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机械安全技术、电器安全技术、防火防爆技术)基础知识分享

安全技术系统可靠性和人的可靠性不足以完全杜绝事故,组织管理因素是复杂系统事故发生与否的最深层原因,系统化,预防为主,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本文对机械安全技术、电器安全技术、防火防爆技术基础知识进行梳理整编,可用于生产企业内部培训和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以及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参考。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
(机械安全技术、电器安全技术、防火防爆技术)基础知识分享

职业健康安全是研究并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主要涉及系统安全评价与决策、防火防爆技术、工业通风与除尘、安全管理技术、固体废物处理 与利用、水污染控制工程、安全监测监控技术、职业卫生评价技术等方面。

安全技术系统可靠性和人的可靠性不足以完全杜绝事故,组织管理因素是复杂系统事故发生与否的最深层原因,系统化,预防为主,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本文对机械安全技术、电器安全技术、防火防爆技术基础知识进行梳理整编,可用于生产企业内部培训和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以及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参考。

第一章   通用机械安全技术

一、锅炉房

(一)危险源:★★★

  1. 超压运行;
  2. 安全阀失效;
  3. 主气阀门蒸汽泄漏;
  4. 气包满水;(注:要求保持中水位。20~25%至70~80%。水位过高,蒸汽出不去)。
  5. 气包缺水;(注:一般加水;严重缺水,紧急停炉)。
  6. 联轴器没有防护罩;
  7. 潜在火灾、爆炸。

(二)主要要求

  1. 锅炉使用登记证。
  2. 锅炉年检合格证:每年一次外部检验报告;每二年一次内部检验报告;每六年一次水压试验报告。
  3. 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且有铝封、标识;每周一次手动排气试验并有记录。
  4. 压力表:精度不低于5级,量程为工作压力的1.5~3倍,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
  5. 水位表:至少应装两只独立的水位表,应有最高、最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志,水位清晰可见。
  6. 阀门、管道给水设备:主汽阀门和蒸汽管道应无泄漏。
  7. 水处理:水质化验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能对硬度、碱度、pH值等三个以上项目进行化验。
  8. 行为安全:锅炉司炉工应经培训合格持证操作,并在有效期内。
  9. 行为安全:锅炉运行时应对水位、汽压、汽水质量、燃料情况、负荷变化等进行监视和控制,并做好运行记录。

(三)防火防爆要求:

  1. 严格检查煤料,剔除混入的雷管等爆炸物品;要求使用低硫煤。
  2. 燃油、煤气、天然气锅炉,点火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先点火、后供燃料的原则,防止燃油(气)积聚点火爆轰。★★★
  3. 应设在主体建筑的下风或侧风方向,对周围甲、乙类生产厂房、重要仓库、危险品区等部位必须保持25~50m防火间距。烟囱高度一般不低于15m,减少飞火危害。★★★
  4. 用电线路采用金属套管或电缆布设。
  5. 配备灭火器材(灭火器、消火栓、给水点等)。
二、空压机

危险源:★★★

  1. 超压运行;
  2. 安全阀失效;
  3. 储气罐锈蚀超限。④⑤⑥⑦⑧
三、起重机

危险源:★★★

  1. 超重起吊(超载限制器);★★★负荷超压;
  2. 供电导线没有与驾驶室隔离。★★★
  3. 捆绑不当,吊物坠落;
  4. 过卷扬,吊钩坠落(升降限位器-卷扬限位器,行程限位器);卷扬限位装置失效;★★★
  5. 钢丝绳绳股断裂(钢丝绳断股★★★)或磨损超限(直径减少7%);
  6. 吊钩有裂纹或磨损超限(不得使用铸造的吊钩,吊钩上的缺陷不得补焊,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扭转变形超过10%);
  7. 滑轮有裂纹或磨损超限(轮槽不均匀磨损3mm,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直径的50%);
  8. 制动器有缺陷;★★★
  9. 连锁保护装置有缺陷(门舱联锁装置失效★★★);
  10. 结构或外壳接地不良,以及行车轨道没有接地★★★。
四、叉   

危险源:

  1. 超速驾驶(行驶);
  2. 连续作业(疲劳驾驶);
  3. 酒后驾驶;
  4. 制动器有缺陷;
  5. 货物(物体)倾倒(坠落);
  6. 木箱遮住了驾驶员视线。⑦⑧⑨⑩
五、危险化学品库

危险源:

  1. 库房不能防晒;
  2. 装卸工在库房门口吸烟;
  3. 危险化学品混放;
  4. 易燃易爆品混放;
  5. 汽油挥发;
  6. 灭火器过期;
  7. 库房内未使用防爆电器;
  8. 潜在火灾、爆炸。
  9. 库房无禁火标志;
  10. 火种带入库房。
六、焊接、气焊、气割

(一)气割、气焊★★★

  1. 溶解乙炔气瓶使用过程中,要及时补充丙酮,防止瓶内形成气体乙炔,引起爆炸危险。
  2. 乙炔瓶禁止卧放,使用中与明火作业处要保持1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10米内不能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压力不超过15MPa,每瓶的气体流量不大于1.5~2.0m3/h。
  3. 禁止铜、银、汞及其制品接触乙炔,不准与氧气、氯气瓶放在一起,氧气瓶与乙炔瓶间隔不小于5米,最好不小于10米。移动式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不可放置在一起,相互间隔要3米以上。
  4. 氧气钢瓶与焊炬、割炬和其他明火作业处距离不小于10米,受条件限制也不得小于5米,气瓶口不准沾染油脂,严禁用户私自调换瓶阀防爆片。
  5. 氧气瓶空瓶余压保留1~0.2 MPa,乙炔气瓶空瓶余压保留0.05 MPa以上,不准将气体全部用光。
  6. 每一焊割炬,必须有一个回火防止器。气焊、气割中应预防回火,回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和乙炔的阀门。
  7. 不能用油污手套。
  8. 焊接工作地乙炔瓶存量不得超过5只。超过时,车间内应有单独的贮存间。若超过20只,应放置在乙炔瓶库。
  9. 每个气瓶必须在定期检验的周期内使用(三年),氧气瓶应与其它易燃气瓶油脂和其它易燃物品分开保存,也不准同车运输。运送贮存,使用气瓶需有瓶帽。禁止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10. 当氧气瓶在电焊同一工作地点,瓶底应垫绝缘物,防止被窜入电焊机二次回路。氧气瓶一定要避免受热、曝晒,使用应尽可能垂直立放,并联使用的汇流输出总管上应装设单向阀。

危险源:

  1. 乙炔泄漏;
  2. 管道无漆色标记,无法识别;
  3. 车间未装通风装置或通风装置失效;
  4. 铜焊烟尘挥发;
  5. 铜尘、铜烟超标;
  6. 气瓶超期使用;
  7. 乙炔瓶卧放;
  8. 操作时使用含油手套;
  9. 氧气瓶瓶口沾有油脂;
  10. 回火防止器失效;
  11. 氧气瓶与乙炔瓶安全距离不够;
  12. 氧气瓶和乙炔瓶与明火安全距离不够;
  13. 氧气瓶受热、爆晒;
  14. 氧气瓶与易燃易爆物品安全距离不够;
  15. 气焊作业场地乙炔瓶超量贮存等。

(二)焊接★★★

  • 伤害或毒害的形式:触电、灼烫、电弧辐射等伤害,焊接烟尘的毒害。
  • 工作电压:16~35伏
  • 空载电压:直流焊机:55~90伏;交流焊机:60~80伏。

电弧熄灭特别是更换焊条时,焊钳与工件之间有高达70伏以上的电压。

在容器、管道、锅炉及钢架上操作,四周都是金属导体,触电危险性较大。

操作时(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防护眼镜或面罩。不准赤身操作,仰面焊按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电焊作业时不得戴潮湿手套。

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用的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旋开盖),再进行工作。

  1. 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永久性接地应定期检查。
  2. 禁止使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
  3. 避免焊机与工件的双重接地。
  4. 焊机一次 线必须采用三芯(四芯)铜芯橡胶电线或绝缘良好的多股软铜线,接线长度不许超过3米;如确需使用较长导线,应在焊机侧3米以内增加一级电源控制,并将电源线架空敷设。焊机一次线不得在地面拖曳使用,更不得在地面跨越通道使用。
  5. 焊机二次线接头不允许超过3个。严禁利用厂房金属结构、管道、轨道等作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更不准将焊接导线或回路搭接在氢气、氧气、乙炔、煤气、液化气等易燃易爆设备、管路和容器上。电焊线不准与氧气、乙炔皮管混放在一起。
  6. 焊钳要能保证在任何斜度下均可夹紧焊条,绝缘良好,手柄隔热层完整,焊钳与导线应连接可靠,导体不外露,钳柄屏护良好。不准将焊钳直接放在焊件上或操作平台上。
  7. 电焊机应安放在通风、干燥、无碰撞或无剧烈振动、无高温、无易燃品存在的地方。特殊环境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8. 焊机周围不能存放氧气、乙炔钢瓶等危险物品。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相距不小于5m,距施焊点不小于10m。并在l0m以内禁止堆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器皿管线),并备有消防器材。
  9. 多台焊机同时使用时,应分接在三相电网上,尽量使三相负荷平衡。不许二台焊机接在同一相上使用。
  10. 焊机发生火灾时,必须先切断电源,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七、金属切削机床

(一)伤害形式:

咬伤、切伤、刺割、崩伤、砸伤、碰伤、撞伤、扭伤、划伤、戳伤、绞碾、挤压、物体打击。

(二)危险源:★★★

  1. 切屑防护网或防护挡板损坏、坠落(磨屑、车屑、刨屑、铁屑等)。车床、铣床、钻床切削速度大、切屑高速飞出——刺割伤。
  2. 旋转部件防护罩损坏(皮带轮、皮带、链轮、齿轮、链条、旋转法兰和轴头等。
  3. 防护栏杆损坏(适用于离地操作的设备、危险区域、高处走台、登高扶梯、刨床车身两端等处。栏杆高度不得低于05m,高处栏杆底部应有不低于100mm的挡板)。
  4. 保险装置和控制装置失效(超负荷保险装置、行程保险装置、顺序动作保险装置、意外事故连锁装置、制动装置、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装置;气动夹具、电磁夹具、液压夹具的保险装置和连锁装置)。
  5. 工艺装备甩出(工、卡、模、夹具、刀具,装夹不紧飞脱)。
  6. 工件装夹不紧飞脱。
  7. 机床导轨上放工具、量具、手柄、小工件。★★★
  8. 装卸工件时扳手滑脱。
  9. 切削细长棒料未使用中心架或跟刀架。
  10. 高速切削时未戴防护眼镜。★★★
  11. 切削铸铁、塑料时未戴口罩。★★★
  12. 未戴袖套或袖口未扎紧。★★★
  13. 女工未戴工作帽或头发未塞在工作帽内。★★★
  14. 戴手套、领带或敝开衣襟操作。★★★
  15. 手持小工件钻孔、磨削。
  16. 机床运转时离岗。
  17. 切屑堆积未及时清理(伤及下肢)。
  18. 用手直接清理切屑(刷子、铁钩)。
  19. 车床旋转时测量工件。★★★
  20. 车床照明灯没有使用安全电压。★★★
  21. PE线松动。★★★
八、锻造机械

(一)锻造机械种类

锻锤(空气锤、蒸汽——空气锤)和摩擦压力机等。

(二)伤害形式:

灼伤、烧伤、击伤。

(三)危险源

  1. 气缸安全防护装置故障(防止气缸被打碎的安全防护装置——缓冲装置:压缩空气缓冲装置、弹簧缓冲装置、蒸汽缓冲装置)。
  2. 锤头安全防护装置故障(支撑锤头的防护装置——连杆式防止锤头下滑装置、支架式支撑锤头装置)。
  3. 锤杆折断飞出。
  4. 传动部位防护罩未装或损坏。
  5. 开关(手动、脚踏)安全盖板或安全罩未装或者损坏。
  6. 司锤位置未设防护档板或损坏。
  7. 胎模定位和导向装置损坏。
  8. 工具、工件飞出。
  9. 砧面氧化皮未清除崩出(溅出)。
  10. 用手直接搬胎模。
  11. 操作时夹钳、工具、料叉手柄对准自己胸腹或他人。
  12. 测量工件时脚未离开脚踏板。
  13. 缸盖漏气。
  14. 螺栓、螺母、销、楔等松动或断裂。
  15. 砧块、锤头、锤杆、斜楔有裂纹。
九、冲、剪、压机械
  1. 防连冲机构故障。★★★
  2. 防滑块下滑装置故障(光线式、感应式、翻板式等安全装置)。
  3. 手伸入冲模内取放工件(手持式电磁吸盘)。
  4. 推手式或拉手式安全装置失效。
  5. 操作人员未戴耳塞。
  6. 噪声超标排放;★★★
  7. 传动飞轮缺少防护罩;★★★
  8. 脚踏开关缺少防护罩;★★★
  9. 联合器分离不可靠;★★★
  10. 模具有裂纹;★★★
  11. PE线松动。★★★
十、木工机械
  1. 木屑飞散;
  2. 噪声;
  3. 工件振动弹跳;
  4. 工件过小;
  5. 手工进料操作不当;
  6. 刨刀、锯片没有防护装置或损坏;
  7. 吸尘排屑装置故障;
  8. 刀轴和电器的联锁装置损坏;
  9. 皮带盘、转盘、转轴没有防护罩或损坏;
  10. 刀片质量差异太大破坏平衡;
  11. 锯片有裂纹;
  12. 万能圆锯锯头滑脱;
  13. 万能圆锯悬臂上滑槽缺损;
  14. 操作工人正对着锯片操作;

第二章   电器安全技术

绝缘、屏护和间距是防止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体造成触电事故或防止短路、故障接地等电气事故的安全措施。★★★

一、绝      缘

绝缘的概念是用绝缘物把带电体隔离起来。电气设备的线路的绝缘应与采用的电压相符合。

(一)绝缘材料

  1. 气体绝缘材料:空气、氮气、氢气、二氧化碳、六氟化硫等。
  2. 液体绝缘材料:矿物油(如变压器油、开关油、电容器油、电缆油等)、硅油、蓖麻油、十二烷基苯、聚丁二稀、三氯联苯等合成油等。
  3. 固体绝缘材料:绝缘纤维制品(如纸、纸板)、绝缘浸渍纤维制品(如漆、漆布和绑扎带)、绝缘漆、绝缘胶、熔敷粉、绝缘云母制品、电工用薄膜、复合制品和粘带,以及电工用层压制品、电工用塑料和电工用橡胶及玻璃制品等。

(二)绝缘的破坏

  1. 电击穿:电压超过某一数值,发生放电而击穿,绝缘材料发生破裂或分解。
  2. 热击穿、电化学击穿、放电击穿(固体绝缘材料)。
  3. 老化:绝缘材料在运行过程中受到热、光、氧、机械力、微生物等因素的长期作用而发生一系列绝缘性能不可逆的物理化学变化,这种不可逆的过程称为老化过程。
  4. 受到外界腐蚀性液体、气体、蒸气,潮气、粉尘的污染和腐蚀,热源或机械因素的作用而降低绝缘性能或导致破坏,受到小动物乃至植物生长而导致的破坏。

电气设备的绝缘应能长时间(一般20年)耐受电气、机械、化学、热力及生物等有害因素的作用而不失效。

电气设备的喷漆及其他类似涂层尽管可能有很高的绝缘电阻,但一律不能单独当作电击的绝缘。★★★

(三)绝缘性能指标

共四项:绝缘电阻、泄漏电流、击穿强度、介质损耗。

绝缘电阻是最基本的绝缘性能指标。绝缘电阻值是直流电压与流经绝缘体表面泄漏电流之比。★★★

绝缘电阻越大,绝缘性能越好。高压的比低压的要求高,新设备比老设备要求高。

(四)绝缘加强

绝缘加强是用于小型电气设备或小容量电气线路防止间接触电的安全措施,包括双重绝缘、加强绝缘和总体绝缘三种绝缘结构形式。★★★

具有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的设备属于Ⅱ类设备,在其外壳明显部位应有“回”形标志,Ⅱ类设备设备不必接地或接零。★★★

二、屏      护

屏护是采用屏护装置控制危险因素,即采用遮栏、护罩、护盖、箱匣等把带电体与外界隔绝开来。如胶盖闸刀开关的胶盖、铁壳开关的铁壳,还有母线的护网、开关的罩盖等。

不论高压设备是否有绝缘,均应采取屏护或其他防止接近的措施。★★★

电气开关的屏护装置除作为防止触电的措施外,还是防止电弧伤人、防止电弧短路的重要措施。

屏护装置不直接与带电体接触,对所有材料的电气性能没有严格要求。但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耐火性能。

凡用金属材料制成的屏护装置,为了防止屏护装置意外带电造成触电事故,必须将屏护装置接地或接零。★★★

网眼屏护装置的网眼不应大于20×20~40×40mm。★★★

屏护装置应与以下安全措施配合使用:

  1. 被屏护的带电部分应有明显标志;
  2. 遮栏、栅栏等屏护装置上应挂“高压,生命危险”等警告牌;
  3. 配合采用信号装置和联锁装置。
三、安全间距

1、线路间距

安全距离的大小决定于电压的高低、设备的类型、安装的方式等因素。★★

——居民区架空线路导线与地面或水面的距离:

线路电压1KV以下,≥6米;10KV,≥6.5米;35KV,≥7米。

架空线路不应跨越燃烧材料作屋顶的建筑物。★★★

——导线与建筑物的最小距离:

线路电压1KV以下,垂直距离:2.5米,水平距离:1.0米;

10KV,垂直距离:3.0米,水平距离:1.5米;

35KV,垂直距离:4.0米,水平距离:3.0米;

——电力线路在通讯线路上方,而高压线路在低压线路上方。★★★

低压接户线对地距离不应小于2.5米。

2、设备间距

低压不同相导体间及带电部分与接地部分之间,如系空气中的距离,可取15mm,如系沿绝缘表面的距离,应取30mm。

3、检修间距

在低压工作中,人体或其所携带工具与带电体的距离不应小于0.1m。

在高压无遮拦操作中,人体或其所携带工具与带电体之间的最小距离,10KV及以下者不应小于0.7m;20~35KV者不应小于1.0m。

四、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的上限值:两导体间或任一导体与地之间不得超过交流有效值50V。★★★

安全电压回路必须是不接地的闭合回路,与其他电路和电气系统必须隔离。★★★

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为42,36,24,12,6V(交流电)。★★★

电气设备采用24V以上的安全电压时,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其电路必须与大地绝缘。

五、漏电保护器

当漏电电流达到定值时自动切断电源。不但保护人身、设备,而且可以监督电气线路和设备的绝缘情况。★★★

常用的漏电保护器有漏电开关、漏电断路器、漏电继电器、漏电保护插座等。★★★

(一)按规定在以下场所使用漏电保护器:

  1. 触电、防火要求较高的场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各类低压用电设备、插座等;
  2. 新低压配电柜(箱、屏)、动力箱、开关柜(箱)、操作台、试验台及车床、超重机械、传动机械等机电设备的配电箱,在设备过载、短路、失压、断相等保护同时,必须作漏电保护;
  3.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线路的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4. 手持电动工具、移动式生活日用电器、移动机电设备及触电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5. 潮湿、高温、金属占有比重大的场所及其他导电良好的场所。如机械加工、冶金、船舶制造、纺织、电子、食品加工、酿造等行业的生产场所,锅炉房、食堂、浴室、医院等辅助场所。

(二)注意事项

  1. 应检查生产厂家的资格和产品合格证;
  2. 通常选用电流动作型保护人身、设备安全;★★★
  3. 使用漏电保护器不能免除按规定应当采取的安全电压、接地、接零等安全措施;★★★
  4. 使用中的漏电保护器如发生动作,必须查明是过载、短路、漏电,还是其他原因,排除故障前不得送电。
  5. 安装漏电保护器的线路和设备,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一定要严格分开;★★★
  6. 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选用防爆型漏电保护器,潮湿场所和粉尘浓度高的场所选用密封漏电保护器,需要过载保护和有防火要求时选用具有过电流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器。
六、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1、接地是防止电气设备漏电,防止工艺过程产生静电和遭受雷击时,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和人身触电危险的一种保护性技术措施。

接地分为正常接地和非人为的故障接地两类。

正常接地又分为工作接地和安全接地。

工作接地也有两种:一是利用大地作导线的接地;二是维持系统安全运行的接地,如变压器中性点的工作接地。

  • 安全接地主要包括防止触电的保护接地、防雷接地、防止静电接地及屏蔽接地等。★★★
  • 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人体电阻(1000~2000Ω)远大于接地电阻4Ω。★★★

不直接接地的电网必须进行绝缘监视。

输电线路塔杆接地的接地电阻≤10Ω。

  • 在不接地低压电网中应将低压电网中心点或一相经击穿保险器接地。

2、保护接零是在1KV以下变压器中心点直接接地的电网中把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电网的零线紧密连接起来。★★★

变压器的中性点是接地的,那么该中心点为零点;由零点引出的导线称为零线。

  • 在同一供电系统中的电气设备,一般不允许一部分采用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采用保护接地。★★★
  • 无论是保护接地还是保护接零,每台电气设备均应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连接,严禁串联。★★★
  • 在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的线路上要求导电良好,不允许接入开关和保险。★★★

重复接地是指变压器中心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将零线的一处和多处与大地再次连接。当工作接地电阻不超过4Ω时,每处重复接地电阻不超过10Ω。

七、用电设备安全

(一)环境条件及电气设备选择

根据触电危险性将用电场所分为三类:

1、干燥场所

  • 可使用明线敷设,使用开启式和或保护式电气设备。

2、危险场所

  • 可采用明管布线,使用防尘式开关柜、开关箱、防爆式电气设备或防尘电气设备。

3、特别危险场所

  • 要采用钢管明、暗敷设,用封闭式电气设备,安装过负荷保护,导线采用铜芯绝缘线。易燃、易爆场所要用防火防爆电气设备。
  • 若拉设临时线路,必须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签字后,由持证电工按正式线路要求施行。

(二)固定用电设备

  1. 设备和线路应设置有防护的隔离刀闸和开关,开关箱、控制箱接线端子盒要有电气标志。
  2. 电气线路要装设短路保护,电气设备除短路保护外,还要增加过载保护。
  3. 插座回路、电源侧必须加熔断器做短路保护,也可加带漏电保护的空气开关予以保护和控制。
  4. 电热设备要注意防火,主要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

(三)移动式用电设备

1、环境:

  • 要有安全距离;挪动场地时,要先切断电源;室外使用设备其电器和电源开关要有防雨措施;电线要防止拉断、磨损、受压、受砸。

2、接地、接零保护:

  • 其中有轨道的起重设备,每根轨道的两端都要与接地(接零)干线相接,有伸缩缝的轨道部位要用软铜头辨过渡连接。远离接地(接零)干线的设备,要加漏电保护器使用。

3、电源开关:

  • 距离电源较远的移动式用电设备,除了电源处的开关外,在设备附近还需要加一级开关。并且都是两相(单相设备)或三相(三相设备)同步控制,以保证事故时可以全部切断电源。
  • 在移动使用地点时,应切断设备总电源,而不能只断开设备上的开关,让设备拖着带电的馈线移动。
  • 总电源要配置适当的短路保护,不得与其他设备同时用一个开关。

4、其他;

  • 设备上的安全部件,必须齐全有效;
  • 潜水泵电机要按规定测试绝缘情况,防爆电机要定期进行充气试验;
  • 工作人员应配备合格的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靴、电焊手套等。

(四)手持电动工具

1、分类★★★

①、Ⅰ类工具:基本绝缘附加保护接地(接零);

②、Ⅱ类工具:不仅具有基本绝缘,还提供了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措施。在明显部位标有Ⅱ类(回)结构符号。

③、Ⅲ类工具:依靠安全特低电压供电,且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高的电压。

2、合理选用★★★

①、在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工具。如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取下述措施之一:A、漏电保护器;B、安全隔离变压器;C、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②、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工具或Ⅲ类工具。

③、在狭窄的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Ⅲ类工具。如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同时,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控制箱、电源联接器和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必须放在外面,并在外面设人监护。

保护零线为绿黄双色线。

八、雷电防护

雷电有热性质、电性质、机械性质三个方面破坏作用。

(一)工业建筑物按照生产性质及发生雷击事故的可能性的后果分为三类:

  1. 爆炸危险物质(如火药、炸药、乙炔站、电石库、汽油提炼车间等),电火花能引起强烈爆炸。
  2. 危险物品(如油漆生产车间、氧气站、易燃品库等)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
  3. 除上述二类外需要防雷的建筑物。

(二)防雷装置

一套完整的防雷装置包括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

1、接闪器

  • 又称受雷装置。把雷引向自身,然后通过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将雷电流引入大地。
  • 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和避雷带实际上只是接闪器。
  • 避雷针主要用来保护露天变配电设备,保护建筑物和构筑物。
  • 避雷线主要用来保护电力线。
  • 避雷网和避雷带主要用来保护建筑防止雷电感应。
  • 避雷器是一种专门的防雷设备,它主要用来保护电力设备等。是防止高压电侵入室内的安全措施,其上端接在线路上,下端接地。★★★

2、引下线

  • 引下线地面以上2m至地面以下0.2m的一段应加保护管。★★★
  • 屋顶设有多支互相连接的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或避雷带时,其引下线不得少于两根,间距不得大于18m~30m。

3、接地装置★★★

  • 防直击雷的接地电阻,对一类和二类建筑物不得大于10Ω。
  • 防雷电冲击波的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 其中阀型避雷器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4、防雷措施

  • 防直击雷:装设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避雷带是防止直击雷的主要措施。
  • 防雷电感应:为了防止静电感应产生的高电压,应将建筑物内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结构钢筋等接地。为防止电磁感应,平行管道相距不到10mm时,每20m~30m处须用金属线跨接;交叉管相距不到100mm时,也应用金属线跨接。此外,管道接头、弯头等接触不可靠的部位,也应用金属线跨接。上述接地装置可与其他接地装置共用。
  • 防雷电侵入波:主要采用避雷器进行保护(包括阀型避雷器和低压阀型避雷器等)。
九、静电防护

(一)、静电的特点:

静电电能量小,电压高,可达数万至数十万伏。

静电放电是静电消失的主要方式。

由于静电感应,不带电的导体可以变成带电的导体。

(二)、静电的危害:

爆炸与火灾——静电的电量虽然不大,但因其电压很高,很容易发生放电,出现电火花。

电击——可能导致坠落、摔倒第二次事故。

(三)、静电的防护

1、泄漏法

①、静电接地:

a、凡用来加工、贮存、运输各种易燃液体、气体和粉尘易燃品的设备、贮存池、贮存缸以及产品输送设备、封闭的运输装置、排注装置、混合器、干燥器、吸附器等必须接地。

b、厂区及车间内的所有能产生静电的管道和设备必须连成整体并予以接地,氧气、乙炔等管道必须连成整体并予以接地。

c、注油的漏斗、浮动缸顶、工作台站、磅秤、金属检尺等辅助设备均应接地。

d、运输油罐的汽车行驶时,应带金属链条,一端与底盘连接,另一端与大地接触。油车装油前应同贮存罐设备跨接并接地。

e、采用导电性地面也是一种接地措施,可消散设备上的静电和聚积在人身上的静电。

②、增湿:相对湿度以70%以上为好。

③、加抗静电剂。

2、中和法

3、工艺控制法

从工艺上限制和避免静电的产生和积累。

第三章   防火防爆基础知识

一、火灾和灭火

1、燃烧和爆炸

可燃物质与氧或氧化剂发生激烈的化学反应,同时发出热和光的现象称之为燃烧。如果在反应区域伴有急剧的压力上升和压力突变,则燃烧过程将向爆炸过程转变。

2、火灾三要素

① 要有可燃物质

② 要有助燃物质

凡能帮助和支持燃烧的物质都叫助燃物质。如空气、氯气以及氯酸钾、高锰酸钾等氧化剂。★★★

氧在空气中体积约占21%。

一般可燃物质,在空气中的含氧量低于14%~18%时,就不会发生燃烧。

③ 要有着火源

火源有明火、火花、电弧、摩擦、撞击、静电火花、雷电、聚集的日光、射线、危险温度和化学反应热;此外,热辐射等也能引起可燃物的燃烧。★★★

3、灭火的基本方法★★★

① 隔离法:将火源与其周围的可燃物质隔离或移开,燃烧因缺乏可燃物而停止。

② 窒息法:就是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用不燃物质冲淡空气,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使燃烧物与空气及氧气隔离开来。

③ 冷却法:水、二氧化碳,蒸汽吸收热量。

④ 抑制法:化学灭火,使燃烧的化学反应终止,氟、氯、溴、碘的灭火效力1:2:10:16。1211为卤化烷灭火器。

二、爆炸的机理和分类

物质由一种状态迅速地转变成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放出巨大能量的现象,称为爆炸。

(一)、爆炸的类型

1、物理性爆炸(超压爆炸)

由物理因素(如状态、温度、压力等)变化引起的爆炸称为物理性爆炸。物理性爆炸前后物质的性质和化学成分均不改变。

2、化学性爆炸

由于物质发生激烈的化学反应(通常是增体积反应)使压力急剧上升而引起的爆炸称为化学性爆炸。爆炸前后物质的性质和化学成分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3、核爆炸

由原子核分裂或热核的反应引起的爆炸叫核爆炸。可形成数百万到数千万度的高温。在爆炸中心区也产生数百万大气压的高压。

可燃气体、蒸气、薄雾、粉尘或纤维状物质,按一定比例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着火源能发生爆炸,这样的混合物称为爆炸性混合物。爆炸上限与爆炸下限之间的浓度范围叫爆炸浓度极限。用体积百分比表示。

引起爆炸性混合物发生爆炸的最小火花所具有的能量称为最小引燃能量。

(二)、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危险特性分级

1、可燃气体

——按其危险程度分为3个区域等级:

  • 0 区:连续出现、长期频繁地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区域;
  • 1 区:周期(或偶然地)出现;
  • 2 区:不会出现,或不频繁并短时出现。

——按照爆炸下限分为2级:★★★

  • 1 级可燃气体的爆炸下限≤10%,如氢气、甲烷、乙烯、乙炔、环氧乙烷、氯乙烯、硫化氢、水煤气、天然气等绝大多数气体均属此类。
  • 2 级可燃气体的爆炸下限>10%,如氨、一氧化碳、发生炉煤气等少数可燃气体均属此类。

将1级可燃气体划为甲类火灾危险;2级可燃气体划为乙类火灾危险。★★

2、可燃液体

遇火、受热或与氧化剂接触能着火和爆炸的液体,称为可燃液体。

低闪点液体,闪点<-180C;中闪点液体,闪点为-180C~230C;高闪点液体闪点为230C~610C。可燃液体的闪点越低,越易起火。★★★

将闪点<280C的易燃液体划为甲类火灾危险;

闪点>280C至<600C的易燃、可燃液体划为乙类火灾危险;

闪点>600C的可燃液体划为丙类火灾危险。★★★

3、可燃固体

遇火、受热、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接触着火的固体物质,统称可燃性固体。

固体物质按其燃烧的难易程度分为易燃固体和可燃固体两类,一般以燃点3000C作为划分易燃固体和可燃固体的界限。★★★

三、防火、防爆的基本控制措施

1、控制可燃物

材料替代,耐火建筑,降低深度,分开存放。

2、隔绝空气

密闭生产,隔绝空气储存,钠存于煤油中,磷存于水中,二硫化碳用水封闭存放。

3、清除着火源

隔离火源、控温、接地、避雷、安装防爆灯、遮挡阳光等,防止遇明火或温度增高而起火。

四、特殊场所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要求

锅炉、电焊、气焊、气割,以及电气装置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要求见前面。

(一)、仓库

  1. 新、改、扩建仓库,应经公安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2. 确定一名主要负责人为防火负责人,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火责任制,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总储量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间距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4.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的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5. 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之间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6. 入库前对火种等隐患进行检查。
  7. 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二)、热处理

  1. 油浴炉——要经常注意仪表指示和油浴炉实际温度,防止由于仪表失灵引起超温失火。
  2. 淬火油槽——着火时,应迅速盖好盖子封闭;灭火必须用灭火器或其他不燃性气体灭火剂,严禁用水灭火。
  3. 盐浴炉——进入盐浴炉的工件和工具,必须预先经过烘烤,使其干燥。

——往盐浴炉添加的盐及脱氧剂在入炉前必须经过烘烤,并应缓慢加入。

  1. 硝盐炉——严格控制硝盐炉使用温度,不应超过规定的最高温度6500C。

——严禁将氰盐、棉织物、木炭及石墨等物质带入硝盐炉内。

  1. 加热炉——当加热炉炉温低于7600C,严禁通入吸热性气体。要经常检查发生炉的止回阀和安全阀是否处于正常的状态。
  2. 煤气炉——开始工作前,必须全部放散混在煤气管道内的残存空气,然后用压缩空气消除掉燃烧室内的全部残存煤气,方能开始点火。如熄灭,应及时关闭煤气阀门和空气调节环。重新点火前,重复上述步骤。
  3. 贯通式气体渗碳炉——升温前采用压缩空气消除炉内残存气体。
  4. 注意高压容器的贮存、搬运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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