,图表按类别统一编号,附表及插图标题为宋体小四号字加粗。

三、证实性材料内容

证实性材料需与典型经验材料分开,单独整理成一个文件。包括但不限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顾客满意度、忠诚度等调查分析报告;与典型经验直接相关的荣誉证书、专利证书和创新成果等;组织财务部门出具的、加盖财务公章的经济效益证明或财务分析报告等。

四、补充材料

被遴选为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的组织需录制视频,用于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视频总时长30分钟左右,包含典型经验介绍演示PPT画面和音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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